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你要回周爷爷什么礼物呀?”李学浩刚挂了电话,一旁的方佳文立刻凑了过来,一脸好奇地问道。
李学浩看了看老板摊开在书桌上的那张《爱莲说》,心中一动,已经想到回什么礼物了:“周老,不如我也来写一幅字吧。”
老板听得微微一怔,看这意思,是打算写一幅字当做回礼?但马上笑了起来:“好啊,年轻人喜爱书法,这一点很好。”
方佳文已经从好奇期待变成了失落,表哥打算写字当做回礼?一幅字能有多稀奇?而且写得再好,能有周爷爷写得好吗?
老板自然没有方佳文的心思,因为无论年轻人写得怎么样,对他来说,都是值得肯定的。
“来,你站我这里!”老板将自己的位置让了出来,同时把写好的《爱莲说》取走,重新摊开了一张白纸。
李学浩也没客气,站到他的位置,想了一下,这才拿起毛笔,蘸满墨水,执笔挥毫。
老板写的是《爱莲说》,他写的是《陋室铭》,夸的是老板的这间小店。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当然,这并非存心装帅耍酷,而是见到老板刚刚的瘦金体,他也手痒了,加上回礼的话,谈金钱太俗,不如写一幅字来得高雅一些。
却不知道,他的这番举动,直接将旁边看他写字的老板震撼得不轻。
一开始见到他纯熟的执笔姿势,就已经感到惊奇了,等到见他笔下挥毫而就,同样写得一手飘逸瘦劲的瘦金体,眼睛立时就瞪大了。
这笔字,居然比他也不遑多让,甚至在他看来,隐隐有过之,要知道在这个年纪的年轻人,不说笔法问题,光笔力就是一大难题。
然而就是这样十几岁的年轻人,足以和他数十年的功力相比,这真是……
他已经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了,只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
方佳文虽然觉得无趣,却也同样在看着,很快她就发现,表哥写得好像也不差啊,尽管她对毛笔字认知不多,但也能看得出来,表哥写得和周爷爷一样漂亮。
《陋室铭》的字并不多,很快李学浩就写完收笔了。
“好!好!好!”老板这时回过神来,连叫了几声“好”,脸上的神情也显得非常激动和高兴,犹如见到了那种薪火传承有望的安慰和兴奋。
方佳文瞪着眼睛,她是想不明白老人为什么那么开怀大笑的,在一旁好奇问道:“周爷爷,表哥写的是什么?”
老板被她一打岔,忍不住轻轻地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小文文比你表哥可差远了,这是刘禹锡的《陋室铭》,知道吗?”说着,一脸赞赏地看向对面的少年人说道,“现在的年轻人能沉下心来写这个已经不多了,你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一位。”同时心中是真的高兴,少年人可不是随随便便写的东西,以《陋室铭》来夸他的这间小店,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