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给她泼冷水的,夜隼很小心眼,被她记恨上了不死不休。况且我说投,也只是一家先开。等她调整好口味被大明接受……估计清朝了吧?”林川说得刘一手都笑喷了。
不得不承认,论盘剥夜隼,林川真是一把好手,又不得罪,又不附和,又能哄得开心不已。
“高手啊,但你知不知道,会长那家伙可能喜欢夜隼哦。”刘一手随口抛出了重大秘密。
“你这么善于观察的吗?”林川好奇地看向了刘一手,“你是凭借什么判断出来的呢?”
“我只是不行,不是傻子。整个散仙同好会里,夜隼执行的会长任务是最多的,拿的密码也最多。直到今天我们还不知道会长是谁,长什么样子。
但是……据说只有夜隼见过会长的真面目。不是有贼心,怎会给她那么多的好处?”刘一手才不相信这世界上有纯粹的男女友谊。
“话说你跟我说这么多同好会里的秘密真的不算违规吗?”林川疑惑道。
“散仙同好会的规矩多,但只有傻春才条条遵守。本就是个闲散组织,别搞得跟上班打卡一样。只要不违反基本原则,会长最多骂两句,又不会要我们的命。
基本原则你是知道的,不得乱杀同僚;不得扩散科技改变历史进程;不得分享已习得的群共享文件技能。”刘一手加入同好会的时间最晚,也是会中最桀骜不驯的那位,大概源于生理缺陷吧?
“会长吗?有机会,真想见见他。”林川说着吃起早点来,慢嚼细咽花了快一个小时。
吃饱喝足后,这才起身再次来到了旗舰后的平台之上,向下眺望,那被抛入海中的绳索上挂满了28个精疲力尽地黑叔叔,剩下两位海中抽筋的主,运气挺好,冲上了随行的民船,此刻正坐在民船上瑟瑟发抖,庆幸劫后余生。
“花了1小时17分追上了船,看来你们的体能很有潜力挖掘啊!”林川很是满意这结果,就算换成刑天营的战士来,都不一定能办到。
这群昆仑奴天生体能超群,长手长脚,身体方面的优势不要太明显。再给他们注入战斗的脑子和协同的经验,定将成为一支不可多得的战力。
想了想,林川决定还是给他们自己属于自己的番号,看了看身旁的沙雕,于是乎就称呼他们为“黑鹰”了。本来是想叫黑雕的,想了想好像这是个形容词,不是名词,所以就改了。
等将这群黑叔叔从海里捞上来时,早饭的时间已经过了,但厨房还是特地留了饭给他们,黑鹰队一如既往地超级能吃,一屉的馒头,再抢快一点,连笼屉都能给你吃了。
不管他们有多强,这种伙食需求量,哪能遇见愿意豢养他们的主子?但林川不同,他有足够的财富,还不至于被三十个黑叔叔吃破产。不过,吃林川的每一个馒头,日后都会在训练里消耗得一干二净,变不成分毫的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