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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2 / 2)

也许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也许不需要有什么理由,也许他就是突然不喜欢他了。

人这种东西很奇怪的,既然会突然某天喜欢上某个人,当然也会突然某天就不喜欢某个人。

何况那人还是赵清嶺,赵清嶺能认真喜欢一个人两年,真的已经很不容易了吧。

或许,这就是极限了。

或许他就应该接受现实。

但程彻还是不愿意接受事实,于是开始更加投入地上班,让自己尽量地忙。

正好,赵父也在这个时候后再度请他去s市帮忙。

让他过去,一半是因为公司此刻真的需要一个这样有能力高管人才,另一半,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儿子犯神经病、对不起人家,愧疚之下给与的补偿。

有一天老头子喝多了,还拉着程彻的手跟他说:“唉,我那两个儿子啊,是指望不上了。”

“一个任性骄纵气死人,另一个看不上我老这点小打小闹。小程你知道,叔叔阿姨一直是把你当自家亲生来看的,你好好做,我这一辈子的心血以后全给你管。”

问题是那天那个酒桌上,并不止有程彻,还有别的高管。

于是第二天,程总果然是“继任太子爷”的消息不胫而走。程总在公司里改革架构、推行政令更是畅行无阻。

当然职位越高,责任越大,那两周为了做成了一个大项目,期间程彻也不免熬了几个夜。熬完还来不及休息,又马上有财经媒体前来采访。

真心不想去。

程彻觉得自己这阵子这么灰暗,拍出来视频肯定憔悴苦逼、惨不忍睹。

万万没想到,拍出来竟不难看。

媒体甚至公然用了“高颜值”这样的词汇,而他可能会成为集团继承人的消息,亦更在一次赵父的访谈里直接被默认了。

一时之间,在财经八卦里风头无两。

程彻有时候觉得,可能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既然赵叔叔认可他,他就好好做,说不定将来真的继任的ceo。

赵清嶺可以不要他,但总不可能永远不回家。

如果他真成了他们家族产业的管理者,免不了一辈子在赵清嶺眼前晃,不想见他也烦死他。

没什么可绝望的,因为人生还很长。

突然不喜欢他了也没关系,因为人生还很长,很长,很长。

他还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喜欢会突然变成不喜欢了。那不喜欢,也可能有一天再变成喜欢。

不说别的,就说两年之前,如果有人问那时的他说他会有今天的气质和才干,他肯定会摇头说不可能。

但事实上,他做到了。

那么再来十年二十年,他一定还能变得更好。到时候也许年纪是大了一点,但肯定更有魅力。

还有机会的。

而且反正本来,他是打算默默等一辈子的。

想想初心,他已经在路上,收获了很多很多。

从一只普通的小狐狸,变成了小王子的小狐狸。

而且,已经得到了麦田的颜色。

赵清嶺跑掉的第三个月后,齐危受邀回来回国,去a市的大学商谈合作。

程彻在s市忙着回不来,赵清筵和程驰招待了齐危住宿,一起在家里吃海鲜火锅。

吃着吃着,大中午的,程彻突然风尘仆仆出现在门口。

他望着齐危:“你是知道原因的。你一直都知道,对不对?”

他一直都在想,努力在想自己究竟哪里漏了、哪里错了。

直到那天早上,突然回忆起过年时雪地里、烟花下,齐危好像跟他说了什么,他那时没有听清。

“你是知道的,你告诉我。”

“…”齐危一脸无辜,把刚抢到的半口鱼丸吞下去。

他当然知道。

他一直都知道。

如果规则允许,他真的很想很想立刻告诉程彻谜底。

但他不能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不像话的故事。

一个豌豆上娇气王子的,中了沉睡的魔法。必须由他的骑士一路辛苦、风尘仆仆,踏过高山丛林到他身边、才能亲手解开那个魔咒。

后来,骑士历经千难万险,终于走到了城堡边,却被荆棘挡在了外面。

骑士于是去求助魔法师帮忙。魔法师也确实有那样的能力,直接开一个魔法阵,传送骑士到王子身边。

可他不能那样做。

因为一旦那样做,整个故事就不存在了。而如果魔法师帮了忙,那么从此之后,王子将永远无法再对他唯一的骑士抱有期待——

王子想要的,从来都不是“醒过来”

王子一直都是醒着的。

只是虽然醒着,却还是那个豌豆上的娇王子,他想要能够亲眼验证,有一个人能像故事书里写的那样,不顾险阻、不怕伤痕,一门心思来救他。

于是把自己关在城堡里,不愿意出来。

一直等一直等。

是个很蠢,好像没什么必然道理,但是偏偏又很真实的故事。

围观了两人“分手”三个月,齐危旁观者清。

全程觉得又无奈、又着急、又好笑。

因为那两个人,明明那么相配,在一起的时候无论什么波折,最终都能完好、默契地合辙。

可是有的时候,这两人思维回路偏偏,又能那么的南辕北辙。

于是整整三个月,齐危眼睁睁看程彻用语文思路解数学题,小黑兔不停原地打圈圈,摸不到问题的症结。

可是就在那天下午,程彻突然说:“我要去找他。”

“…”“去找他,跟他把事情说清楚。”

“不,不是说清楚,应该说…是努力把他哄回来,或者骗回来,或者敲晕扛回来!”

“哪有那么轻易就跑掉,一起养了两个孩子,说不养就不养了?”

“我也没那么好说话。”

“我走了,你们在家等我。”

阳光照在客厅,飘逸的点点光尘。

让齐危想起某个同样的下午,那时候小程哥的侧脸也是那么的好看,他觉得赵清嶺又一次错过了世间盛景。

在遇到程彻以前,很难以想象有些人在平静的外表下,如此坚强而执拗。

当然,在遇到赵清嶺以前,齐危也从来没见过那样外表光鲜、内里稀碎的人。还好,他虽然稀碎但很会挑人,挑到的男人果然愿意收拾他那一地稀碎。

程彻走后,赵清筵问齐危:“这样是不是就没事了?”

“应该是吧。”齐危想了想“当然,学长那边说不定见着还要哭一哭、闹一闹什么的,毕竟,一直在等小程哥去找他,等了那么久都等得快枯萎了,肯定很委屈。”

“不过哄哄就没事了,小程哥会哄他的。”

程驰:“?!?!?”

“等等,你们两个在说什么?谁委屈?姐夫委屈?他委屈啥?”

“我哥比较委屈吧!居然还要去找他?还要倒过头来去哄他?明明是他不负责任抛夫弃子,凭什么还要我哥三从四德,啊不是!”齐危:“你不懂。”

齐危:“你就当你那个姐夫吧…他是个走丢的熊孩子,突然回到家人怀抱了,特别委屈,日常需要有人举高高哄一哄什么的。”

程驰:“卧槽…他那是‘走丢’的吗?他那是自己跑的!”

齐危:“他走丢二十几年了,你不知道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最迟明天,肯定完结了!(喜迎国庆系列)

希望flag不倒一次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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