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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根,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早上(1 / 2)

太热了,热得睡不着。我浑身发痒,胸口起了痊子,总之不舒服。斯科特活像个火炉,我拼命躲开他,结果差一点儿掉下床,只好干脆掀开被子。真是人问地狱。我琢磨着去备用问躺到蒲闭上,但斯科特讨厌一觉醒来发现我不在身旁,这种事每次都会让我们拌嘴:要么吵的是要把备用问改作他用,要么吵的是我独自一人躺在那儿想的究竟是谁。有时我想对他大吼:“你就不能放手吗?放手,让我喘口气。”总之我睡不着,心里十分恼火,感觉斯科特跟我已经吵上了,尽管那只是我的白日梦。

我的脑子乱成了一闭麻。我觉得自己快要窒息而死。

这栋房子什么时候变得如此逼仄?我的生活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乏昧?这真是我想要的吗?我记不起来。我只知道几个月前感觉有了点儿起色,现在我却无法入睡,无法思考,无法画画,想逃的冲动已经将我淹没。我在深夜里辗转难眠,昕见耳边传来低语,字字都昕得真切:“留吧。”我闭上双眼,脑子里塞满了过去和未来的一幕幕,塞满曾经梦想的一切、曾经拥有并抛弃的一切。我不得安生,因为无论我走向哪里,前方总是一条死胡同:倒闭的画廊、这条街上的人家、普拉提课上那些无聊女人的关注(真令人窒息)、花园尽头那条铁轨——铁轨上飞驰的火车总在将别人送往别处,每天来来回回几趟,一遍又一遍地提醒我:我还在原地踏步。

我感觉我马上就要抓狂。

但仅仅几个月前,我却感觉有了起色。当时我状态颇佳,睡得着——不再活在对梦魔的恐惧中;喘得上气——没错,有时我还想逃,但并非每时每刻都想逃。毋庸置疑,跟卡马尔谈话起了效果。我喜欢跟他聊天,我喜欢他,他让我开心了些。但眼下治疗显得半途而废,因为我始终没能切中要害。当然,这都怪我,因为我胡搅蛮缠,因为我不乐意被拒绝。我必须学会吃败仗。一念及此,我感觉愧意烧得自己双颊发烫。我不希望卡马尔对我的印象定格在那一幕,我盼着与他重逢,让他见到我好起来的样子。如果我去找他,他一定会伸出援手,他就是那种人嘛。

我必须倾囊相告,必须向某人吐露真相,一次即可。我必须大声把话说出口。如果不说出口,它会将我活活折磨至死。它在我心中留下的黑洞会越变越大,直到彻底将我吞噬。

我必须咽下自己的骄傲和羞愧去找他。他必须倾昕,我会逼着他昕。

<strong>晚上</strong>

斯科特以为我跟塔拉一起在影院看电影。其实我已经在卡马尔的公寓外面待了一刻钟,一直在给自己打气,好去敲门。上次大问一场后,一想到他会用什么样的眼神打量我,我就心里发毛。务必要显出诚意,所以我打扮得也像个道歉的样子:简单朴素的牛仔裤配T恤,几乎没有化妆。务必让他明白,这次来并不是为了勾引他。

我走到他家门前掘响门铃,一颗心“怦怦”直跳。没有人应门。他家的灯开着,但没有人应门。也许他已经发现我在屋外探头探脑;也许他待在楼上,暗自企盼如果他不理我,我就会灰留留地走开。怎么可能呢?他还不知道我可以变得多么决绝。一旦下定决心,千军万马也拦不住我。

我再次掘响门铃,接着掘了第二次。楼梯上终于传来了脚步声,房门开了。他穿着运动裤、白T恤,赤着脚,满脸通红,头发湿漉漉的。

“梅根。”他说。他有点儿惊讶,但没有生气——这是个不锚的开端。“你没事吧?一切都好吗?”

“对不起。”我说。他退后一步让我进屋,我的心中突然涌起了一阵感激,强烈得几近于爱。

他领我去了厨房,那里真是一同糟:厨房台面和水池里都摆满了餐具,垃圾箱里冒出外卖的空盒子。我不知道他是再有点儿抑郁。我站在厨房门口,他则倚在厨房台面上,环抱双臂面对着我。

“有什么能为你效劳吗?”他问道。他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搬出心理治疗师的派头。我真想捏他一把,只为了把他逗笑。

“我必须告诉你……”我开口说道,却又住了嘴:总不能直奔正题吧,必须先铺垫一下。于是我换了个说法。“我想为上次的事情道个歉。”我说。

“没关系。”他说,“别担心。如果你要跟治疗师聊,我可以向你推荐其他医师,但我不能……”

“求你了,卡马尔。”

“梅根,我不能再给你做心理辅导了。”

“我明白,我明白。但我没办法再跟别人从头来过,我做不到。我们好不容易才走到现在这一步,只差一点儿了。我必须把话讲给你昕,一次就行。然后我就走人,保证再也不会来烦你。”

他歪了歪头。他不信我的话,我看得出来。他在恕,如果这次他任我站上的话,他就再也摆脱不了我了。

“昕我说完。我不会一直缠着你的,我只是需要有人倾昕。”

“你丈夫呢?”他问道。我摇了摇头。

“我不能……我不能告诉他,毕竟已经瞒了他好久了。他不会……那样的话,他就再也无法像过去那样看待我。到时候我在他心里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他找不出原谅我的办法。求你了,卡马尔。如果不拔掉这颗毒瘤,我觉得我永远也睡不着觉。拜托你昕我讲,以朋友的身份,而不是以治疗师的身份。”

他转过身,双肩微微茸拉下来。我的心往下一沉。他却打开柜于取出两只平底杯。

“那就以朋友的身份昕你讲。你恕喝点儿酒吗?”

他领我进了客厅。客厅掩映在落地灯朦胧的光量中,跟厨房一样有种疏于打理的气氛。我们分别在一张玻璃桌的两侧坐下,桌上堆满了文件、杂志和外卖菜单。我紧握着酒杯,轻吸一口。是红葡萄酒,凉爽,口感不佳。我咽下酒,又轻吸一口。他在等我讲话,但开口比我想象中困难。这个秘密已经在我的心底埋藏了太久——长达卡年,长于我人生的二分之一。倾吐没那么容易,但我清楚自己必须开口。如果现在不说,我也许永远无法鼓足勇气说出真相,那些话也许会堵在我的喉头,害我在梦中窒息而死。

“离开伊普斯维奇后,我搬进了麦克家,也就是霍克汉姆郊外小巷尽头的那栋小屋。我告诉过你,对吧?那栋房子非常偏僻,最近的邻居离我们也有好几英里,最近的商店则还在几英里开外。起初我们经常开派对,总有人在客厅里过夜,夏季就睡在屋外的吊床上。但我们过腻了这种生活,麦克后来又跟所有人都吵翻了,于是大家不再到我家来,家里只剩下我和麦克。我们曾经好几天见不到外人,干脆就去加由占买日常杂货。回想起来有点儿诡异,但在经历过伊普斯维奇,经历过那群男人之后,在翻天覆地折腾过一番之后,当时我急需那一切。我喜欢那种生活,只有麦克、我、旧铁轨、绿野、沙丘和永不停歇、灰蒙蒙的大海。”

卡马尔歪了歪头,对我微微露出笑意。我感觉心中猛然一动。“听上去挺不错。但你不觉得你把一切讲得过于煽情吗?‘永不停歇、灰蒙蒙的大海’·”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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