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家的路上要经过霍伯黑市,我以前在这里卖过不少东西。几年前这里是储煤的仓库,后来废弃不用,就成为人们从事非法贸易的地方,长期以来就是公开的黑市。要说违法,我想我也是其中一员。在十二区的林子里打猎至少触犯了十二条法规,够得上判处死刑。
尽管大家从未提起过,可我对常来霍伯黑市的人欠了个人情。盖尔对我说过,那个在黑市卖汤的上年纪女人格雷西·塞在饥饿游戏期间曾召集大伙赞助皮塔和我。照理说,我是在黑市里混的人,赞助我的理应都是黑市的人,但后来许多人听说后也加入进来。我不清楚他们到底弄到了多少钱,但投入竞技场的任何礼物都价值不菲,它和我在竞技场的生死息息相关。
我手提着空空如也的猎物袋子,没什么可拿来交易的,可裤兜里却揣着沉甸甸的钱币,所以当我打开黑市前门时,有种奇怪的感觉。我尽量多走几个摊位,多买些东西,我买了咖啡、面包、鸡蛋、纱线和油。后来,又想起来从一个叫瑞珀的独臂女人那里买了三瓶白酒。这女人也是在矿难中受了伤,可她还挺聪明,找到了谋生的出路。
这酒是给黑密斯而不是给家人买的,他是我和皮塔在饥饿游戏竞赛中的指导老师,性情粗暴乖戾,大部分时间都是醉醺醺的。可不管怎样他还是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这次不同以往,因为在大赛历史上首次允许两个“贡品”胜出。所以,不管黑密斯是何许人,我都欠了他的人情,一辈子的人情。几周前,他去买酒没买到,发生了酒精脱瘾反应,出现可怕的幻觉,浑身颤抖、大喊大叫。波丽姆吓得要命,说实话,我看到他那样也并不开心。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存些白酒,以防他哪天断了顿。
克雷是治安警的头,他看到我买酒不禁眉头紧蹙。他上了点年纪,一缕花白的头发从他红脸膛右边掠过。“姑娘,这东西对你来说劲太大。”他自然清楚这点,除了黑密斯,克雷是我见过喝酒最凶的人。
“哦,我妈用这个配药的。”我漫不经心地答道。
“噢,这东西可比什么都厉害。”他说着,把一枚硬币拍在案子上。我又走到格雷西·塞的摊子,身子一纵,坐到了她的柜台上,要了份汤,那汤好像是用葫芦和豆子一起煮的。我喝汤时,一个叫大流士的治安警也走过来,买了一碗。在所有的治安警里,他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不耍威风,还爱开个玩笑,二十多岁,可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他笑眯眯的脸,毛糙的头发使他看上去像个大孩子。
“你不是要坐火车走了吗?”他问我。
“他们中午来接我。”我答道。
“你不觉得自己该打扮漂亮点吗?”他压低声音对我说。
尽管此时我心绪不佳,可他的调侃还是让我忍不住笑了。
“你也许该在头发上扎个发带什么的?”他抚弄着我的辫子说道,我一下把他的手推开。
“别担心,等他们把我打扮好了,你会认不出我来的。”我说。
“那可真好,”他说,“伊夫狄恩小姐,咱们也得打扮漂亮好给咱们区争争光,唔?”他冲着格雷西·塞的那边摇着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然后找他的朋友去了。
“把汤碗给我拿回来。”格雷西·塞冲着他喊道,她脸上挂着笑,所以声音显得并不很严厉。
“盖尔会去送你吗?”格雷西·塞问我。
“不,他不在送我的人的名单上,不过,我星期天刚见过他。”
“还以为他肯定给列在名单上,他还是你的表兄呢。”她狡黠地说道。
这所谓的“表兄”是凯匹特炮制的一个骗局。当我和皮塔进入前八时,凯匹特派记者就我们的个人生活进行采访。一问,大家都说盖尔是我的朋友;可这样不行,我和皮塔在竞技场如此浪漫,而我最好的朋友却是盖尔。他太英俊、太男性化,在镜头前一丝笑容都不愿显露。我们确有许多相像之处,我们都有“夹缝地带”人的外表——黑色直发、橄榄色皮肤、灰眼睛。所以有些天才就把他虚构成我的表兄。我一直不知道这事,直到坐火车回来,在站台上妈妈对我说:“你表兄等不及了,他恨不得马上见到你!”这时我扭头看到盖尔、黑兹尔和其他几个孩子都在等着我,如此,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好顺其自然吧。
格雷西·塞知道我们没有亲缘关系,可那些与我们相识多年的人似乎都忘了这一点。
“我真希望这一切早点结束。”我轻声说。
“这我知道,”格雷西·塞说,“可这过场也得走才能盼到它结束啊,最好别太迟了。”
我往胜利者村走的时候天上飘起了小雪。家离镇中心广场有半英里距离,然而它却完全像另一个世界。这里是一片掩映在绿色树丛中的独立的居住区,低矮的灌木丛中点缀着美丽的花朵,共有十二座房子,每一座都有我小时居住的房子的十倍那么大。其中九座房子是空的,一直空着,另外三座由黑密斯、皮塔和我居住。
我们家和皮塔家洋溢着温馨的生活气息,窗户里散发出柔和的光亮、烟囱里炊烟袅袅、大门上装饰着彩色的五谷,准备迎接收获季节的到来。然而黑密斯的家,虽然有专门的清洁工照料,却一副颓败荒芜的样子。我在他家门口停下来,定定神,料想到屋里肯定又脏又乱,然后推门进去。
屋里的气味让我立刻皱起了鼻子。黑密斯不让任何人给他打扫房间,他自己也不打扫。多年来沉积的酒精和呕吐物的臭气,与糊白菜味、焦肉味、脏衣服味、老鼠屎味混在一起,熏得我眼泪直流。地上满是烂包装纸、碎玻璃和骨头,我小心地穿过这些污物,吃力地走到黑密斯那里。他坐在厨房的餐桌旁,两臂张开放在桌子上,脸趴在一摊酒上,鼾声如雷,正在睡觉呢。
我用胳膊肘推推他的肩膀。“起来!”我大声喊道,知道声音小了叫不醒他。他打鼾的声音停下了,似乎要醒了,但紧接着又打起鼾来。我使大劲推他。“起来,黑密斯,今天要巡演了!”随后,我用力把窗户打开,猛吸一口室外的新鲜空气,接着又用脚在地上的垃圾里扒拉,找到一把咖啡壶,到水管接满水。炉火还没有完全灭,我慢慢把火弄旺。为了把咖啡煮浓些,我往壶里倒了很多磨好的咖啡,然后把壶坐在火上,等着水开。
黑密斯仍在酣睡,人事不知。没办法,我只好接了一大盆冰凉的水,一肌脑浇在他头上,然后赶紧跳到一旁躲开。他的喉咙咕里咕噜发出类似动物的叫声,猛地跳起来,把椅子踢到身后老远,手中握着刀子在空中乱舞。我忘了他睡觉时手里总是握着一把刀子,刚才应该撬起他的手指把刀子拿开。他口中一边骂着脏话,一边挥舞手中的刀子,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他用衣袖抹了把脸,朝窗户这边扭过头来。我已经坐到窗台上,以防万一,好赶快跑掉。
“你要干什么?”他气急败坏地说。
“你让我在记者来之前一小时叫醒你。”我说。
“什么?”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