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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像黎宵这种人,果然还是当一个哑巴比较讨人喜欢。(2 / 2)

“唉,不谢不谢,别客气哈,随便挑自己喜欢的多吃点。不然就凭咱们少爷一个,也吃不了多少……”

“行了,这么吵,还让不让人吃东西了。”黎宵有些不耐烦地打断络腮胡子的话。

络腮胡子闻言,一拍脑袋,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对了,光顾着说话,连正事儿都忘了。”

说着,朝那边摆弄药罐的兄弟一扭头,问药凉好了没有。

后者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络腮胡子立刻止住黎宵正要往嘴里塞甜瓜的动作。

一脸正色道:“少爷且慢,咱们还是先喝了药,不然这药您铁定又喝不下去了。”

黎宵看看那一块黄澄澄金灿灿的甜瓜,挣扎了一下,朝着络腮胡子露出有些勉强的笑容:“就不能……不喝吗?”

我看到,络腮胡子棱角分明的脸上划过了瞬间的不忍,但仅有瞬间的犹豫,他就忍痛硬下了心肠。

“不能。”

冷冰冰的两个字打在黎宵的脸上,他因为风寒而浮起几分难得血色的脸上登时又恢复了平日里的冷白,连嘴唇都惨白惨白的。

他这是……有多抗拒吃药啊。

见到自家少爷这副生无可恋的模样,络腮胡子叹了口气,换了一种语气苦口婆心道。

“虽然这药确实不好喝,但少爷您还是喝了吧,早点好起来,也可以少受些罪。您看您,本来身子就弱——”

络腮胡子的话戛然而止,阻止他继续说下去的是,黎宵嚯得端起药碗的动作。

接着,后者以一种壮士扼腕的决绝表情捏着鼻子凑到了碗的边缘。然后眼睛一闭,脖子一仰,就那么咕嘟嘟地尽数灌了下去。

络腮胡子和在场的另外一位随从,似乎是第一次看到自家少爷这么痛快的喝药,都直接愣在了当场,直到黎宵缓缓将碗放下。

“真的喝完了呢?”

络腮胡子凑近看了眼空空如也的碗底,又将空碗向自己的同伴展示了一番。两人互看一眼,眼中同时浮现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喜之情。

看那两人的架势,要不是中间还隔着一段,这下恐怕就要执手相看,落下激动的热泪了。

“不愧是咱们的少爷,果然长大了就是不一样啊,老六!”

“就是说啊,老九!”

我这才知道原来络腮胡子叫老九,在场的另一个同伴则是老六。

也不知道这是名字里带了数字,还只是单纯的编号,不过光看那铁塔般巍然不动的唬人外形,两个人还真有几分像是兄弟。

虽然不是全部,但我依稀能够从这两个人无不夸张的表现中,窥见一些黎宵从小的生长环境。

虽然还无法了解黎宵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具体相处方式,但有这么一群人在身边从小捧着护着,也难怪……少年会养成那种臭屁的个性。

说到黎宵,我这才意识到他好像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安静地出奇,换了平时,应该早就不耐烦地出声制止了才对。

我忍不住转头看向黎宵,只见他仍旧保持着刚才放下碗时动作,垂着脑袋面无表情地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瞧着他原本苍白的脸色,此刻竟隐约透着几分青白,不由地有些担心。

“……黎少爷,您没事吧?”我试探着问道。

听到我的问话,黎宵动了。

以慢到不可思议的速度缓缓抬头,转过脸,看着我,有气无力道:“笑话,你觉得,本少爷能有什么事?”

“……”

“不就是一碗药嘛,我还能输给你不成?哼,真是,想多了。”

如果,不是少年的眼中毫无神采,或者他哼唧得再有力一些,我可能就信了。

——话说回来,这个人究竟是哪来的这份莫名其妙的胜负欲啊。

吃药的初衷不就是为了药到病除么,怎么被黎宵说的,就好像是为了比赛谁比较厉害一样。

而且,他和我又有什么可比的呢……无论是输是赢,本就没有一点意义。

可阿六和阿九似乎并不这么想,他们好像将黎宵干脆吃药的功劳算到了我的头上,连带着看像我的眼神也多了几分诡异的热切。

仿佛我是什么可以治疗疑难杂症的灵丹妙药。

我被看得有些不自在,又不好意思开口说什么。

还是黎宵出声把人赶了出去。

“行了,药也喝了,我想睡一会儿,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吧。”黎宵摆手道。

长着络腮胡子的阿九闻言有些犹豫:“可少爷您身上还病着,若是没有我们在一旁照料着,万一……”

“没有万一。”黎宵斩钉截铁地打断阿九的话。

阿九显然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似乎有些触霉头的意思,于是默默地闭了嘴,黝黑的面孔上明显流露出一丝自责。

黎宵见状也放缓了些语气,出言安抚道:“好了,我真的没关系的。别忘了我是谁。真要是连一点小风寒都扛不过去,我以后出了门儿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我是黎家人。”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黎宵这么心平气和说话,那小模样纯良地像是去找寺庙里的得道高僧开了光。

——所以怎么说美人在骨不在皮呢?

明明顶着同一张惨白的小脸,此刻神情一收敛,周身的气质也仿佛跟着有了微妙的变化,连带着嘴角的笑都变得动人几分。

我从前就知道少年生得精致漂亮,却是第一次由衷觉得对方是美的。

说话间,少年忽然向我看了过来,青玉色的眸子弯起,嘴角的笑意加深。

“再说,不还有一个倒霉蛋在这儿陪着我么?早听说,把病气过给别人可以好得更快些,这下刚好可以试试。”

“……”

——好吧。

我早该记住的,像黎宵这种人,果然还是当一个哑巴比较讨人喜欢。

阿九听到黎宵这样说,歉意地看了我一眼,露出有些为难的神情。他的嘴上没说什么,但那意思仿佛在说,少爷一直如此,还请多担待些。

临离开之前,还朝着这边颔首,接着微微鞠了一躬。

我则向着二人离开的方向轻轻地笑了笑,结果一回头,就对上黎宵探究的目光。

“笑什么呢,一脸的傻相。”

我实在是怀疑,这人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不过,谁教人家是堂堂的黎家大少爷呢,换个人恐怕孟婆汤都喝过不止一回了。

我垂眼,掩住心底的想法,不经意间看到了手边摆着的那只雪白的糖梨兔子。

于是随口胡诌道:“枇杷就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厉害的刀工,觉得特别新奇,都不知该从何处下口了。”

我说得半真半假,黎宵果然信了,不屑道:“不过是一个剑客的基本修养罢了。”

我听出了黎宵话里头的一点酸味,不由地觉得有些好笑。

所以,他这么说是在嫉妒阿九的剑术吗?

只不过说到剑——

我不禁想到了那把周身漆黑的长剑,和那个将其佩戴在腰间的黑衣少年。

墨发高束,红绳摇曳,还有那酷似梅花的剑穗。

那个少年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然后我忽然记起了,在昨天的大雪之中,正是他骑着黑色的骏马一路护送着兰公子的马车回到楼前。

——既然如此,那么他今天会来,大概也是为寻兰公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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