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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第七十二章:会师京城(1 / 2)

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总是过得无比地快, 几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过完正月十五,林清就已经开始准备收拾行囊, 不日即将赶完京城参加这次三月份的会试。

张氏看着个头已经远超过他的儿子,有时候都会有些恍惚, 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儿子, 转眼就已成人。眉眼间还有她和林三牛年轻时候的影子, 但是却更加文雅俊秀,美玉天成。有这样的儿子站在自己身边,张氏有时候都会微微感到些不自在。或许是那三年的时光,林清成长地太快了, 让她这个做母亲的已经跟不上儿子的步伐了。

而唯一能表达她爱的方式,只能是在生活上照顾好林清的吃食起居,起早贪黑地给林清做了不少件亵衣、长衫和鞋袜。每一件都针脚细密,无一不妥帖、无一不细致。每天早上林清起来晨练时,都会将他的房间里里外外打扫地一层不染, 换下来的脏衣服也不让林清自己洗, 而是马上勤快地洗干净。林清若是今天想吃什么, 马上第二天一早就去菜市口将他要吃的买回来, 只盼着儿子身上多长几两肉。

林三牛和张氏特别喜欢在墨竹不忙的时候, 把他叫到跟前,事无巨细地询问林清平日里的事情。可惜墨竹伺候林清的时间也不长, 只能挑着说一些路上的见闻, 有些事情已经反复说了好几遍, 林三牛和张氏还是听得津津有味。

林清这几日在家中也没闲着,除了每日里的看书练字,还去探望了几次林三妮,又和林三牛跑遍了村里的地,花了一百五十两买了三十亩水田,二十亩旱田,都被林清佃了出去,每年光靠收租子林三牛和张氏都能有个二三十两的收益,再加上他又给张氏和林三牛留了一百两傍身,这才感觉肩头担子松了一些。

这次他回来一共带了六百多两银子,办酒席镇上的几家富户纷纷送礼,大概也有个两百两银子,送的特别多的他都退了回去。为村里建村塾花了两百两,父母这边花了两百五十两,荀夫子和爷奶那边也花了近一百两银子。林林总总算下来,自己手头也就还剩了三百两银子不到点,这钱看着是多了,真花起来还是不经用。

只是如今已经和爷奶分家,他父母又是老实惯的,只有他和林三妮两个孩子,现在儿子女儿都不在身边,难免林清就有些不放心,只能买些田地,多留点银钱给父母,这样但凡有个万一,还能应应急。在林三妮那边,林清也叮嘱了她,让她有空就回家看看爹娘。

以前林清觉得孩子有一个就够了,对古人这种多子多福的理念不以为然。可是想想如今他和二哥漂泊在外,只留父母亲在家中,不能享天伦之乐,心下也略有戚戚然。

李氏更是多方打探林东阳的境况,儿子三年不归,想到年纪一年年大上去,已经到了可以娶亲生子的时候了,却总不见归,更是急的不行。林东阳上月的信件中说,原本是想回家过年的,但是因为一些事情给绊住了脚,要等年后才能启程归家,到时候给家里人一个惊喜。

林东阳说的神神秘秘的,倒是让李氏更加忧心忡忡,原本泼辣爽快的一个人眉眼里也渐渐染上愁绪,只能日日数着盼着等林东阳回来。

父母在,不远游。

这年代山高水远,有时忠孝情义就是不能两全。林清甚至考虑到,若是他这次能顺利考中进士,留任京城,那还能想办法在京城安置宅业,接家人过去;若是被发配到外地做官,那是要离乡千里了。一般官员都是不能在自己家乡做官,三年一换,就是防止有些官员关系网太大,在当地做土皇帝。

“小叔叔,你可不可以别走!”林大宝抓着林清长袍的下摆,眼睛瞪得圆圆的,小脸上满是纠结的表情。

今天林清一大早起床,就是想避开林大宝这个小豆丁,前两天自从知道林清要去京城赶考后,就已经闹了几回要一起去了,没想到今天还是一听到动静就起床来找林清。看到大人们都围着林清送别,连忙挤进了人群中,小人儿才到林清大腿的高度,看到小李氏要拎走他,连忙抱住林清的大腿。

“小叔叔,大宝以后一定乖乖的,吃饭前都洗手,再也不偷吃糖。我,我”小脸蛋涨红了想了半天,又连忙道:“我还会背三字经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习”习后面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林大宝急的抓耳挠腮,然后实在背不出来了,“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嘴里还断断续续念叨着:“小叔叔别走,别走。”

