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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秋,2013年7月5日,星期五早上(2 / 2)

天气越来越热。现在还不到8点30分,却已经又闷又湿。我倒盼着来场暴雨,可惜天空一直万里无云,水汪汪蓝得发白。我擦掉唇上的汗珠:要是记得买瓶水就好了。

今天早上是见不到杰森和杰丝了,我深感失望。真傻——我知道。我仔细审视着他们家,但那里半个人影也没有。楼下的窗帘开着,落地玻璃门却关得严严实实,玻璃反射着阳光;楼上的推拉窗也关着。也许杰森出门工作去了。我猜他是个医生,或许在某个海外组织就职,总是随时待命,衣柜顶上放着一袋收拾好的行李。如果伊朗爆发地震或者亚洲遭遇海啸,他便会丢下一切拎起行李,在数小时内赶到希思罗机场,只待飞赴该地救死扶伤。至于杰丝,从那奔放的印花衣服、“匡威”运动鞋和美丽姿容看来,恐怕就职于时装界,不然就是音乐界、广告业,可能是个造型师或摄影师。她也许是个出色的画家,灵气十足。我的眼前浮现出她的身影:她在楼上的备用间里,放着音乐,开着窗,手中握着一支画笔,墙上斜倚着一幅巨大的画布。她会画至深夜,杰森深知不该在她工作时打扰她。

当然,其实这都是我的想象。我说不清她是否会画画,说不清杰森的笑声是否爽朗,也说不清杰丝的颧骨是否娇美。我无法从火车里看清杰丝的轮廓,也从未听过杰森的声音。我从未近距离端详过他们:我住在布伦海姆路时,这对金童玉女还没有搬进15号呢。两年前我搬走后他们才搬到那条街,我并不清楚具体时间。大约一年前我开始注意到这两个人;渐渐地,随着时光流逝,他们成了我的心头好。

我也不知道这对璧人的名字,于是只能自己给他们取名:男方叫杰森,因为他的英俊中隐隐有种英国影星的气质,绝非什么“德普”、“皮特”,勉强是个“弗斯”,不然就是个“杰森·艾塞克”。“杰丝”一名则跟“杰森”很般配,跟女方本人也很搭:跟她一样美,一样无忧无虑。这两人堪称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他们过得很幸福,我看得出来。他们就像昔日的我的翻版,五年前的我与汤姆的翻版;他们便是我失去的一切,是我苦苦企盼的一切。

<strong>晚上</strong>

我的衬衫紧得难受,前胸的纽扣绷着,胳膊下湿了几块,黏答答的,眼睛和喉咙也有点儿痒。今晚我不想在路上耽搁太久,我盼着回家,然后脱光衣服冲个澡,躲开众人的目光。

我端详着对座的男子。他的年纪跟我差不多,大约三十出头,一头黑发,气色不佳,鬓角已经染霜。他身穿一套西服,外套脱下来扔在了旁边的座位上,一台超薄苹果笔记本电脑打开摆在面前。对座男子敲字很慢,右手腕上戴着一块表盘颇大的银色手表,看上去价值不菲,说不定是块“百年灵”。他咬着嘴唇——也许他很紧张,也许只是在深思,要么给驻纽约办事处的同事写封重要的电邮,要么字斟句酌地给女友写消息要分手。他突然抬头迎上了我的眼神,目光从我身上拂过,落到我面前桌上的小酒瓶上。他掉开目光撇撇嘴,隐约流露出厌恶的神色——这个男人觉得我倒胃口。

我已今非昔比。我不再秀色可餐,有时还莫名其妙招人厌。

不仅因为我身形发胖,也不仅因为酗酒和睡眠不足害得我脸颊浮肿;人们似乎看得出我通身伤痕累累,从我的脸上看得出来,从我的言谈举止看得出来。

上周某天晚上,我从卧室出来取水喝,却无意中听见凯茜在起居室里跟她的男友达米安闲聊。我在走廊里停下脚步,支起耳朵。“她很孤独。”凯茜说,“我真的很担心她,她一天到晚独处可不是个法子。”接着她又说道:“难道就不能从同事中间给她找个伴儿吗,不然从橄榄球俱乐部找一个?”达米安说:“给瑞秋找男友?别怪我说话难听,小茜,我可不认识这么饥不择食的人。”

