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傍晚的突袭战可能会引起所
谓布赖讷骑士的反扑,倘若那家伙胆敢反扑,能在战场上将之擒拿最好,次一点的就是直接杀死。不过菲斯克内心里已经将那个,仅仅从欧奈骑士嘴里获悉的、应该是真实存在的布赖讷骑士,他已经将此人判了死刑。
至于生擒了,对如此俘虏的手段是耻辱性的杀死——这是展现诺曼人恐怖的重要方式。
新目标的名字无关紧要,因为它马上就要消失。
五百余骑兵在回收了箭矢,来不及擦干净箭簇的血迹,马不停蹄攻击新目标——奥兹村(auzon)。
奥兹村所在地数百年前就有这样的名字,它曾是一个凯尔特部落的定居点之一,地域居民来了又去,罗马人、勃艮第人、法兰克人……如今甚至是佩切涅格人也混在罗斯人中光顾这里。
不同的是,罗斯军毫无定居之意。
奥兹村作为一个很小的采邑村庄,村中五十余名村民本来已经做完农活,待在家中修养身体享受晚餐,不曾想今日的晚餐就是最后一餐。
村子成了罗斯骑兵的落脚点,仅仅因为大家要利用一些民居驻扎才没有纵火破坏,倒是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燃烧的莱斯蒙特村已经染起滔天大火,夜幕之下它无比显著。
……
篝火破啪作响,作战一整天的战士们终于坐下来,他们以缴获的粮食饲喂战马,牵着马匹到小溪旁河水。
他们梳理一天的战果,兄弟们连续在两个骑士领内
作战,整个白天不是作战就是行军非常充实,现在静下来强烈的疲惫感也逼得大家吃过干粮倒头就睡。
难道本地领主意识到灾祸降临会连夜组织军队反击?
法兰克人什么时候懂得野战了?
考虑到布赖讷骑士应该不是大傻瓜,菲斯克自己非常疲惫,他仍旧命令战士们睡觉时不准卸板甲衣,武器必须放在触手可及处。对于战马一样有着别与过往的要求,马匹不能舒服的侧躺于草地睡觉,马鞍与箭袋依旧挂着,战马只能跪着四肢蜷缩睡觉。
所有的举措都是提防敌人可能在明日早餐发动的偷袭。
为此,菲斯克按照罗斯军的老传统,一些精力不错或是自告奋勇的战士,他们被安排在村外的草地上,三人组成哨所小组,这样的小组有四个。每个小组各有一支牛角号,三人轮流执勤,发觉敌情立刻吹号。
没有人觉得菲斯克的举动过于谨慎,一来罗斯王留里克对“军队扎营必布置哨兵”的执念根深蒂固,二来这个村子据说距离布赖讷骑士的老巢已经很近了。
之所以不乘胜追击端了那骑士的家,菲斯克倒不是高看那家伙有什么实力,实在是兄弟们太累了。
不仅战士疲乏,再是耐力强大的突厥马,一个白天的高强度作战,若不能好生休息,万一在下次作战不慎马失前蹄,一匹劳苦功高的英雄坐骑就此潦草谢幕……
菲斯克与布罗迪也都清楚,
军队停滞不前就是给敌人充分的喘息,恐怕敌人会比被俘的欧奈骑士反应强烈数倍。
那可是特鲁瓦伯爵的血亲,搞不好一名信使快马加鞭连夜将消息告知到特鲁瓦城呢。
如此一来,坐在篝火边的菲斯克不得不对未来做出一些审慎的思考。
六位百夫长都坐在这里,同样坐着的还有被俘的欧奈骑士欧德。
可怜的欧德裤子湿漉漉,他被不怀好意问了一下,虽然本人不想承认,诸位百夫长就是嘲笑这家伙是个怂货。
菲斯克让兄弟们乐一阵子才打断大家的欢愉,再看着仍被捆住双手的骑士。
“欧德。我们的手段你都看到了,哈哈,如果你不是合作态度,你手里的十个村庄都将像我们身后的那个。你瞧,天空的云朵都被烧红了。”
骑士不情愿谄媚,他憋了一肚子骂人的话,为了家乡的妻儿与村民的安慰,他抑制住情绪,这便愤愤说道:“你们毁了那个莱斯蒙特村,现在把奥兹村也毁了。我知道,你们明早一走一定会点燃村子。”
“聪明。毕竟你说了,这地方属于那个布赖讷骑士,那家伙是特鲁瓦伯爵的亲戚,所以本地的村民我见一个处决一个。”
菲斯克的话很轻巧,好似杀死无辜村民如打死一只野兔般简单。
欧奈骑士不能直白表现出自己的愤怒,他灵光一闪,干脆说道:“你们还不如像之前那样不纵火,这样布赖讷骑士就不知道你
们的存在。可惜,莱斯蒙特村有着滔天大火,那个骑士必然看到,待到明天,你们势必要与他战斗。”
“战斗?好啊,能战场杀了他也算是那小子最后的光荣。”年轻的布罗迪不怀好意地插话,“既然如此,我来问你。我军的新敌人,他强吗?比之你如何?”
