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租金这么低,为什么还要自己掏钱购置物业?购置物业的钱足够,按着现在的租金来算,完全可以租上40-50年的!
王铭却不这么认为,在他这个重生者的干预下,国内的房价基本处于平稳运行的阶段。2000年世纪之交的时候,华夏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规,给华夏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些法律法规与前世的完全不同,包括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规范的《房产基本法》、对劳动者实施保障的《劳动基本法》、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障的《消费基本法》、对企业资本进行规范的《行业基本法》……
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人民群众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规范和引导,并且将这些基本法列为仅次于最高《宪法》等级的法律条款。其有效性、权威性、可执行性,远高于普通法律。
这些基本法,原则上是不允许进行修改。除非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极大的漏洞,需要全国人民大会上获得20以上代表提出修改意见,并且在投票过程中获得50以上票数,才能进行修改。
其变更的难度仅次于最高《宪法》!这样虽然会丧失一定的法律灵活性,但带来的好处更大——这些基本法可以更加长期、彻地的执行下去!
地产方面以京都为例,在这个时空,2004年这个时间段,京都的平均房价才3000出头,最贵的楼盘价格也才5000左右。
普通人的平均工资在2000左右,公务员的工资在3000左右,平均的收入对比房价来说,处于非常合理的水平。
在这当中,最大的功劳莫过于几年前那场会议定下的基调:房地产只是作为基本保障,房价收入比不能超过6,地产行业不能作为牟利工具!
2000年出台的《房产基本法》,将更加细致的内容正式化、条款化、法律化!王铭提出的几条红线,都成为了《房产基本法》当中不可触碰的红线。
3000左右的房价,一套100平的房子30万华夏币,普通职工家庭如果2个人同时上班,一年的收入正好在5万左右!房价收入比恰好控制在6左右!
这个时空可没有公摊面积这个说法,买到的房子都是以实用面积进行计算。更没有茶水费、过户费之类乱七八糟的费用,政府给到商住宅用地成本也非常低。
即便是这个房价,开发商依然有得赚。没有公摊面积的情况下,80平左右的房子就可以让一家四口住的十分舒坦。
低廉的房价、还算不错的收入,普通人的钱袋子一天天的鼓起来!鼓起来之后的人民群众,自然会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
对各种家用电器、各种电子产品、各种生活配套设施的要求与日俱增。大量物廉价美的国产商品的出现,正好填补了这个需求。
企业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这个时空普通人的生活水平直线提升,2004年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与前世2014年的水平基本相当,精神方面的面貌更是完爆前世2014年几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