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Ctrl+D )
当前位置:壹三九小说网>其他类型>我真的不是大魔王> 第三百二十六章 伏杀

第三百二十六章 伏杀(1 / 2)

听到两人的话,张恒不由苦笑着勒住缰绳,面对两名少女开口道:“我也是来到这里,才听到前方传来的声音的,你们觉得,我会比你们知道的还多么?”

晴雪听到张恒的话,不由大失所望,就不准备不再理睬张恒。

可是忽然见到张恒身上的衣服仿佛凭空缩水,笑了一号,紧绷绷的贴在张恒的身上说不出的滑稽怪诞,晴雪不由一愣,忘记了担忧,开口奚落道:“你衣服怎么忽然变小了一号,质量这么差么?”

“我还有一套备用的衣服,你要不要穿?材质不错,大晋皇城玉衣坊精心裁剪的,一套足足要我纹银百两,而且是女装,你穿上一定很适合?”

张恒无语,晴雪这是骂他像女人呢!

他直接漠然看了一眼对方,侧头转开视线。

晴雪身边的夏雨看到身上的古怪模样,双眼之中,却没有浮现丝毫的有趣神色,反而似乎想到了什么,仔细打量张恒一眼,眼底深处,一抹谨慎忌惮的意味一闪而逝。

张恒对此毫无所觉,接着只听八名侍女围在中央的巨象背负的阁楼中,这时候忽然传来一声短促悦耳的笛声。

笛声刚落,一边的晴雪脸上的神色一亮,接着双眼晶亮的看着面前的张恒,开口道:“我差点忘了,多亏先生记得,你之前不是就能够在迷雾之中,听风辨位,探察景象声音,分毫不差么?”

“既然这样,这一次,你能不能探察到,前方峡谷方向,到底发生了什么意外?”

张恒听了夏雨的话了,不由微微一愣,没想到对方居然还记得之前张恒的表现。

随后张恒也不再多言,只是抬头微眯双眼,摆出一副细心观察,侧耳倾听的模样,仿佛他真的是因为单纯的五感灵敏,才能够做到的。

实际上,张恒已经运转自身的“势”,将之加持在他自己的五感之上,细心通过无感,探察前方发生的一切。

顿时,张恒的视线在势的加持下,穿过层层叠叠草木的缝隙,闯过长龙一般的北海镖局的人群,渐渐深入峡谷之中。

沿着峡谷前行了三四十丈丈远,就见到了峡谷之中躺倒在地上的无匹鹿角马,和鹿角马背上的五名雄壮汉子。

这时候,无匹鹿角马和五名雄壮的汉子,已经不再动弹分毫。

鹿角马的头颅上,身躯上,每一匹都插着不下三支黝黑色的短矛,短矛深深的没入鹿角马的身体,直接将之掀翻在地,在鹿角马的身上,留下一个个恐怖狰狞的伤口。

而五名汉子的身上,不管前行还是后背,不管双臂,还是两腿,则是如同刺猬一般,密密麻麻的布满了一支支看起来十分精良的箭矢。

许多箭矢直接洞穿五人的身体,锐利带血的箭头直接从身体之中,传了出来。

五感明锐的张恒这时候脸色有些难看,因为经过“势”的加强,他现在感觉自己就仿佛置身在死去的鹿角马和五名汉子之间。

他的鼻子,就好像正在贴着箭头上的鲜血细闻,顿时,一股令人作呕的浓郁血腥味扑鼻而来,令张恒的脸色更加的难看起来。

张恒的耳朵,已经听不到五匹鹿角马和五个汉子发出丝毫的声音了。

无论是心跳,还是脉搏,无论是呼吸,还是血液在血管中流淌的声音,在这一刻,全都统统消失了。

这一切,都只说明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这一行人,已经完了,全都死了。

明白了这件事情,张恒的双眼之中不由有些暗淡。

这些人,和他一起在前锋队伍之中,接触虽然不多,但也不可能一点都不熟悉。

他们的名字张恒虽然不能一一叫出,但是他们的外号,张恒却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个浓眉大眼的家伙,名叫黑熊草上飞!因为他人虽然长得粗犷黝黑,轻身功夫却是颇有可观。可是现在无论他的轻身功夫多好,都没能帮他躲过敌人的伏击。

那个矮小敦实的白胖子,名叫小财主,这人平时最喜欢对人笑了,看他的模样,即便是临死之前,嘴角都还留着一丝笑意,可是他的双眼之中,却充满了惊愕恐惧神色,一只雕翎箭就钉在他的眉心位置,瞬间终结了他的一切生机。

那个手长脚长连一张两,长得都比别人长三分的家伙,名字叫小白龙,是个游水的能手,据说只要附近有个小河沟,就是成百上千人想要杀他,都不可能。可惜这附近有山有谷,有树有草,却是连一个小水洼都没有,因此,他只能带着无可奈克的怒火,死不瞑目了。

那个一说手明显比比人大一号,呈现黝黑如铁颜色的人,叫做小铁掌,正是孙耀庭宗镖头身边的红人鲁镖头的得意门生,他的一双铁掌,号称坚不可摧,普通刀剑难伤,至少有十多支雕翎箭,三支短矛,被他用双手拍飞出去,可是他最终还是死了,因为,他的双手虽然坚不可摧,但是他的身上其他部位,却和别人没什么分别,雕翎箭射到他的咽喉会汩汩流血,精钢短矛洞穿他的胸口会令他心脉停顿,他只有死。

那个长了一对特别大的招风耳的汉子,名字就叫做顺风耳,据说,百丈外的蚂蚁在地下打洞,鱼儿在水里吐泡泡,他都能够听的清清楚楚,丝毫不漏。可是这一次,他显然失职了,并没有听到早有埋伏的敌人,就等在山谷两侧,等着要他们五人的性命。

五人的音容笑貌,依旧在张恒的脑海中徘徊,可是,现在这五人已经死在了他的面前。

而张恒还没有丝毫办法阻止。

他也很无奈,但他没有办法。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