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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晚上(1 / 2)

我真恨自己哭哭啼啼,实在可悲。但过去几个星期过得十分辛苦,我感觉筋疲力尽,再说汤姆和我又吵了一场,罪魁祸首则是——还用说吗?瑞秋。

这次吵架早有苗头。因为瑞秋那张纸条,因为汤姆把我蒙在鼓里去和瑞秋见面,我一直备受煎熬。我反复告诉自己这是在犯傻,但我就是觉得他们之间有猫腻。我反复琢磨:她曾经让他、让我们吃尽了苦头,他怎么能走回头路?他怎么会有跟她复合这种鬼念头?我的意思是,且不说她的种种毛病,单单让我跟她两个人并肩而立,世上会有哪个男人蠢到不挑我而挑瑞秋?

但我又转念一想,凡事总有例外,对不对?旧情人死活不肯放手,尽管你百般挣扎,却挣不开千丝万缕的罗网。也许过上一阵子,你也就不再挣扎了。

周四瑞秋到我家来过,边拼命敲门边喊汤姆的名字。我气得七窍生烟,但却不敢开门。身边有个宝宝让人软弱,让人无力还击。如果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一定会当面跟她叫板,好好修理修理那疯婆子。但有了伊薇,我实在不敢轻举妄动,鬼才知道瑞秋会干出些什么呢。

瑞秋的来意倒是昭然若揭。我向警方告了她的状,她分明憋着一肚子气。我敢打赌,那疯婆子定会哭哭啼啼地求汤姆劝我放她一马,她还留了张纸条:“我们必须聊聊,请尽快打电话给我,事情十万火急。”(“十万火急”一词下面划了三道杠。)我把纸条径直扔进了垃圾桶,片刻后又捡出来收进床头柜的抽屉里,跟瑞秋那些言词恶毒的电邮打印件放在一块儿。除此之外,每次她打电话骚扰或在我家附近出没,我都会一一记录下来,而这本白纸黑字记载着瑞秋骚扰恶行的记事簿,也放在床头柜的抽屉中。若有必要,它就可以作为物证。我已经打过电话给莱丽,留言告诉她瑞秋又在附近露面了,不过莱丽还没有回电。

其实应该把纸条的事跟汤姆说一声,我明白。但我又不愿意惹他发火,谁让我向警方通风报信了呢。因此我将纸条塞进抽屉里,只盼瑞秋把它忘个精光。当然,她才不会忘呢。晚上她又给汤姆打电话,汤姆挂断时简直气得七窍生烟。

“他妈的,那张纸条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厉声喝道。

我告诉他纸条已经扔了。“我还以为你不想理睬它,”我说,“我还以为你跟我一样希望瑞秋滚出我们的生活,滚得越远越好。”

他翻了个白眼。“你明明清楚关键不在于此。我当然希望瑞秋滚,但我不希望你开始监听我的电话,乱扔我的信。你……”他叹了口气。

“我怎么啦?”

“没什么。只是……瑞秋以前就是这副德性。”他这当头一棒真是出乎意料,我的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快步奔到楼上的盥洗室里。我等汤姆来哄我,跟平常一样亲热亲热再和好,但大约过了三十分钟,却听见他高声说:“我去健身房待几个小时。”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他已经摔门而出。

于是我又摇身变成了昔日的瑞秋:几口喝光昨晚晚餐剩下的半瓶红酒,偷偷查看汤姆的电脑。一旦沦落到如此心境,也就不难理解瑞秋当年的所作所为:世上再没有比疑心更让人煎熬、更渐入骨髓的毒药了。

我终于破解了汤姆的电脑开机密码:布伦海姆。竟然如此平淡无奇,不过是我们家所在的街道名。我既没有发现见不得光的电邮、不堪入目的艳照,也没有发现爱火四射的情书,倒是花了半个小时读了一堆业务信件,读得脑子里全是糨糊,就连刺心的妒意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关上电脑,放到一旁。拜葡萄酒和汤姆无聊至极的电脑所赐,我竟然感觉有些飘飘欲仙;事实再次证明,我不过是犯傻而已。

我上楼刷牙——还是别让汤姆发现我喝酒为妙吧。我决定把床单换张新的,往枕头上喷些古龙水,再穿上上次生日时汤姆送我的黑色丝质内衣,等他回家好好补偿。

掀床单的时候,我差点儿被一个塞在床底的黑包绊倒。那是汤姆的健身袋,他居然忘了带。汤姆已经出门一个小时了,却没有回家取健身袋。我顿时感觉一阵揪心。也许他懒得去费神,所以改主意去了酒吧;也许他在健身房的储物柜里放了备用装备;也有可能,他正跟瑞秋在床上翻云覆雨。

我忍不住想吐。我跪下把健身袋翻了个底朝天,汤姆健身所需的装备全在袋子里,干干净净、应有尽有:他的iPod Shuffle、他惯用的运动鞋。还有些别的:一只手机,我从未见过的手机。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手里握着那只手机,一颗心“咚咚”狂跳。没办法,我怎么忍得住不开机?只不过事后我定会后悔,因为这只手机势必不是什么吉兆。如果不是为了掩盖不可告人的秘密,谁会把备用手机藏在健身袋里?我隐约听见心底有个声音说,“把手机放回去就好,把这件事忘个精光”,可惜我无法做到。我用力摁下电源键,等着手机屏幕亮起来。我等了又等,手机却毫无动静。我不由得长长地松了口气。原因有二:首先,我无法再细探究竟了。其次,手机毫无反应意味着该手机并不常用,不像是爱火正炽的偷情男人所用的装备,那种男人才不会容许手机离身呢。也许这是汤姆以前用过的旧手机,已经在健身袋里搁了好几个月,他只是一时抽不出空扔掉它。也许手机压根儿不属于汤姆:也许他在健身房里捡了只手机,想交给前台却又忘了个精光?

我把掀开的床单扔下,下楼到了客厅。咖啡桌下方有几个抽屉,里面塞满家中常年堆积起来的杂物:透明胶带、出国旅行所需的转换插头、卷尺、针线包、旧手机充电器。我把抽屉里的三个充电器一股脑儿全拿了出来,试了两次就发现其中一个能用在汤姆健身袋中的手机上。我把手机放在床头柜后面插上电,等待着。

短信内容基本是时间和日期;其中日期并非几月几日,而是星期几。“星期一下午3点钟?”“星期五4点30分。”有时则是回绝:“明天没戏。”“星期三都没戏。”除此之外手机里空无一物,没有绵绵情话,没有只言片语。全是短信,大约十几条,发信人是个匿名号码,手机电话簿里没有任何联系人,通话记录也已经被删除。

我无须知道年月日,因为手机短信有标注。是几个月前的事情,差不多快一年了吧。当悟到这件事,当发现第一条短信始于去年九月,我顿时感觉喉头哽咽了。九月!当时伊薇才六个月大,我的体重还没有减下来,是个精疲力竭的黄脸婆,不沾性事。随后我却开始放声大笑,因为这一切实在太荒唐,绝对不可能。去年九月我们正和乐融融呢,互相倾心不说,也万般疼爱宝宝。汤姆绝不可能背着我跟瑞秋偷腥,他们两个人的地下情绝不可能藏了这么久。纸哪里包得住火。不可能,手机不是汤姆的。

但世事难料。我从床头柜中取出记载瑞秋恶行的记事簿翻看她打来的骚扰电话,对比着手机上的会面日期。其中一些日期确实吻合,部分骚扰电话早了一两天或晚了一两天,还有一些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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