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Ctrl+D )
当前位置:壹三九小说网>其他类型>穿越民国成特工,系统伴我很轻松> 第300章 南云雅子的想法

第300章 南云雅子的想法(1 / 2)

吴世宝也不是等闲之辈,原籍江苏省南通,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文盲一个。

父亲在上海公共租界的成都路开老虎灶卖开水,父亲去世后,随姐夫在上海跑马厅牵马。二十几岁时身材高大,也练了一些武艺。

他做了汽车司机,并娶妻生子,很快加入青帮,比较能打,人称“马立司小世宝”,还获得在租界佩枪的执照。

后来因为杀死妻子的情夫,带着女儿逃到山东参加张宗昌的部队,后来又加入国民革命军的部队参加北伐。六年后,三十九岁的吴世宝带着女儿回上海。

他给上海的一个著名流氓,舞厅的老板,小八股党之一的高鑫宝开汽车,为了想与这个流氓东家贴近一点,还拜高鑫宝做“先生”。

这在流氓地界说起来,虽是半张头帖子,但吴四宝与高鑫宝在主仆之外,也算是自己人了。

吴世宝一身功夫,有着高鑫宝罩着,很快就在上海滩杀出了名气。提起他的名字,上海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一来,有人来挖墙角了。

这个人就是季云卿。

季云卿为人处世比黄金龙更狠,有不少仇家,唯恐仇人上门索命,很想找一个武艺高强的保镖。

高鑫宝虽然是杜月生的门徒,但在季云卿跟前更是晚辈,他不敢得罪,只好忍痛割爱。

不得不说,季云卿还真找对了人。几个月之后,洪帮聘请三十多名杀手潜入季公馆行刺。

吴四宝率领六个保镖,跟对方展开枪战。结果十分钟不到,院里就躺满了尸体,三十多名杀手血溅当场,吴世宝和手下却是毫发无损。

这一来,吴世宝声名大噪,季云卿对他更加重用,还把养女佘爱珍嫁给了他当老婆。

吴世宝结婚后,住在上海法租界巨籁达路同福里。当时租界的探长为吴世宝未结的杀妻子情夫的案件前来敲诈,佘爱珍设法帮吴世宝销了案,因此两人感情还不错。

由于吴世宝在季云卿门下,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徒弟,逢到要用枪的事,都由吴世宝下手。

吴四宝之前做过司机,车子有损坏的时候也由他去负责修理。

那时修车的车行少得很,他有一南通同乡是开汽车修理行的,而且有车床设备,车床的用途大得很,什么零件都可以车出来,吴世宝对车床兴趣很浓厚。

那时青帮中人私藏各式手枪或盒子炮,大约有几十件,凡是损坏了,都交给老头子季云卿想办法修理。

季云卿就交给吴世宝去办,吴世宝便转交给他的同乡去修整,每次修好之后,交还吴世宝到郊外试枪,因此吴世宝枪法逐年进步,枪由他试过,万无一失。

吴世宝因此也练的一手好枪法,在圈子里有神枪手之称。

吴世宝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又是一个对上司非常顺从听话的家伙。他认为进入特工总部,能够搭上李群世的关系,必“大有窜头”,因而特别卖力。

他生成粗鲁野蛮的性格,但知道怎样对上司恭顺,只要能博得他上司的欢心,他毫不考虑,毫不迟疑去执行,别的行动队不肯做或不敢做的事,他奋勇当先,做得彻底,做得干净。

这也是李群世赏识和信任他的原因之一。

吴世宝接到命令也没放在心上,杀一个记者不过是小儿科,他派了两个手下去执行这个任务,准备在下午韩当下班,走在大街上时下手,两个人去执行,他觉得绰绰有余了。

他又派了几个人去各大报社送恐吓信。

吴世宝走后,李群世又思考起后天上午汪精卫来特工总部视察的事。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