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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 2)

那年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写的那部小说到了美国,稿子被一位相当有地位的出版商接受了。我听说他这次出门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吵,弗朗西丝大概从此就失去了他,因为在纽约有好几个女人对他不错,等他回到巴黎,他大大地变了。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热中于美国,他不再那么单纯,不再那么厚道了。出版商把他的小说捧得很高,这着实冲昏了他的头脑。当时有几个女人费尽心机要同他好,他的眼界完全变了。有四年时间,他的视野绝对只局限于他妻子身上。有三年或者将近三年时间,他的注意力从未越出弗朗西丝的范围。我深信,他有生以来还从来没有真正恋爱过。

他大学里的那段日子过得太倒霉,在这刺激之下结了婚,等他发现在第一个妻子眼里他并不是一切,弗朗西丝掌握了他。他至今没有真正恋爱过,但是意识到自己对女人来说是一个有魅力的人,有个女人喜欢他并愿意和他生活在一起,这一点不仅仅是天赐的奇迹。这使他变了,因此跟他在一起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还有,当他和那帮纽约朋友在一起玩大赌注的桥牌戏,下的赌注超出了自己的财力时,他曾拿到了好牌,赢了好几百元。这使他很为自己的牌技洋洋自得,他几次谈起,一个人迫不得已的话,总是可以靠打桥牌为生的。

再说,还有另一件事。他读了不少威.亨.赫德森的小说。这似乎是桩无可指责的事情,但是科恩把《紫红色的国度》读了一遍又一遍。成年人读《紫红色的国度》是非常有害的。这本书描述一位完美无缺的英国绅士在一个富有浓厚浪漫色彩的国度里的种种虚构的风流韵事,故事编得绚烂多彩,自然风光描写得非常出色。一个三十四岁的男人把它做为生活指南是很不可靠的,就象一个同龄男人带了一整套更注重实际的阿尔杰的著作从法国修道院直接来到华尔街一样。我相信科恩把《紫红色的国度》里的每句话都象读罗.格.邓恩的报告那样逐词领会。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他是有所保留的,不过总的说来,他认为这本书大有道理。单靠这本书就使他活动起来了。我没有想到它对他的影响大到什么程度,直到有一天,他到写字间来找我。

“嗨,罗伯特,”我说。“你来是叫我开心开心的吧?”

“你想不想到南美洲去,杰克?”他问。

“不想去。”

“为什么?”

“不知道。我从来没想去。花钱太多。反正你想看南美洲人的话,在巴黎就能看个够。”

“他们不是地道的南美洲人。”

“我看他们都是挺地道的。”我一星期的通讯稿必须赶本班联运船车发出,但是我只写好了一半。

“你听到什么丑闻了?”我问。

“没有。”

“你那帮显贵的朋友里没有一个闹离婚的?”

“没有。你听着,杰克。如果我负担咱俩的开销,你肯不肯陪我去南美?”

“为什么要我去呢?”

“你会讲西班牙语,而且咱俩一起去更好玩。”

“不去,”我说,“我喜欢巴黎。夏天我到西班牙去。”

“我这一辈子老向往着能作这么一次旅行,”科恩说。他坐下来。“不等去成,我就老朽了。”

“别说傻话了,”我说。“你想到哪儿,就能到哪儿。你不是挣了那么一大笔钱吗?”

“这我知道。可我老走不成。”

“别伤心,”我说。“每个国家还不都象电影里那样。”

可是我为他难过。真够他受的。

“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这么迅速,而我并不是在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

“除了斗牛士,没有一个人的生活算得上是丰富多彩的,”

“我对斗牛士不感兴趣。那种生活不正常。我希望到南美的内地去走走。我们的旅行一定会很有意思的。”

“你想没想过到英属东非去打猎?”

“没有,我不喜欢打猎。”

“我愿意同你一起到那里去。”“不去,我不感兴趣。”

“这是因为你从来没有读过这方面的书。找一本里头尽是些人们跟皮肤黑得发亮的美貌公主谈情说爱的故事的书看看吧。”

“我要到南美去。”

他具有犹太人那种顽固、执拗的气质。

“下楼喝一杯去。”

“你不工作啦?”

“不干了,”我说。我们下楼,走进底层的咖啡室。我发现这是打发朋友走的最好办法。你喝完一杯,只消说一句,“哦,我得赶回去发几份电讯稿”,这就行了。新闻工作的规矩中极重要的一条就是你必须一天到晚显得不在工作,因此想出这一类得体的脱身法是很紧要的。于是,我们下楼到酒吧间去要了威士忌苏打。科恩望着墙边的一箱箱瓶酒。“这里真是个好地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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