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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壹三九小说网>武侠修真>弃子修仙录> 俗世凡尘 第238章 初到兰陵

俗世凡尘 第238章 初到兰陵(1 / 2)

因为要教兰兰骑马,两人一路上走走停停。尽管很不愿意,兰兰还是依照陆长风的要求学会一切事情,现在不论做什么,她都有模有样了。

一开始的几天小丫头有些闹情绪,以为陆长风让她学这些是想甩掉她这个包袱让她自生自灭,但经过陆长风耐心解释后,小丫头破涕为笑,理解了陆长风的良苦用心,开始用心学起来,而她也很聪慧,一教就会了。

兰兰对现状很满意,她既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陆长风分忧,又能安心待在他身边。妖相比人更早慧,兰兰觉得在陆长风身边实在太舒服了,除了要她做好自己的事情外,陆长风几乎对她没有任何约束,这种随心所欲的感觉是她从来不曾拥有过的。

至此兰兰也明白了,为什么阿黄一天吵吵嚷嚷要离家出走重新找个爹却从不付诸行动,试问谁会舍得离开一个愿意无条件好吃好喝伺候着自己的大冤种呢?除非脑子有坑。

半个月后,他们来到了白马国京都兰陵。

这是白马国最大的城市,位于整个白马国中部,拥有数百多万人口,因为地理因素,其北部狭长,南部宽广,看起来有点像金字塔。这里集中了全国八成以上的权贵之人,寸土寸金,到处弥漫着金钱和权利的气息。在这地方,随便一板砖砸下去,很可能砸中一个大官。

可能是因为权贵产生的自信,亦或者因为外来者表现太糟糕让本地人心生厌恶,所以这里的人比较排外,他们把外地来的人统称为乡巴佬,自觉高人一等。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白马国其他地方的人对兰陵人的评价也几乎清一色的负面。大伙认为兰陵人喜欢装腔作势,说话打着官腔,自诩见过世面,实则素质贼差。

陆长风倒是没什么感觉,他不喜欢来这里,主要是习惯问题。他最喜欢的生活方式是闷头睡大觉,看看书钓钓鱼,找上三两个人喝酒骂娘,兰陵明显不适合他。所以上次回乡的时候他路过兰陵都不想进来的,这次要不是因为要找沈心琴,他是打死也不会想着来这种地方的。

虽然兰陵外廓不规则,但里面的布局是真的很规矩。看着眼前齐整得跟豆腐块一般的街道,兰兰有些搞不清方向了,问道:“爹爹,我们先去哪里呢?”

“先随便找个客栈吧!”陆长风也很晕,这鬼地方,怎么感觉哪条街都一样,而且街道的名称也大同小异,只差了一个字,外来人特别容易搞混了。

兰兰乖巧地点点头:“嗯,我听爹爹的。”

兰陵城的布局大体分为四块,北边是宫城,那是皇室所住的地方,往南数里,那是皇城,皇帝和大臣办公的地方。再往南数里的城中部是王公大臣和富户商贾所在的地方,一条朱雀大街将整座城市一分为二,街道两侧,北边住的是王公大臣,南侧住的是商贾富户。这里的人一个赛一个有钱,兰陵寸土寸金说的就是这里。

继续往南就是坊市,这里是兰陵,也是整个白马国最大的交易市场,卖什么的都有,也什么人都有。再往南就是绝大多数兰陵人生活的地方了,这里清一色的平民,贫民区就在这里的最南端。

其实也不止兰陵,雷云大陆几乎所有国家的都城都是这种由北到南的布局,只是外廓上有差异而已。

陆长风二人是从南东门进来的,他们现在处在坊市,人来人往的,吵吵嚷嚷的,这让他头更晕了,先找客栈休息。陆长风随便找了家客栈,带着兰兰住了进去,洗个热水澡了,浑身舒畅,仿佛灵魂都出窍了。

美美地睡了一觉,陆长风出门后,发现兰兰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只能尴尬地笑笑,领着她出门逛街。现在天色已晚,不适合登门拜访,干脆逛逛夜市吧。据客栈伙计讲,兰陵夜市可是远近闻名的,非常值得一逛。

华灯初上,昏黄的柔光为兰陵披上了一层薄纱,小商贩们在街边摆下各式各样的摊位,上面陈列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兰陵夜市开始了。

晚饭还没吃,陆长风先带着兰兰吃完一条街的小吃后,小丫头表示肚子实在装不下了,就开始了逛街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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