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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留神当了皇帝 政变中的人物和余绪(2 / 2)

<strong>李东阳</strong>:弘治顾命三大臣的幸存者。参与了“倒八”运动全过程,并在失败后与刘谢联名请辞,独被留任,且在以后刘瑾罗织的“奸党榜”里不见其名。对此,有人认为正德不便将父亲嘱托的顾命大臣“一锅端”,而手下留情。但《继世纪闻》提出了如下指控:“(刘)瑾素与李阁老东阳有旧,重其诗文。密以韩文等所劾(指“倒八”奏章)询之东阳,得其大略,瑾等惊觉……”这个指控相当严重,倘果有其事,则李东阳所为不逊于焦芳。但此记载不见于别书,仅为孤证不可轻信,官史《明史》未予采纳。不过,当正人君子纷纷见逐、罹祸之际,李独超然无恙,实为奇事。《明史·李东阳传》对这位“不倒翁”的描述,用词讲究,大有深意,很堪玩味。有这样两个场景:场景1——当时与刘、谢共同疏劾“八党”,刘、谢持议欲诛瑾,词甚厉,“惟东阳少缓”;场景2——刘、谢辞职获准离京时,李来饯行,“泣下”,刘健嘲讽道:“哭什么呢?当初阁下如果也坚决抗争,现在自然就能够和我们一道被恩准辞职了。”史家写道,闻此语“东阳默然”。从这些细节来看,李虽未必屈膝附恶,但大节大义之前,他选择明哲保身是无疑的。以后,在整个刘瑾当政时期,他的表现基本可以概括成三点,一是忍辱负重、“委蛇避祸”;二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保护一些清正之士;三是为刘瑾的胡作非为擦屁股,“凡瑾所为乱政,东阳弥缝其间,亦多所补救。”令国家不致崩溃。因此当时对李东阳有截然相反两种反应,有认为“其潜移默夺,保全善类,天下阴受其庇”。然而相反地,“气节之士多非之。”他的一位门生、礼部侍郎罗玘,上书劝其从污泥浊水中早早抽身而退,否则自己深感耻为东阳门生,“请削门生籍”。我一直想找到这封信,多年搜阅,最后在《玉堂丛语》里发现了它,照录于下:

<small>生(罗玘自称)违教下,屡更变故,虽常贡书(晚辈给尊长写信,谦辞),然不敢频频者,恐彼此无益也。今则天下皆知,忠赤竭矣,大事亦无所措手矣。《易》曰:“不俟终日。”此言非與?彼朝夕献谄以为常依依者,皆为其身谋也。不知乃公身集百垢,百岁之后,史册书之,万世传之,不知此辈亦能救之乎?白首老生(指自己,罗玘虽为学生辈,年龄却并不轻),受恩居多,致有今日,然病亦垂死,此而不言,谁复言之?伏望痛割旧志,勇而从之,不然,请先削生门墙之籍(逐出师门之意),然后公言于众,大加诛伐,以彰叛恩之罪,生亦甘心焉。生蓄诚积直有日矣,临椷(通“缄”)不觉狂悖干冒之至。</small>

读此信,方知是时罗玘病重,将不久人世,而以此谏语为诀别,诚感人也。还有一个读书人,献给李东阳这样一首诗:

<small>文名应与斗山齐,伴食中书日已西。回首湘江春草绿,鹧鸪啼罢子规啼。</small>

讥以“行不得也哥哥”、“不如归去”之意。刘瑾倒台后,御史张芹即对李东阳提出弹劾,指责“当瑾擅权乱政之时,东阳礼貌过于卑屈,词旨极其称赞,贪位慕禄,不顾名节”。这都是确实的。其实李东阳这一类政治家也算中国历史的特产,从古到今都不鲜见。他们都聪明过人(李幼时即是神童,为天子召见,过门槛时太监笑道:“神童腿短。”小东阳随口对以“天子门高”),身在官场,当政治极黑暗之际,他们八面玲珑、委曲求全,同时折冲尊俎、周旋揖让;从某种角度看,他们像中流砥柱,是乱世中仅存的良知;但换一个角度,他们也实在难免同流合污之嫌。这种政治家所起的作用,究竟是避免国家和人民陷入更深的苦痛,还是客观上助纣为虐、令暴政维持得更久更稳固?刘瑾专权之下,朝政是因有李东阳而幸,抑或反之?诚一言难尽。连同他们的人品,也无法一概而论。正德三年发生针对刘瑾的“匿名书事件”,刘瑾一口气将三百余名官员投入大狱,是李东阳力救得免。这样的事情他做得很多,刘健、谢迁、韩文、刘大夏等一批正派“老干部”以及像杨一清这样的能臣,所以没掉脑袋,或者还能继续在政坛发挥作用,均与李东阳的拯救和保护有关。但既与黑暗同行、做“伴食政治家”,他们无可避免地在自己身上留下这样那样的污点,被人所诟病与不齿。如李东阳,政变后“八党”鸡犬升天,人人祖上受荫封迁坟,而所有祭文“皆李东阳撰”;刘瑾在朝阳门外创玄真观时,李东阳又为之撰碑文,“极称颂”。——此等作为,在古代士林属最丑之事。不单对刘瑾和“八党”,就是走卒焦芳、张彩之流,李东阳也加以巴结。刘瑾败后,李上疏罪己,内云“委曲匡持,期于少济,而因循隐忍”。此数语,可作为古今此类政治家所共有的贴切、绝妙之写照。虽然活得很累,也饱受争议,但不管怎么说,李东阳立朝五十年而不倒,生前身后都荣显非常,七十岁那年去世,“赠太师,谥文正”。

整个事变,到翌年三月公布“奸党榜”,才算尘埃落定。“奸党榜”的意思相当于后世的“反党集团”。中国自汉、宋两代,政治上有了一种罪名,即所谓“党祸”;过去臣下或黜或诛,只是个人罪名,而“党祸”则开创了用有组织有纲领的所谓“结党营私”的小集团罪名打击某种政见的形式,并且从此成为在政治上处理统治层内部不同政见的主要思路。从明代来看,除了贪污、渎职等行政犯罪,只要涉及政见分歧,基本都被定性为“奸党”。这一思路对后世中国政治影响颇深,一旦发生政治见解的冲突,似乎便非要揪出某某集团方才作罢,而且不如此似乎也就不足以彻底搞倒搞臭政治见解相左者。

正德二年由胜利者宣布的“奸党”名单,共计五十六人。其中,宰相级二人,尚书四人,宦官三人,科道官四十一人,其他部员六人。这些人全部勒令致仕、免职或被发配,其中一些人不同程度地面临死亡威胁却最终化险为夷,只有两名宦官王岳、范亨在解送途中被秘密处死。解读这份名单,清楚地看到政变所带来的政治格局的两大变化。首先是朝廷人事的剧烈动荡;内阁成员三去其二,各部首长六去其四,内廷核心位置易人——可以说国家权力高层发生了一次大清洗、大换血。其次,名单中科道官(六科给事中、十三道御史)比例之高,逾七成以上,意味着司职监察、纠劾和言论的朝臣是朱厚照及其近倖势力重点打击的对象,也意味着政治由此转向一个言路不畅、更有利于专制独裁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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