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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风俗礼仪几则(2 / 2)

《唐律》中还明确规定,凡所官称府号有犯父祖之讳者,不得冒荣居之。

五代冯道为相多年,其门生为其诵读《道德经》,开篇讲“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另有南宋钱良臣,其子少惠,读书所见“良臣”皆呼“爹爹”,所以便有了读《孟子》时的明言: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也是古代避讳礼俗过于教条化、不知变通的讽刺。

我们了解历史,除了基本的历史脉络和趋势之外,关于一些具体场景,其实也要灵活看待。

我又想到一个比较教条化的认知,那就是主角年纪都不到二十、未行冠礼,怎么就有字了?

《礼记》中讲,二十冠而字,这算是一个比较常识化的认知。

其实古代冠礼本就不独以二十为限,《礼仪》中还有诸侯十二而冠,若天子,亦与诸侯同。所以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冠而生子,礼也。

冠礼并不是说一定要到二十才可加冠,而是举行过这个仪式之后,就可以作为一个成年人、承担他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于庶民而言,需要进行纳税服役,于贵族而言,可以出任官职。

汉武帝十六而冠,汉景帝抱病为其举行冠礼,十天之后景帝驾崩,刘彻登基为帝。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不安,早婚早仕之风盛行。所以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更加的形同虚设,许多人十三四岁就已经为人夫、为人父。

北魏泉企,九岁丧父,服阕袭爵,十二岁时乡人便前往州府请为当县县令,朝廷许之。按照冠而仕的标准,显然是已经举行过冠礼。

关于中古风俗礼仪,先讲这么点。以后有机会,再讲讲其他方面。。。祝大家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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