只恨自己实力太多又毫无准备,虽然做到了迅速集结军队奋起反击,还是败于实力不济。欧奈骑士将自身全部的不甘,都化作对布赖讷骑士的吹捧。
“那个男人叫安格贝特,据我所知,他与伯爵阿勒兰的爷爷有着共同的父亲。”
“哦?”菲斯克眼前一亮,虽然自己的法兰克语不怎样,欧奈骑士的这番话他听得懂。布赖讷骑士与特鲁瓦贵族是这样的血缘关系非常好理解,大抵自己与留里克本人也是这样的关系。
昔日的罗斯部族的本部人员都是沾亲带故,最早的那批人始终把持着部族权势的上层,于是从其他部落陆续迁移来的民众,他们被接纳后自动归入部族的下层。当年的部落上层、中层的后裔,现在构成整个罗斯王国的核心。
尤其是已经杀到特鲁瓦伯国的两支精锐骑兵队,超过一半的兄弟,都是昔日部落中上层人士的直接后裔。
他心里默默低估:“布赖讷之于特鲁瓦,就好似我之于留里克。”
想到自己在留里克心中的地位、在军中的地位,就更加深了菲斯克必须毁
灭布赖讷骑士家族的决心。
“那个家伙能组织多少人?他能调动多少骑兵?骑兵可广泛布置甲胄?”菲斯克问。
与布赖讷关系其实很一般的欧奈骑士,他倒不是有意帮着那家伙炫耀,仅仅是为了恶心、吓唬骑马的诺曼人,便故意吹嘘道:“他毕竟是伯爵的亲戚!仅仅因为规定禁止才只能做一个骑士。依我看,那个男人其实也有成为男爵乃至伯爵级大贵族的资格。至少现在他肯定能组织出五百骑兵与一千名步兵。”
“这么多?”菲斯克摇摇头:“我不信。”
注意到秃头将军有些急躁,欧奈骑士得意洋洋地继续吹牛:“五百骑兵普遍有甲衣,一千步兵很多也有甲衣。你们在他的地盘到处杀戮、放火,所有农民都会团结起来和你们拼命,到时候……”
“又是一触即溃?”菲斯克已经不想再听了,便笑呵呵打断话语。
“你不信他很强大?”
“我信了。所以,我们距离他到底多近?”
欧奈骑士也知道自己吹牛得过了头,还是继续说明:“你们要去南部的那个大教堂破坏,就必须先毁灭布赖讷。你们在这里做得非常过分,特鲁瓦伯爵说不定得到消息,就集结城内的精锐和你们决战。你们敢不敢打?伯爵的军队会歼灭你们。”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菲斯克心情躁动地催促道。
“好吧。估计只有半天的脚程就到布赖讷家族城堡了(
今pey村)。”
“一个城堡?可有木墙?”
“是一圈石墙。”这一点欧奈骑士确实没有吹牛,又故意拱火地反问:“难道你们的战马还能插上翅膀飞过石墙?”
“你在讥讽我?当心我处决你。”
欧奈骑士急忙否认,有好似自嘲地苦笑:“我已经向魔鬼出卖了良心,我对你们还有利用价值,你舍不得杀我。”
看看这家伙死皮赖脸的模样,菲斯克也想不到中午时分这家伙以寡敌众率部冲锋英勇无畏,现在像是个痞子无赖。
“也罢,我的确舍不得杀你。”菲斯克长出一口气,“我们是公平的。你提供了情报,使得我们顺利在特鲁瓦伯国破坏,未来我的国王会赏赐你。”
“诺曼人还有国王?你们……”突然,欧奈骑士意识到自己到现在还不知这群装备精锐的野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仅仅是“诺曼人”根本说不过去。“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可以告诉你真相了。我们是罗斯国王的骑兵,我们从梅茨方向而来,我们愚巴伐利亚公爵结盟,凡是效忠法兰克国王的贵族,我们都将按照盟约攻击。仅此而已。”
“啊?!”菲斯克已经说明了事实,可是如此多的信息砸下来,根本不是小小的欧奈骑士能接得住并理解的。
倒是有一点欧奈骑士终于有了清楚的认知——眼前的骑马诺曼人,就是一个强大势力的正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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