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驱车前往婚姻登记处。
港岛的结婚登记流程和内地完全不一样,不是带齐证件就可以领证,需要先向港岛婚姻登记处提交拟结婚通知书,费用是305港币。
宋秀峰早已亲自提交过了。
这份通知书会在登记处公开展示半个月,确切的说是十五天。
十五天内没有人反对,才会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新郎新娘必须在证明书签发后三个月内举行婚礼,整个结婚流程才算结束。
必须承认,这样的婚姻登记很有仪式感,而且非常尊重女性。
譬如现在,签署结婚证书时,宁安平坐在第一位,下手是宋秀峰,等宁安平签完才轮到他。
陆晴晴是作为亲属出席的。
没办法,宋秀峦要当见证人,傅亦笙也不甘示弱,陆晴晴只好遗憾地放弃当见证人了。
登记官是个中年女同志,开口问宋秀峰和宁安平在哪里举办婚礼,“我查了一下,宋生和宁女士没有提前申请在这里举办婚礼。”
陆晴晴略带不解,傅亦笙低声解释道:“在港岛结婚的婚礼可以在三个地方举行,一是在婚姻登记处举办,由登记官主持,二是在特许礼拜场合有符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第三种就是由婚姻监理人在港岛其他地方主持。”
很显然,宋秀峰和宁安平的婚礼是选择第三种。
宋秀峰也是这样告诉眼前的登记官,“我们决定外聘婚姻监理人在四天后为我们主持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