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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根,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早上(2 / 2)

我告诉他,我做了错事。这时他放开我的手,起身沿着铁轨的方向走了几步,接着才扭头望着我。“什么错事?”他问道。他的声音波澜不惊,但我能听出他正竭力克制。

“过来坐到我身边,”我说,“好吗?”

他摇摇头。“什么错事,梅根?”这次他的声音响亮了些。

“有一段……现在已经结束了,但曾经……有过别人。”我没有抬起眼神;我无法正视他。

他低声骂了几句,但我没有听清。我抬起头,他已经转身面对着铁轨,手贴在太阳穴上。我走到他身后扶住他的腰,他却猛地闪身躲开我扭头进屋,根本没有正视我,嘴里唾道:“别碰我,你这小婊子。”

那时我真该让他走,给他时间回心转意,但我做不到。我还盼着从坏消息说到好消息呢,所以紧跟着他进了屋。

“斯科特,求你了,听我说。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现在一切已经结束,断得干干净净,拜托你听我说。拜托……”

他一把抓起他深爱的二人合影(也就是我送给他当作结婚两周年纪念礼物的镶框照),用尽全身力气砸向我的头。合影在我身后的墙上撞得粉碎,他向我冲过来,攥住我的上臂把我狠狠地抛过屋子,抛向对面的墙壁。我的头撞上了墙,斯科特向前迈出一步,伸出前臂压住我的咽喉,一言不发地俯下身,俯得越来越低。他闭上了眼睛,免得亲眼见我窒息。

刚刚收拾好行李,我却又立刻打开旅行袋,将行李一股脑儿全放回抽屉里:如果带上行李的话,斯科特不会放我走出家门。我必须两手空空地离开,只带手机和手袋。但我又改了主意,把行李通通塞回旅行袋。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但我知道我不能待在这儿。我闭上眼睛,还能感觉到他的手紧紧地扼住我的咽喉。我知道自己已经下定了决心——不再逃,不再躲,但今晚我不能待在这儿。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缓慢而又沉重。过了很久他才上了楼,通常他身轻如燕,但今天的他仿佛正一步步登上绞刑架,我只是说不清他是前来受刑还是行刑。

“梅根?”他并没有开门,“梅根,很抱歉对你动手,我很抱歉伤了你。”我能听出他语带哭声。真让我火冒三丈,让我想飞出去挠花他的脸:“对我下了这种毒手,你居然还有脸哭。”我勃然大怒,真想对他大吼,让他从门边滚开,从我身边滚开,但我一声也没有吭,因为我并不是个傻瓜。他有理由恼火,而我不能感情用事,必须理清思绪——我可是在为我们母子两人着想呢。这场争执给了我力量,让我更加下定了决心。我听见斯科特在门外求饶,但我无暇顾及,眼下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衣柜深处三排标记得清清楚楚的鞋盒下方有个写着“红色坡跟靴”的深灰色盒子,盒中有只即付即用型的旧手机。那是我几年前买的老古董,一直留着以备不测。我已经有一阵子没碰它了,但今天正是它的用武之地:我要摊牌,要把一切摆上明面,不再撒谎,不再隐瞒。让“孩子爸爸”承担责任的时候到了。

我一屁股坐到床上打开手机,暗自祈祷它还有点儿电。手机亮了起来,我顿时感觉肾上腺素飙升,头晕恶心还有点儿耳鸣,简直跟嗑药嗑多了差不多。想到要跟他摊牌——跟他们摊牌,我居然喜上心头:事到最后,所有人终将明白各自的立场。

我拨通他的号码。可想而知,电话直接转到了语音信箱。我挂断电话发了条短信:“我必须跟你谈谈,十万火急。给我回电话。”发完后我坐在床上,等待着。

我查了查通话记录。上次用这部电话是在四月,当时通话频繁,拨出的所有电话都没有人接,时间是四月三号。当时我打了一遍又一遍,但他不理睬我,甚至不理睬我威胁他的那些话——我说会去他家,跟他太太聊聊。但我觉得这次他会听我的,这次我一定会逼他听我的。最开始我与他不过是逢场作戏。一度我不时会见到他,他会顺道走访画廊,抛抛媚眼调调情,一切无伤大雅——到画廊抛抛媚眼调调情的男人多的是。但后来画廊关门,我整天困在家里无聊又心痒,总得找点儿刺激,找点儿新鲜玩意儿吧。某天斯科特不在家里,我又在街上偶然遇上他,我们聊了起来,我便邀他去喝杯咖啡。从他凝望我的眼神中,我能清清楚楚地读出他的心思,于是顺势有了鱼水之欢。之后我们继续偷情,但我从未想过要跟他得成正果,我只是颇为享受被需要的感觉,我喜欢掌控局面的感觉,再简单不过,再蠢不过了。我并不希望他真正离开他太太,只希望他有离开她的心思,只希望他为我痴狂至此。

