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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鸣冤(2 / 2)

如果真有什么妖魔要打山阴县府库的主意,第一关就是要面对山阴县城隍麾下的鬼差。

现如今这个乱世里,许多城池都没有城隍。

原因倒也简单,大量的城隍和土地作为人间秩序的维护者不断同各路挑战秩序的妖魔鬼怪爆发冲突,大部分都已经陨落了。

“所谓的府库失银案,多半是什么小妖小鬼所为。山阴县如此重视,除了常应库的确有关大家的利益,估计更多的思量应该是借此试一试我的成色。”

苏彻心下也有了一个判断。

所以这一桩案子,不仅要办的快,更要办出名堂来。

苏彻接着翻动案卷,借助里面的只言片语开始揣摩起山阴县的风土人情来。

古人云窥一斑可见全豹,接着这些卷宗,对整个山阴县以及周边的那些地区,自然也会得出一个结论。

红烛流泪,一夜无眠。

苏彻便这样一直将卷宗看到了第二天早上。

对整个山阴县的了解同时也更近了一层。

眼见得天色蒙蒙发亮,太阳尚未东升,苏彻便决定在床上小憩片刻。

心中刚起此念,便听得外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鼓声。

苏彻赶忙披好衣服,蹬上官靴准备出门,手刚刚准备拉门便停了下来。

刚刚这鼓声低沉雄浑,排除掉北魏的兵马杀奔山阴城下这种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那必然就是有人敲响了冤鼓。

大梁的律例,各地县衙外都有一面大鼓,名为冤鼓。百姓为人欺压便能借此伸冤。

一旦鼓响,那便应该有本县的正印官,也就是县令亲自来审理。

苏彻记得按照大梁的制度,那种左右两边站满衙役,县令大老爷带着师爷升堂的情况几乎很少出现。

大部分的纠纷都在族长与里正这个级别上化解掉了。

极少数的重案和要案才会进入县尉的手里。

至于能够让县令大人费神管理的案件,基本上不是有大好处可捞,就是的确是下面没法处理的案件。

所以冤鼓一响,苏彻便有些紧张。

毕竟朝廷有明确的律令,冤鼓一响,唯有县令方可审断。

这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好强出身的县丞、主簿沆瀣一气武断乡曲。

但是放在这山阴县,就有些尴尬了。因为县令大人从来没到过本县,在自己来之前,这个山阴县连个朝廷拍下来的官都没有。

所以冤鼓万万响不得。

苏彻依稀记得昨夜饮酒的时候田主簿提过一嘴这个冤鼓。

他说为了防止有人敲响冤鼓,他干脆命人将鼓槌都撤去了,过几天还准备派人将那个冤鼓弄破,让它彻底响不得,永绝后患。

现在看来田主簿这个主意还是想得太晚了。

苏彻披好衣服,直奔县衙门口而去。

山阴县的冤鼓久久不曾响过,自己今日一来便有人击鼓,这显然就是冲自己来的。

刚走了几步,便远远听到有老妇在嘶吼。

“冤枉,冤枉,老妇的媳妇是个妖怪,大人定要为我做主啊!老天爷啊,我活不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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