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吉,打完这一波,我们该走了!”
说话的是身形高大的拉里,他曾在部队服过兵役,注意到外面警察的枪声突然间变得激烈,他探头朝外看去,恰巧有几个带着警帽的家伙热血上头,竟然从被打得千疮百孔的警车后露出头来朝这边射击,这不寻常的一幕让拉里从无尽的疯狂中稍稍清醒了一点。
“坦吉,听到我的话没?条子们的支援快到了,我们该走了!”
然而,坦吉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只是大喊了一声:“交换”,拉里条件反射地前踏一步向外继续扫射保持压制,坦吉则趁势抽身回来换弹匣。
打了几个连续点射,拉里忍不住扭过头再次和同伴说起撤退的事:
“坦吉,再射两轮我们就从后门撤,你用saw断后!如果对面敢追,就打爆那辆警车,给他们点教训!……”
然而,话还未讲完,突然,左脚脚踝传来的一阵钻心剧痛,让拉里忍不住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叫“啊——”,同时,身体也不受控制地失去平衡向前扑倒。
“不好,要遭!”,他脑中刚闪过这个念头,眼前就是一黑,身体扑倒在地再无声息,只有额头的枪眼汩汩流淌着鲜血和脑浆的混合液,很快就流淌了一地。
“什么?拉里!啊!我要杀了你们——”
矮个匪徒坦吉见同伙惨死在自己眼前,因注射药物本就癫狂的大脑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扔下手中的自动步枪,回身端起一挺240,嚎叫着就要给自己的同伴报仇。
伯恩刚才两枪射断了那名匪徒的脚腕,又将其爆头,这时已经从躺平姿势变成单膝跪地,双手握枪双臂平举放在警车引擎盖上的标准射击姿势,伯恩知道,剩下的那名匪徒就算为了逃跑肯定也要威慑性报复一下,而眼前这辆车内昏迷不醒的麦格雷戈警长和电线杆子下只剩一口气的黑人警官无疑就是最好的出气对象。
他屏住呼吸,静等对方自己跳出来。
果然,刚摆好标准射击姿势,一个黑色面罩戴的歪歪扭扭的矮个子匪徒就大吼着冲了出来,他双手中端着的赫然是一挺240通用机枪。
这种机枪净重就有25斤,一般人别说射击,保持平端姿势都很困难,更别提手持射击,那准头不用想。
不过或许是药物加成,这挺240在歪面罩劫匪手里十分稳当,可是还不等他扣动扳机,“砰!”一颗子弹已经射穿他的脖子,将其带了个趔趄,但并未倒下。
见到匪徒身体前倾,不住地摇晃,但就是不倒,还似乎抬头想朝这边看,伯恩顿时亡魂大冒:怎么?你朝这边看是想找谁在你脖子上开的洞?那必须再给你来一发了?对不起,为了我的安全,你还是彻底去死吧!
“砰砰”
说是一枪,伯恩果断又连开两枪,这次瞄准的是匪徒面罩上的眼睛部位,一眼一枪。
匪徒登时呆呆站在那里,后脑喷射出两道血箭,忽然他双膝一软,跪倒在地,身体向前扑倒,趴在地上再也不动了,身下的血液很快就流了一大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