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叫的这么疯狂,估计,那也是她第一次见我这么疯狂。”
“但是你没有。”
“纪叙,我没有在你的眼里看到害怕,更没有看到惊讶。”
纪叙收回视线,转头看她,和她对视,“再危险的,我都坐过。”
“也是。”常晴脑袋在手肘上蹭蹭,嘴唇浅浅勾了勾,“我差点忘了,你曾经是一名武警,肯定经历过很多可怕的心跳。”
纪叙垂眸盯着自己的手,低声道,“可怕的,是心不跳。”
闻言,常晴愣住。
她自以为从小到大经历了很多,可却远远不及身边的这个男人。
至少,她没经历过生死。
山顶的风刮过,脑后的马尾轻轻扬起,常晴仰起头,缓缓闭上了眼睛,静静地感受着太阳落在脸上的温度和风的速度。
“你什么时候学会开车的?”
安静了一会儿,纪叙突然问道。
常晴想了想,“忘了。”
她自己也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上了速度。
“我始终觉得,只要速度够快,我就能躲过所有我不喜欢的事。”
她喜欢那瞬间心中失重,头脑空空的感觉。
“可我也避开了我喜欢的。”
所有人都喜欢别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做事,可所有人也都想做自己。
这,就是矛盾的最开始,她躲避过,可现在,她选择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做事。
纪叙没接话,侧过头安安静静地看着她,陷入沉思。
两人不再说话,静静地在车上吹了会儿风,良久,纪叙问道,“回去吗?”
常晴点点头,刚想发动车子的时候却被纪叙抬手阻止了,“我来。”
常晴也没意见,乖乖地换到了副驾驶。
她原以为纪叙会像之前一样把车开得很稳,不快不慢,可她想错了。
车速狂飙的时候,她猝不及防,身体狠狠往后一倒,差点来不及抓住扶手。
纪叙余光往这边扫了一眼,见常晴吓了一跳,他眉眼带笑,没有减速的意思,明明是下坡,他依旧加速。
“坐稳。”
他抽空提醒了一句,车飞快地从山间滑过,速度快到常晴视线都模糊,飞逝的景色都变成了虚影,下坡时那一瞬间的失重感让她尖叫出声。
自己飙车和坐别人飙的车差别还是挺大的,常晴一路尖叫,将女歌手的好嗓子表现的淋漓尽致。
纪叙听着她的鬼喊鬼叫,只抿着嘴笑,勾起的嘴角沾染上了点不着调的痞意,莫名让人心动。
他虽是稳重的人,但心里也住着一头狼。
苏醒时,才是真正的他。
常晴转过头看着他,忘了尖叫着,微张着嘴,怔怔地看着他,剧烈的心跳砰砰砰,早已分不清是因为害怕这过快的车速,还是因为对他的心动。
烦恼、担忧、不开心,还有山顶的路和树都被远远地抛到了脑后,速度果然带走了一切,却还是带不走她对他的喜欢……
重新回到古鑫区的安行车行,常晴最后却没有把车开回去,她还想改装一下驾驶座,于是把车留了下来,又重新坐上了纪叙的车。
正是饭点,她以感谢为由请纪叙吃了晚饭。
回家时路过花店,常晴下车买了束黄玫瑰,纪叙也只当是小姑娘喜欢花,并没有放在心上。
常晴一路上都捧着花,一直低头看着,偷偷地笑。
半个多小时之后,车稳稳地停在了路边,常晴迅速打开了车门,飞快地跳下了车。
车门被关上,旁边的人不见了,那一大束玫瑰却静悄悄地躺在车椅上,花瓣上晶莹剔透的水珠反射着车顶的灯光。
纪叙打开车门,举起玫瑰提醒道,”你的花?“
正想前小步跑的常晴突然回头,看着车上的人,她驻足,紧紧地拽着包链微弯着腰往前探,笑眯眯道,“送你的。”
语毕,她又接着道,“纪叙,你看不出来吗?我是在追你啊!”
尾音上挑,余音撩人。
说完,她就转身跑了,随手扎起的高马尾经过一个下午的风的肆虐微微凌乱,在脑后一甩一甩的,十分活泼调皮,和山顶上语气深沉的人判若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