小孩子的感情总是来得热烈又直接,林清这几日在家中给林大宝讲了不少小故事,还带他背《三字经》,白天带他晨练,偶尔也带着他一起赶集买零嘴吃。原本还有些怕林清,现在俨然就是林清的小跟班,林清走哪里他就跟哪里,也不出去和别的孩子乱跑了。家里别人的话他不一定听,但是只要林清说什么,林大宝都是严格执行。就连刘氏也对林清这份本事啧啧称奇,笑称林清有孩子缘。

眼看着林大宝的眼泪鼻涕都要擦在林清身上了,小李氏这个做娘亲的也是眼明手快,及时把小豆丁给提了起来,也不管他撕心裂肺的“小叔叔,小叔叔”的喊声,直接和王氏等人说了声,就把孩子抱着往回走,边走还边教训:“你小叔叔是去京城考科举,你去不是添乱吗?快别哭了,一会儿娘给你炖鸡蛋羹吃!”

林清看着林大宝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地被抱走,心中也是微有不忍,但是低头又看到自己父母眼中那隐藏在深处的不舍和微微的水光,心里觉得更加地沉甸甸了。

“清儿啊,你要是考完了,早点回来看看爷奶,最好带个漂亮媳妇回来!”刘氏低头摸了把泪,笑眯眯地说道,她这孙儿的婚事啊,估计他爹娘也都做不了主,还得看他自己咯!

张氏紧紧握着林清的手,手指有些发抖,稳了稳才艰难地开口道:“路上小心,别饿着冻着,看书别太晚,费眼睛。要是真看中了哪家的好姑娘,带回家给爹娘瞧瞧。”

连续两次被点了媳妇,林清也是有些哭笑不得。可能是村里人看村戏比较多,最喜欢看的就是少年才子高中状元,娶公主、做驸马的情节,再加上乡间流传了不少榜下捉婿的话本,让张氏和刘氏都觉得这次林清要是高中,搞不好就要娶个大家闺秀回来,心里也是又忐忑又盼着。

林清也没有和他们解释过多,只能笑着点头应下,然后才回握住张氏的手,盯着她泛红的眼眶道:“娘,儿子不管到了那里,成了什么样的人,都是你儿子!”

只不过是这样轻轻一句话,却说得张氏瞬间泪珠滚滚而下,这次她没有想着阻止林清去考会试,因为这么多年她已经明白自家儿子注定是天上的雄鹰,是要展翅高飞的。可是看着儿子翻天覆地的变化,张氏有时候心里也会突然冒出一种这真的是我生出来的儿子的感觉。如今有林清这句话,化解了张氏所有的不安,抱住林清哭的不能自已。

自古多情伤离别,再如何依依不舍,林清还是要踏上他要走的那条路。如今他已经是整个林家的顶梁柱,是他父母以后的依靠,也是他所有老师殷切期望着的学生,他只能一步一步走的更稳、更好,才能在这个世界有更多的话语权,庇护更多的人。

二月初的京城还在春寒料峭中,前几天刚刚一场倒春寒,更是让人觉得出门还得穿个棉袄,否则依旧冻手冻脚的。

大明的帝都不像江南的苏州府那样温柔秀雅,而是充满了一股肃穆庄严之气,住在天子脚下的人也比别处更加大气自信。似乎是为了展示京城的磅礴,从城门中进来后,就是一条笔直宽阔的前门大街,一直延伸到内城,从靠近城门口的地方开始,就车马如织,不时有豪华马车从林清面前路过,马车外面都有各家族徽,巡逻士兵看到了后都是抱拳行礼后让开。果然正如有人戏说,这天子脚下掉一块砖头下来,都能砸到一个当官的。

“哎!林弟!我在这儿呢!”林清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扭头过去,果然见是郑光。

三年未见,郑光看着成熟了很多,嘴上还留了两撇小胡子,去年刚刚成亲,妻子是刑部侍郎的嫡次女,也算是门当户对,从两人的通信当中也知道郑光对这门亲事非常满意。

郑光虽然在林清面前性格还是大大咧咧的,但是说话做事都沉稳了不少,这次带了书童勤书和一个车夫前来接林清,看着林清行礼不少,连忙让勤书帮着一起搬到马车上去。

坐进马车,林清舒服得喟叹了一声,今年的春天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冷,这马车弄了挡风的帘子,里面还弄了个暖炉烧着茶水,温度宜人,自然比站在外面吹冷风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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