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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秋,2013年8月3日,星期六早上(1 / 2)

昨晚我梦见自己身处林间,正在孤身一个人走。时值黄昏,或者是拂晓,我拿不太准,不过周有一定还有别人。一个人影我也看不到,但我知道他们正蠢蠢欲动。不能让他们发现我,我要逃,可昔逃不掉:我的四肢太过沉重,当我放声子救,嘴里却发不出声音。

醒来时,明媚的阳光透过百叶窗洒进屋子。一番肆虐过后,暴雨已经停歇。屋里暖烘烘的,闻上去很酸臭——从周四开始,我就几乎没有出过卧室。屋外传来吸尘器发出的“呜呜”声:凯茜正在做清洁。稍后她应该会出门巴,等她离开家我就可以出房间了。我还说不好自己要干些什么,最近我有点儿颠三倒四。也许再花一天时间喝喝酒,明天再重返正轨。

这时手机“嗡嗡”响了几声,表明它电量不足。我正准备将手机插上充电器,却注意到昨晚错过了两个电话。我拨通语音信箱,发现里面有条留言。

“嗨,瑞秋,是妈妈。听着,明天是星期六,我会到伦敦来购物。我们能见面喝喝咖啡吗?亲爱的,这段时间你住我这里不方便,恩……我结识了一个新朋友,你也知道交往初期是什么样子。”她乞乞笑了起来,“不管怎么说,我非常乐意借你一笔钱让你撑过几周。我们明天再谈吧,好啦,亲爱的,再见啦。”

看来只能跟她明说形势有多么糟樵了。要说这些话,必须得借着酒劲。我挣扎着起了床:要是现在去商店的话,那出门之前还能喝上几杯。我又瞥瞥手机,查了一下未接电话:其中一个来电人是我妈妈,另一个则是斯科特。凌晨12点三刻收到过一条信息。我拿着手机坐在那儿左思右想:究竟要不要给他回电话呢?现在不行,太早了。或者待会儿再回?喝一杯就该给他回电话,两杯可不行。我插上手机充电器,拉开百叶窗,打开窗户,洗了个冷水澡,用力擦洗皮肤,又洗了个头,竭力赶走耳边萦绕不去的声音。那声音在说:要是某人太太的尸体被人发现还不到四十八个小时,他却深更半夜打电话给另一个女子,昕上去岂不是有些蹊挠?

<strong>晚上</strong>

雨停了,阳光眼看着就要刺破厚厚的白色云层。我买了一小瓶葡萄酒,一瓶而已。我不该买,但就算你毕生滴酒不沾,跟我妈妈共进午餐恐怕也忍不住要喝上几杯。但不管怎么样,她好歹答应汇三百英镑到我的银行账户里,所以这顿午餐也算不上全然浪费时光。我没有跟她坦白形势有多糟。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失业好几个月了,也没有告诉她,我被炒了就鱼(她还认为她给的那笔钱能帮我撑一阵,直到我收到裁员补贴呢)。

我没有告诉她,我酗酒的毛病已经变得多么严重,她也没有注意到。人家凯茜倒注意到了。今天早晨在出门的路上见到凯茜,她瞥我一眼就说:“噢,上帝呀,这么早就岛上了?”我真不明白她怎么能如此慧眼如炬,但她总能看破。就算只岛半杯,她却瞄一眼就能发觉。

“我从你的眼睛就看得出来。”凯茜说。但我审视自己镜中的身影,却看不出一丝异样。凯茜的耐心与同情快要磨没了,我必须戒酒。不过今天不行,今天戒酒实在太煎熬。

我原本应该早作准备,原本应该有所预见,但我没有。我上了火车,却发现她的倩影无处不在,每份报纸上都印着她艳光四射的面容——金发碧眼、开开心心的美貌佳人柏根,正笑对着相机镜头,笑对着我。

有人扔下了一份《泰晤士报),所以我读了读相关消息。死者身份已于昨晚正式确认,尸检时间则是今天。据警方发言人称,“希普韦尔夫人的死因也许很难确定,因为她的尸体已经搁置了一阵,而且至少在水中泡了好几天。”她的照片赫然在目,想想当初的她与如今的她,真是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新闻报道也捉到卡马尔如何被捕并释放,而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声称警方“正在追查一些线索”(依我猜,这意味着警方根本摸不着头脑)。我合上报纸,放到脚旁。我再也受不了与她对视了,我也不愿意读那些绝望的空话。我把头倚到车窗上。用不了多久,我们便会经过布伦海姆路23号。我抬眼瞥了瞥,只可惜距离远了些,什么也看不清楚。我不停回想着看见卡马尔的那天,回想着他吻她的模样,回想着当时我是多么怒气冲冲,又多么想当面质问柏根。如果当初我真的找上门去,当面质问她到底哪根筋出了问题,事情会怎么样呢?那今天她还会活在人间,出现在她家露台上吗?

我闭上了眼睛。诺斯科特站有人上车,坐到了我的邻座。我没有睁开眼睛,但心里有点儿打鼓:毕竟这趟车空得很。我感觉后颈上汗毛直立,闻见香烟混着须后水的昧道——我深知,这种昧道我曾经闻到过。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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