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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壹三九小说网>其他类型>白月光的白月光> 第13章 我终究还是没有能够把那块肉给咬下来。

第13章 我终究还是没有能够把那块肉给咬下来。(2 / 2)

层层叠叠地落下,直直坠进我的眼底。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北方的冬天,也是打从有记忆以来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大雪。

几乎是在一瞬间屏住了呼吸,也忘却了寒冷,只是着迷般的出神凝望着这未曾得见过的北国风光。

不过是伸手关个窗子的小事,我却站在窗边好半天没有任何动作。

黎宵大概是等得不耐烦了,也可能是真的觉得太冷,只好屈尊降贵地走过来。

他一边在嘴里嘟囔看什么呢这么入神,一边跟着探身朝外看去,在看到漫天飞雪,少年似乎也有些惊讶,但也只是一瞬。

“居然已经下得这么大了。”

黎宵口中低声喃喃着,忽然余光瞥见我专注且入迷的表情,立刻毫不客气地嗤笑出声:“瞧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不就是下雪么,有什么好惊讶的。”

或许是这从天而降的纷扬大雪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感官,因而我虽然听见了黎宵的话,心里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觉得被一种前所未有的豁达和轻盈的欣悦尽数包裹在其中。

依稀竟如同面对的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一般……

我不在意地随口回答:“黎大少爷自小在这里长大,这样的雪年年都可以看见,当然觉得普通。可我也真的是第一次瞧见这么大的雪,我们那儿的冬天几乎看不见雪的,偶尔下些冰粒子,还没落地就化成冰水了。”

黎宵闻言像是对我生出些难得的好奇:“你家在哪里,竟连一场像样的雪都没见过?”

听到这话的我,一时间却不知该如何作答。

片刻后,才干巴巴地回答:“这……我也不知道。”

黎宵笑了,似是不屑地从鼻子里轻轻哼出一声:“又拿瞎话诓我。看你这么大个人了,却说连自己家在哪里都不知道。你觉得我会相信?”

我一愣,倒不是因为黎宵不信我说的,而是他在话里用了那个又字。

那意思是我骗过他,好像还不止一次的样子。

或许……只是单纯地随口一说,权当是抱怨了。

我撇开当下在心底升起的那一丝隐约的异样感觉,望着近前仍旧纷扬飘飞的白雪试图回忆起跟家有关的事情。

“我只记得自己出生在一个四季分明的小村落,村子里人不多,村子附近有很多的湖泊和池塘,也有一些耕地,地里的收成一般,但勉强糊口,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也还算过得去。而我从出生起,一直到这个夏天来临为止,从没有踏出过这个村子一步。”

事实上,不止是村子,就连自家的院子我都极少迈出去过。

一是没有愿意带着我玩的同伴,二是地里没有那么多的活可以忙活。

我成日在院子里坐着,或是发呆,或是埋头做些搓麻绳之类力所能及的手工活计。

就算是什么都不做,也比在田间地头追逐嬉戏来得合算。花的力气少了,肚子自然就不容易饿,我也就可以尽量少吃一些,为家里省下些粮食。

那时候,我走过的最远的路程就是从村头到村尾。

因为娘亲说了水边危险,我也从来没有下河嬉戏过,就连靠近河岸边行走都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所以出生在水乡的我第一次坐船,其实还是托了那几个人牙子的福。

也是万幸我虽然没有乘船的经验,却并没有晕船的毛病,否则那么长的水路,那般未知的前途,以我当时的身体状况,说不定真的会不小心夭折在路上。

我想,若非实在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不,应该说,要不是那几个人牙子在那时恰巧及时出现,我这辈子也许真就是饿死都不会从那个村子里离开了。

在今年夏天之前,我从未踏足过村子以外的土地。

这之后便是曲曲折折的陌生水路,船开了许多个日夜,我没有去数,只是低头看着手中的枇杷一日日地熟烂、变黄,渐渐散发出些许勾人的香气。

有同船的半大小子向我伸手讨要。

我不肯。

对方仗着个头的优势,又有结盟同伴的掩护做底气,加上看我一副呆头呆脑的的弱鸡模样,堂而皇之地伸手就要来抢。

我长那么大,大概是头一次那样的英勇无畏,低头抱住了果子死不撒手,那副倔头倔脑的护食模样,只怕是亲爹亲娘见了也要咋舌的地步。

挣扎间,我于是一口咬住了那人伸过来掐我脖子的手。

对方吃痛地弯下腰,却又不敢闹出太大的动静,扭曲着脸孔龇牙咧嘴地命令我松口。

可我就是咬死了不松口。

一直到口腔中溢出铁锈般的腥甜,鲜血的味道灌满了口腔,也不知是我的,还是被我咬住的那个人的,又或者二者皆有……

一开始,被我咬住那人一伙的几个同伴还想上前拉扯,可是无论用了什么样的办法,都无法将我从那人的胳膊上扯下来之后,他们渐渐地也都开始慌了。

特别是被我咬住的那个半大小子,虽然看着长得比同龄人高点壮点,但其实说白了也就是个孩子。

此时,他的手上早就已经被血染得赤红一片,那张先时还写满了恶意的宽阔笑脸上如今只剩下了惨淡的苍白与难掩的惊恐。

他在害怕呢……

害怕面前这个身形矮小不起眼、却又状若疯犬的我,真的会生生用牙撕下他的一块血肉。

然而,我终究还是没有能够把那块肉给咬下来。

倒不是我中途发了善心,或者理智回笼突然觉得恶心。

事实上,要是领头的那个人牙子没有闻讯而来,并且用更加暴力的手段将我们两个人分开——被我咬住的那个家伙,就要实现字面意义上的骨肉分离了。

这场争端以两顿毒打收场。

我挨了一顿,那个半大小子同样挨了一顿,一个都没有逃过。

不过,我挨的打明显还是要轻上一些的。

可能是看在我原本就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生怕我真的一不小心真的噶在了船上,白瞎了买我花出去的那一串钱。

还有就是……经过那一顿折腾,我当时的样子本来就已经够惨,足可以对船上其余的躁动分子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那一天,当我因为疼痛和饥饿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的时候,我几乎以为不会再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谁料,第二天竟是一个阴天。

我睁开眼睛,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痛的,受伤的地方全都高高地肿了起来,疼痛的感觉甚至比前一日更甚。

这些却也时刻提醒着我,自己尚且存活着的事实。

我的两边嘴角在前一天的混乱中撕裂开来,虽然现在已经不再出血,但每一次开合却都无比艰难,而且我的牙齿也是酸软的,几乎无法进行任何咀嚼的动作。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之前尚存的一丝理智,让我能在被卸掉下巴之前及时吐出了那块血肉模糊的皮肉。

所以至少,我在艰难吞咽干粮的同时,还可以不把口水流得到处都是。

好在,虽然吃尽了苦头,但这一次的冲突也并非毫无意义。

因为在接下来的那段时间里,那帮以那个半大小子为首的小团体明显收敛了很多。

不仅是他们,就连船上的其他人,包括了同一个村里出来的细丫头在内,都开始用一种看异类的眼光看我……什么形容呢,大抵就是在畏惧中带着点嫌恶。

不过我也不是很在意,原本只是刚好同住在一个村子而已,我们两个本身并没有什么交情。

这么些年来,我已经习惯了周围人揶揄调笑的目光,恶意的也好,善意的也罢,其实都不会影响到我分毫。

只是有点可惜,娘亲一路奔跑着亲手送到我手里的枇杷,终究还是在混乱中掉在地上,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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