<strong>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strong>

<strong>早上</strong>

我拨弄着食指上的创可贴:今天早晨洗咖啡杯时把它弄湿了,现在感觉黏糊糊、脏兮兮的,尽管早晨还很干净。我并不想揭掉它,手上的伤口可深着呢。回家时凯茜不在,于是我到商店买了两瓶酒,先喝掉了一瓶,又琢磨着趁凯茜不在给自己做份洋葱酱汁牛排,再搭配蔬菜沙拉,好好享受一顿健康美食,结果在切洋葱时割破了指尖。当时我一定是去洗手间处理了伤口,接着躺了片刻,把事情通通抛到了脑后,因为醒来已经快10点了,正好听见凯茜和达米安在说话:达米安大声说,我居然把厨房的烂摊子就这么扔下不管,真让人恶心。随后凯茜上楼轻敲我的房门,把门打开一条缝,歪歪头问我是否还好。我道了个歉,却想不通自己为什么道歉。凯茜回答说没关系,但又问我是否介意“稍微收拾一下”。因为案板上有血迹,房间里弥漫着生肉味,牛排还大剌剌地摆在厨房台面上,正变色泛白呢。后来达米安跟我连声招呼也没有打,见面时只是摇摇头,径直去了楼上凯茜的卧室。

他们两人就寝后,我想起还有瓶酒没喝,于是就把剩的这瓶打开了。我坐在沙发上,把电视音量调得很低,免得凯茜他们听到。我不记得自己看的是什么节目,但当时我定然备感孤独,或者莫名开心,因为我居然想找个人聊聊。我一定渴盼跟人聊聊盼得不得了;可除了汤姆之外,我想不出还能打电话给谁。除了汤姆之外,我不愿意跟任何人搭话。手机通话记录显示我一共拨通了四次,分别在23∶02、23∶12、23∶54和00∶09。从通话时长看来,我应该留了两条语音信息。也许他甚至接过其中一通电话,但我不记得跟他聊过。我记得第一条留言——依我猜,当时我只是让他打个电话给我。也许我在两条留言里说的都是这件事,那还不算太糟。

火车在红灯前颤抖着停了下来,我抬起头。杰丝正坐在她家的庭院里喝咖啡,双脚高高地跷到桌上,仰着头,沐浴着阳光。她的身后隐约可以望见一抹晃动的人影,那是杰森。我盼着望他一眼,看看他那英俊的面容;我盼着他走到庭院站到她身后,吻吻她的头顶,一如平日。

但他并没有出屋,她却前倾身子。今天她的举止有点儿莫名的异样,看上去身体滞重了些,失去了往日的轻盈。我盼着他出屋走到她身边,但火车猛地一震向前驶去,男方却依然不见踪迹,女方依旧形单影只。来不及细想,此刻我只顾直勾勾地望着曾经的家,根本无法将目光挪开。双扇落地玻璃门开着,阳光淌进了厨房。我说不清楚,我真的说不清楚那究竟是亲眼所见,还是我的白日梦:安娜是在厨房里,在水池边清洗碗碟吗?餐桌边是有个小女孩坐在婴儿椅里吗?

我闭上眼睛,任由黑暗尽情滋长,直到它从一缕悲伤摇身变成一件更加不堪的事:一幕回忆。现在我算是想起来了,昨晚我不单单让汤姆给我回电话,我还边说边哭。我在电话里告诉他,我依然爱他,爱到天荒地老。“求求你,汤姆,求求你,我得跟你谈谈。我想你。”当时我说。不是吧。不不不不不不。但我必须接受现实,逃避没有意义。今天一整天都不会好过,那幕回忆会一波波向我袭来,时强时弱。它会害我心底绞痛,害我备受灼人的耻辱,害我羞红脸颊,害我紧紧闭上双眼,仿佛那样就可以让事情凭空消失。我会一整天都暗自想道:这还不算糟糕至极,对吧?这又不是我最上不了台面的糗事:又不是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跌倒;又不是当街对着陌生人乱吼;又不是夏季烧烤会上冲着丈夫朋友的太太破口大骂,丢光了我丈夫的脸;又不是某晚跟汤姆在家吵架,我拎起一根高尔夫球棒朝他冲去,结果从卧室外的走廊上敲掉了一大块灰泥;又不是一顿午餐吃了整整三个小时才回去工作,在众目睽睽之下踉踉跄跄地穿过办公室,结果马丁·迈尔斯把我叫到一旁,说道:“我觉得你也许应该回家待着,瑞秋。”我曾经读过一本书,该书作者一度酗酒,书中写道她为两名男子口交,这两名男子还是她刚在车水马龙的伦敦要道上的一家餐馆里结识的。我读着那本书,心想:我还没有沦落到那个地步嘛。对,那才是底线呢。

