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石头帮自己解了围,董利觉得这小子挺讲义气,真心把自己当朋友,所以就想在干大事的时候,拉着他一起。
既然要干大事,肯定得有趁手的家伙,最好是能搞一把枪,虽然这玩意不是那么好搞的,但是机会很快就自己找上门了。
1997年11月30号晚上,西安莲湖分局民警郑少康,到汉中出差之后,坐车返回西安。
他坐了一辆长途大巴车,身上带着一把五四手枪,另外还有五发子弹。
结果没想到的是,大巴车行驶到西万公路秦岭路段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严重的车祸。
郑少康在车祸中受伤昏迷,和其他受伤乘客一起,被送到了东郊职工医院进行抢救。
等他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携带的手提包不见了。
医院的一个护士,随后在锅炉房里发现了那个手提包,但是里面的枪已经被人拿走了。
拿走枪的人,名字叫禹登宝,外号叫小宝,是个14岁的孩子。
这小子属于问题少年,每天在外面瞎晃悠,平时偶尔会在工地上打打零工,有机会就偷点东西,卖点钱花。
他当天就在东郊医院附近,听说附近出了车祸之后,发现很多人都被送到了医院里,他就偷偷的溜了进去,想趁乱偷点东西。
也就是这样,小宝阴差阳错的,把郑少康的手提包拎走了。
等到了没人的地方之后,小宝把兜子打开一看,眼睛都亮了,这玩意可是个好东西。
小宝把枪揣在兜里,又把手提包往锅炉房后边一扔,翻墙就离开了医院,结果在跳墙的时候,衣服刮在栏杆上,还把腿扭伤了。
虽然伤的不太重,但是衣服上的纽扣却被扯掉了一颗,遗落在了现场。
12月2号,小宝在西门外的城墙下边,挖了一个坑,把枪藏了起来,准备什么时候用到,再过来拿。
过了十天之后,12月13号这天,小宝偷偷的把枪取了回来,想找个机会卖掉。
当天正好有一个外号叫辫子的工友,过来找小宝玩,看他走路一瘸一拐的,就问他怎么弄的。
小宝把自己偷枪的经过,告诉了辫子,然后说自己想找人把枪卖了。
辫子和董利两人也当过工友,董利前段时间曾经问过他,有没有搞枪的路子,他一下就想起了这件事。
在辫子的介绍下,董利和小宝见了面,小宝开价两千块钱,董利以子弹太少了为由,一顿疯狂压价,最终双方以500元的价格成交。
临走的时候,董利看到小宝的腿受伤了,又多给了他20块钱,让他带着辫子去吃两碗羊肉泡馍,好好补一下身子,做事就是这么讲究。
董利拿到枪之后,又从一个姓孙的手里,买到了二十多发子弹,武器的问题,就这么搞定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找同伙了,董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石头石勇慧。
董利心里清楚,这事要是明说的话,对方不一定能同意,那就干脆直接拉他下水,让他没得选择,必须得跟自己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