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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军用和警用的区别(2 / 2)

只有获得正式队员在评估上的多数认可,才可以算是正式的gipn队员。如果正式队员多数评估认为他并不合格,那么只会被淘汰。

“因为我们面对的警情经常会不一样,有时候对方会持有枪械。又或者挟持人质、躲避在屋内。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的是空尖弹。”内德拿出子弹,递给了侯大盛。后者拿过子弹,眯着眼睛瞅了瞅。

空尖弹,是一种进入人体后易于膨胀、爆破效果的子弹。空尖弹,顾名思义自然是弹头中空的子弹。但这种子弹,虽然可以达到达姆弹的效果,却并不属于达姆弹。但这种子弹,已经在军用上被禁止了。因为被击中者,会遭受到巨大的心理恐慌和生理痛苦。

所以,在1899年列国缔结了《禁用入身变形枪弹的声明》。

“这种子弹,在军用肯定是不允许的。但警用,并没有禁止。”内德耸了耸肩,道:“相比起穷凶恶极的罪犯,他们的人全可不如平民的生存权重要。至少我们是这样认为的。”

侯大盛笑了笑,他当然也是这样认为的。你都持械犯罪,甚至威胁到其他人的生存权了。那就相当于,你已经放弃了自己是人的身份。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打死是活该。不死是你运气。

这种子弹,在禁止军用以后并非不再生产了。因为它非常适宜用于狩猎,所以一直以来都有生产成为猎枪弹。却见内德捏着一枚空尖弹,对着侯大盛轻声道:“这种子弹的最大好处,就是它的穿透性不强。”

“我们是执行反恐任务的,没有几个暴力分子会给自己去准备什么防弹衣。所以我们基本也不太考虑到穿甲的问题。但我们非常需要考虑到弹头穿透性的问题。而且很多时候,他们都会藏在屋子内。前后左右可能都有人质。这个时候我们要保证击毙他们,又不是伤到后面的人质。更不能有跳弹。”

内德捏着子弹,笑呵呵的道:“于是,空尖弹就最适合了。它的穿透力不强,而且我们所使用的是特殊制作的。弹头进入体内后,会膨胀、变形,然后碎裂。它会非常完美的将目标的躯体打烂,但却不会对目标后方的人造成伤害。”

“当然,比较倒霉的话还是会被流弹的弹片击中。但我们执行过多次任务,目前来说没有人质因此致死——击穿了目标的弹片,杀伤力非常弱并不致命。”

侯大盛点了点头,本来空尖弹因为弹头中空所以在精度、射程和穿透性上都没有全甲弹高。但它最巨大的作用,并非是射程或者穿透。甚至可以说,是它的非穿透性和足够的杀伤力让它在反恐和反暴力方面获得亲睐。

“因为环境的区别,我们主要针对的是城市内人质挟持、暴力犯罪、房屋清扫……等等作战内容。这方面的话,我们的狙击也跟军方的不太一样。”内德对侯大盛说的很实在,也很诚恳。

他和西利埃克斯家,有一定的关系。加之他的上司也告知了他,这次侯大盛来交流也会给他们传授一些应付悍匪的经验。所以内德基本上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却见他伸出手来,从自己的一名蒙着脸的队员手里接过一把狙击枪递给了侯大盛。

“德国bserr93战术型,子弹556x45。射程1000米,初速777米/秒。小口径狙击步枪,扳机很轻。当然,它经过一定的改装。”内德肃然的看着侯大盛,沉声道:“我们和军方的狙击不同,很多时候我们仅仅只有打出一发子弹的机会。一发子弹没有击毙罪犯,很可能我们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或者说,第二次的时候本该活下来的人质已经死了。对于我们来说,那是失败。”

对此侯大盛非常的理解。也许对方挟持的,是一个重要人物。这个时候你需要保证人物不能出现伤亡,但对方又挟持了人质。要击毙他,还得确保人质的安全。很多时候,你只有一枪的机会。没有击毙,对方知晓你的意图鱼死网破直接杀害人质。

那即使你最终击毙他了,但作为警方已经算是失职了。

“精确性、适应性。还有足够的杀伤力,这些都是我们考虑的。”内德从侯大盛手里拿回枪,交给了自己的队员继续道:“狙击手要做的,是确保一枪可以干掉目标!因为我们只有一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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