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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 / 2)

午饭后,当我们背着旅行包和钓竿袋出来动身到布尔戈特去的时候,广场上热得烤人。公共汽车顶层已经有人了,另外有些人正攀着梯子往上爬。比尔爬上顶层,罗伯特坐在比尔身边给我占座,我走回旅馆去拿两三瓶酒随身带着。等我出来,车上已拥挤不堪。顶层上所有的行李和箱子上都坐满了男女旅客,妇女们在阳光下用扇子扇个不停。天实在热。罗伯特爬下车去,我在横跨顶层的木制长椅上他刚才替我占的位置落了座。

罗伯特.科恩站在拱廊下面阴凉的地方等着我们启程。有个巴斯克人怀里揣着一个大皮酒袋,横躺在顶层我们长椅的前面,背靠着我们的腿儿。他把酒袋递给比尔和我,我把酒袋倒过来正要喝的当儿,他模仿汽车电喇叭,嘟嘟的叫了一声,学得那么逼真而且来得那么突然,使我把酒泼掉了一些,大家哈哈大笑。他表示歉意,让我再喝一次。一会儿他又学了一遍,我再次上当。他学得非常象。巴斯克人喜欢听他学。坐在比尔旁边的人跟比尔说西班牙语,但比尔听不懂,所以就拿一瓶酒递给这人。这人挥手拒绝了。他说天太热,而且中饭时他喝过量了。当比尔第二次递给他的时候,他咕嘟嘟地喝了一大口,然后这酒瓶在就近几个人手里传开了。每个人都非常斯文地喝上一口,然后他们叫我们把酒瓶塞好收起来。他们都要我们喝他们自己皮酒袋里的酒。他们是到山区去的农民。

又响了几次模仿的喇叭声之后,汽车终于开动了,罗伯特.科恩挥手向我们告别,所有的巴斯克人也挥手向他告别。我们一开上城外的大道,就凉快了。高坐在车顶,紧贴着树下行驶,感到很惬意。汽车开得很快,激起阵阵凉风。当我们顺着大道直驶,尘土扑打在树上,并向山下飘落时,我们回头穿过枝叶看到耸立在河边峭壁上的那个城市的美好风光。靠在我膝盖上躺着的巴斯克人用酒瓶口指点着这景色,向我们使眼色。他点点头。

“很美吧,呃?”

“这些巴斯克人满不错,”比尔说。

靠在我腿上躺着的巴斯克人皮肤黝黑,象皮马鞍的颜色。他同其他巴斯克人一样,穿一件黑色罩衫。黝黑的脖子上布满皱纹。他转身要比尔接过他的酒袋。比尔递给他一瓶我们带的酒。巴斯克人用食指朝比尔比划了两下,用手掌啪的拍上瓶塞,递回酒瓶。他使劲把酒袋朝上递。

“举起来!举起来!”他说。“举起酒袋来。”

比尔举起酒袋,把头向后一仰,让酒迸发出来,射进他的嘴里。他喝罢酒,放平酒袋,有几滴酒顺着他的下颏往下淌。

“不对!不对!”有几个巴斯克人说。“不是那么喝的。”酒袋的主人正要亲自给比尔做示范,另一个人从他手里把它抢过去了。这是一位年轻小伙,他伸直双臂,高高举起酒袋,用一只手捏着这皮袋,于是酒就咝咝地射进他的嘴里。他伸手高擎着酒袋,袋中的酒顺着平射的轨道猛烈地喷进他的嘴里,他不紧不慢地一口口把酒咽下。

“嗨!”酒袋的主人喊道。“你喝的是谁的酒啊?”

喝酒的小伙用小手指对他点点,眼睛里带着笑意,看看我们。然后他突然刹住酒流,倏的把酒袋朝天竖直,朝下送到主人的手里。他向我们眨巴几下眼睛。主人沮丧地晃了晃酒袋。

我们穿过一座小镇,在一家旅店门前停下,司机装上几件包裹。然后我们又上路,驶出小镇,公路开始向山上攀登。我们穿行在庄稼地里,这里有岩石嶙峋的小山岗,山坡朝下没在地里。庄稼地沿山坡向上伸展。现在我们爬得比较高了,风儿摆动着庄稼。大路白茫茫地满是尘土,尘土被车轮扬起,弥漫在车后的空中。公路攀登上山,把长势茂盛的庄稼地抛在下面。现在光秃的山坡上和河道两侧只有零星的几块庄稼地。车子急剧地闪到大路边,给一长列由六头骡子组成的队伍让道,骡子一头跟着一头,拉着一辆满载货物的高篷大车。车上和骡子身上都是尘土。紧接着又是一队骡子和一辆大车。这一车拉的是木材,我们开过的时候,赶骡的车夫向后一靠,扳上粗大的木闸,把车刹祝在这儿一带,土地相当荒芜,满山顽石,烤硬的泥上被雨水冲出道道沟壑。

我们顺着一条弯道,驶进一个小镇,两侧陡的展开一片开阔的绿色的山谷。一条小溪穿过小镇中心,房屋后边紧接着一片片葡萄园。

汽车在一家旅店门前停下,许多旅客下了车,好些行李从车顶大油布底下被解开并卸了下来。比尔和我下车走进旅店。这是一间又矮又暗的屋子,放着马鞍、马具和白杨木制的干草叉,屋顶上挂着一串串绳底帆布鞋、火腿、腊肉、白色的蒜头和长长的红肠,屋里阴凉、幽暗,我们站在长条的木头柜台前,有两名妇女在柜台后面卖酒。她们背后是塞满杂货商品的货架。我们每人喝了一杯白酒,两杯白酒共计四十生叮我给了女掌柜五十生丁,多余的算小费,但是她以为我听错价钱了,把那个铜币还给我。

两位同路的巴斯克人走进来,一定要请我们喝酒。他们给每人买了一杯酒,随后我们买了一次,后来他们拍拍我们的脊背,又买了一次。我们接着买了一次,最后我们一起走出来,到了火热的阳光下,爬上车去。这时候有的是空座,大家都可以坐到,那个刚才躺在铅皮车顶上的巴斯克人这时在我们俩中间坐下了,卖酒的女掌柜用围裙擦着手走出来,和汽车里的一个人说话,司机晃着两个皮制空邮袋走出旅店,爬上汽车,车子开动了,车下的人都向我们挥手。

大道瞬间就离开绿色的上谷,我们又驶进丛山之间。比尔和抱着酒袋的巴斯克人在聊天。有一个人从椅子背后探身过来用英语问我们:“你们是美国人?”

“是埃”

“我在那里待过,”他说。“四十年前。”

他是个老头,皮肤黑得同其他人一样,留着短短的白胡子。

“那里怎么样?”

“你说什么?”

“美国怎么样?”“哦,我当时在加利福尼亚。好地方。”“你为什么离开呢?”“你说什么?”“为什么回到这里来了?”“哦,我回来结婚的。我本来打算再去,可我老婆她不爱出门。你是什么地方人?”“堪萨斯城人。”

“我到过,”他说。“我到过芝加哥、圣路易、堪萨斯城、丹佛、洛杉矶、盐湖城。”

他很仔细地念着这些地名。

“你在美国待了多长时间?”

“十五年。然后我就回来结婚了。”

“喝口酒吧?”

“好,”他说。“你在美国喝不到这种酒吧,呃?”

“只要你买得起,那里有的是。”

“你上这儿干什么来啦?”

“我们到潘普洛纳来过节。”

“你喜欢看斗牛?”

“那当然。难道你不喜欢?”

“喜欢,”他说。“我看我是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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