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稚川把我送到住处,就先回家了。
我下了车,在宾馆下边抽了两根烟。
其实岳稚川刚才说的这些问题,对我来说都不算问题。
第一,白启元的遗嘱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罗天从一开始就对白家的钱财家业没有兴趣。第二,我本无家,入不入赘又有什么差别?反正我又不在乎他们的家产,谈何入赘啊。至于万一老头让白薇接班,那也是她的事,我无权干涉,也没心思去干涉。唯独让我放弃天师行当,这是有关于我个人选择的事。
我这人,百无一用,唯独跟着阿爷学了这点皮毛之术。
周游北国,行程万里,可终究胸无点墨。
纵横阴阳,无所畏惧,但总归少无城府。
不攻于谋略,无农商经验,没文化文凭,也没有人际人脉。除了做天师,我能做什么?
可凡事不能这么想。
人这一辈子,不可能为自己一个人活,总得有所爱所求。
我将烟头捏灭,下了决心。
如果真如老岳头所说,白启元用行当和白薇让我取舍,大不了老子不干了就是了。我一身的力气,大不了去扛大包,还怕养活不起一个媳妇?到时候多生两个儿子,选个儿子子承父业不就行了?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
上楼前,我特意用今天赚的钱,买了烟酒香糖。
奴柘归来还没庆祝过,知道他嗜酒,可回来之后一直没敢提喝酒的事,就是因为他心里还是有个疙瘩。他总是觉得,上次离开我,是对不起我。这次又多亏我们相助,才能脱身,心里过意不去。
所以,今晚没事,让他们疯狂疯狂。
上了楼,大头、凌云和阿芦正当斗地主,阿芦依旧表现出色,脸上的纸条最多。
奴柘在一旁还是略显拘谨。
我将一瓶酒直接扔给它。这小东西咧嘴一笑,还说了句谢谢。
“你丫的要是一直这么客客气气,那就早点回秦岭去,我要的是干儿子,可不是大伯子。”
说完,将买的檀香送给阿芦。又给凌云和大头把烟点着。剩下的钱,一股脑丢给了大头。宋叹见过大钱,也管过大钱,比我们都会花钱,钱给他放心。
阿芦拨了拨脸上的纸条,瞄了我一眼,笑道:“你这怎么像是刚从夜场下班回来交份钱啊。”
“闭嘴!”我无语道:“会说话吗?亏我还给你买了香火。”
大头点了点钱,正色道:“老岳也算是见过世面啊,给你介绍的主顾,佣金才两万块?还不如云城小地方呢。”
“你知足吧,这还是我煞费心血得来的。最近省着点花。”
凌云笑道:“罗大哥,我才知道,白薇姐家里原来是富豪啊,你马上就是乘龙快婿了,还用省着花?”
“你小子怎么也开始胡说八道了,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虽然是你嘴里说出来的,但分明一股子大头的风格。”
这几个家伙哄堂大笑。
错不了,刚才一定是议论我着。
“对了,刚才有人来找你!”大头道:“说到白家,我觉得这人是白家的人。”
“白家的人?”
大头点头道:“穿的油头粉面的,到这就说他们老板想见你一面。我说你不在,这人就转身走了,说一会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