<strong>晚上</strong>

一整天我都记挂着杰丝,心思根本无法从早上望见的景象挪开。为什么会有种不对劲儿的感觉?隔得那么远,我无法看清她的表情,但我感觉当时她很孤独;不止孤独,她还很寂寞。也许她确实寂寞,也许杰森不在家,他已搭乘航班奔赴某个炎热的国度救死扶伤;而杰丝满腔思念又担心不已,尽管她知道他不得不动身。当然了,她怎么会不思念他呢,不正跟我一样吗?毕竟他坚强而和善,十足一个模范丈夫。再说这对璧人琴瑟和鸣,我看得出来,我深知其中滋味。他不可小觑,他护着她,但并不意味着她稍逊一筹。她自有所长:她心有七窍,让他钦佩得目瞪口呆。别人还在思考的工夫,她就能对某个问题直击要害。每逢派对,他常与她十指相扣,尽管他们已经交往了多年。这一对金童玉女尊重彼此,从来不会贬损对方。

今晚我筋疲力尽,半点儿醉意也没有。有时我感觉糟透了,于是不得不喝上几口;有时我却碰也不能碰酒。至于今天,一想到酒我就反胃,但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搭乘晚间火车是场挑战,尤其碰上现在这种炎热的天气。我出了一身汗,嘴里隐隐刺痛,双眼发痒,睫毛膏还扎着眼角。

正在这时,手机在手袋里“呜呜”响了起来,吓了我一大跳。对座的两位女孩望望我,狡黠地相视而笑。我说不清她们心里怎么看我,但绝不是什么好印象。我伸手去取手机,心跳顿时加速——我知道,这通电话也不会是什么好事,要么是凯茜客客气气地问我“今晚就饶过烈酒,行吗”,要么是我妈妈告诉我说她下周将会抵达伦敦,会顺便走访我的办公室,我们可以一起去吃顿午餐。我望望手机屏幕:来电人是汤姆。只犹豫了一秒钟,我便接起了电话。

“瑞秋?”汤姆说。在我们初识的前五年,汤姆从不叫我“瑞秋”,总叫我“小瑞”。有时也叫我“雪莉”,因为他知道我恨死了那个名字,每当见到我恼火地浑身一抖,他便哈哈大笑,我也忍不住跟他一起笑出声。“瑞秋,是我。”此刻他的声音颇为沉重,听上去满是倦意。“听着,你必须住手,别再闹了,行吗?”他说。我默不作声。火车正在减速,几乎正好停在布伦海姆路23号对面——我与汤姆昔日的爱巢。我想开口告诉他:“到屋外来,站到草坪上,让我看你一眼吧。”

“拜托,瑞秋,你不能这样一天到晚不停地打电话给我,你就不能把自己的烂摊子理顺吗?”电话那头的汤姆说。我顿时感觉喉头发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瑞秋?你有没有在听?我知道你过得不顺,我很抱歉,真的,可是……我帮不了你,你一天到晚打电话又真的很让安娜恼火。明白吗?我再也帮不了你了,你还是去戒酒互助会之类的地方吧。拜托,瑞秋,今天下了班就去戒酒互助会。”

我揭下指尖那片脏兮兮的创可贴,打量着创可贴下苍白发皱的指肚,斑斑血迹已经凝上了指甲盖。我用右手拇指的指甲紧紧摁住伤口,感觉到它再次裂开,指尖传来一阵热辣辣的钻心的痛。我屏住呼吸。鲜血渐渐渗出伤口。对座的两位女孩凝神审视着我,脸上空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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