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岸走到了林锐的身边,他也同样狼狈不堪,脸颊上除了血就是灰尘和砂砾。 “人员都集结起来了。不过情况不算好。”
林锐点点头,“具体情况呢?”
“我们损失了两辆武装皮卡,b组一次性能损失了九个人,我们a组,加上之前的也损失了八个,还有几个伤势很重。枪炮可能不行了。”将岸低声道,“他为了掩护疯马,受伤很重。现在处在半昏迷状态。是疯马连拉带拽,把他弄回来的。”
林锐沉默地点点头,他抽烟的手有些抖。谁都没有想到,这一次计划外的遭遇战,会带来这么大的损失。“召集所有人,我们要继续向东走。在秘社武装还没有追来之前,这是我们唯一脱身的希望了。”
林锐转头看了眼疯马,这个印第安人坐在那里,因为悲伤而有些失魂落魄。林锐走过去踹了他一脚,“给我起来,继续走!”
“枪炮就要死了,他是为了救我而死的。”疯马抬起头嘶声力竭地吼道。
“他还没死,就算他死了,也别让他死的没有意义!”林锐一把抓住他,“你给老子记住了!你的命是他给的,你得为了他活下去。给我背起他,继续走!”
“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留下拼了算了!”疯马怒道,“你作为一个佣兵队长,就这么怕死么?”
林锐看着他冰冷地道,“你可以这么理解。有些雇佣兵是不怕死,是因为他们从来不懂得珍惜生命,他们像践踏一张废纸一样随意糟踏自己的生命。仿佛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活着只是为了格斗残杀,为了失去生命。对于那些视生命为至宝的人来说,当然认为他们势不可挡,不敢与他们针锋相对。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拼命和怕死之间的双重差距,给了有些人肆虐疯狂的机会,让他们感到自己的不可一世,而任意飞扬跋扈。然后让原本不很高的智商在长期的打斗拼杀中几乎被磨损殆尽。这种人就算是声色俱厉,骨子里也还是一堆废铁,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你!”疯马怒吼着一把抓住他。
“知道我们为什么叫2,因为氧气,代表了我们无处不在,也代表了生命的延续和生存的基础。有脑子的怕死不丢人,没脑子的送死才是!”林锐甩开他的手喝道,“别像个娘们一样。拿起武器跟我突围!”
精算师将岸走过去,拍了拍疯马的肩膀,低声道,“走吧。我们得先活下去。”林锐毫不犹豫地转身下达命令,组织队伍继续前进。因为他知道,越是这样的时候,越是不能软。所有人都在看着他,他也是所有人生存下去的希望。他表现得越强势,这些弟兄们才会越有信心。反之,如果他都软了下来,这支队伍的意志也就彻底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