我不记得自己是何时开始相信我们并非逢场作戏,相信我们天造地设。但一旦动了这种念头,我便感觉到他开始退缩。他不再发短信,不再回我的电话,而我从未感觉如此被人拒之千里之外,从来没有。真让人恨得咬牙切齿。于是事情又变了样,变成了一种执迷;现在我算是看得清了。我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些许伤痕掉头就走,并未真正伤心;可惜一切已不再那么简单。

斯科特还在门外。我听不到他的动静,但感觉得到。我走进洗手间又拨通电话,再次被转接到语音信箱,于是我挂断重拨,又重拨。我压低声音留了条口信:“接电话,不然我就上你家找你。这次我可是当真的,我必须跟你聊聊,你敢不理我试试看。”

我在洗手间里站了一会儿,将手机放在水池边等着铃响,可惜手机屏幕死活是一片空荡荡的灰。我整理好头发、刷完牙、化上妆,脸色恢复了正常。眼睛还泛红,喉咙还在痛,但看上去没什么异样。我开始数数:如果手机在数到五十之前仍没有响铃,那我真的会去他家敲响房门。电话铃没有响。

我把手机塞进牛仔裤口袋,快步走过洗手间打开门。斯科特坐在楼梯平台上,耷拉着脑袋,双臂抱着膝盖。他没有抬头看我,所以我径直经过他身边,屏住呼吸一溜烟跑下楼。我担心斯科特会从身后抓住我推搡我,却听见他站起身大声喊道:“梅根!你要去哪儿?要去找你的情人吗?”

我在楼梯尽头转过身。“我没有什么情人,好吗?已经断了。”

“等一等,梅根,拜托你别走。”

我不想听他乞怜,不想听他那副怨妇腔——我的喉头还火烧火燎地痛着呢。

“别跟着我。”我嘶吼道,“如果你跟着我,那我永远不会再回来。你明白吗?如果我转身看到你在我身后,那你今后休想再见到我。”

摔门而去时,我听见他高声喊着我的名字。

我在屋外人行道上等了几分钟,以确保斯科特没有跟来;然后才沿着布伦海姆路向前走去,刚开始走得飞快,接着越来越慢。走到23号房时,我泄了气:我还没有准备好上演如此狗血的闹剧,需要一分钟定定神。嗯,需要几分钟吧。于是我继续往前走,经过23号、地下通道、火车站,一直走到公园才又拨通他的号码。

我留言告诉他,我在公园等他,但如果他不赴约,我会找上门去。这将是他最后一次机会。

今天晚上气候宜人,7点钟刚过,但室外温暖而又明亮。一群孩子还在秋千和滑梯上玩耍,父母们站在旁边聊得不可开交。一切显得如此平常,而我遥望着人群,心中涌起一股寒意:斯科特和我将不会带着我们的宝贝女儿到这里玩耍,我实在无法想象我们一家三口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一幕,至少眼下无法想象,在我走出刚才那一步之后。

今天早晨我曾确信摊牌将是最佳出路;不仅仅是最佳的出路,而且是唯一的出路。不再撒谎,不再隐瞒。当斯科特动手伤我时,这个念头越发坚定。但此刻独自坐在这儿,斯科特不再雷霆大怒,而是伤心欲绝,我却不再认为摊牌是个好办法。那不是坚强,那是鲁莽,眼下压根儿说不清我已经闯了多大的祸。

也许我所需的勇气并不在于讲出真相,而在于一走了之。离开并不仅仅是因为不安于室,远远不止于此。为了肚子里的宝宝和我自己,也许此刻正是离开之时,离开他们两个人,抛下一切;也许逃之夭夭和人间蒸发正是我所需的一切。

我起身绕着公园走了一圈,有些盼着手机铃响,又有些害怕它响。不过它始终一声不吭,我倒是挺开心。这是个征兆。我掉头沿着来时的路往家里走。

刚刚经过车站,我便一眼望见了他。他正疾步迈出地下通道,端着双肩握着拳头,我忍不住高喊出声。

他转身面对我。“梅根!见鬼了,你……”他满脸怒气冲冲,却又招手让我过去。“快点儿。”我走过去时,他说,“我们不能待在这儿。车在那边。”

“我只不过得……”

“我们不能在这里聊!”他厉声道,“快点儿。”他拽了拽我的胳膊,接着柔声说,“我们开车去个安静的地方,好吗?去个可以聊聊的地方。”

我钻进汽车,扭头瞥了瞥他刚才所在的方向。地下通道里黑漆漆的,但我仿佛望见一个人影躲在暗处——有人在窥伺着我们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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