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身来,哪里有刚才得道高人的样子。
他挥舞了一下拳头。
自己算是走出了第一步了。
唉!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和皮肤,水中倒映的身影随着清荡的水波晃动,大贤良师搓了搓面颊,还是不能搓回自己想要的尊容啊。
起义约十个月后,他率领的黄巾军主力败于官府、豪强的联合。不久,他也在这期间病死。
可是,天不亡他。
可能真是老天保佑,让他得以重生与此具身体,虽然肤色黝黑,但是身材还算高大,在这里也显得鹤立鸡群。
也不用考虑语言的问题。
自己一听就能够懂,而且可以熟练的交谈,两年来,他慢慢的熟悉,终于,也开始了自己的谋划。
他确信这是一个崭新的大陆。
没有了大汉,而是一片不知名的地方。
在这里,人分三六九等。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还有贱民,一切都那么泾渭分明。
他不愿看到穷苦百姓,受了太多的苦啊。
所以,毅然下定了决心。
他,要造反。
要完成自己没有完成的事业。
推翻一切不平等之处,建立和平安宁的大同世界。
可是,这一切都需要人,还有钱。
所以,他在民间传道的时候,也不忘拉拢一些婆罗门贵族。
他回想自己起义中返的错误,总结经验,自己的手段太过简单粗暴和极端,杀了大量无辜的人,而且对于读书人和豪门望族才去了极端的敌对政策,这一切都不利于起义。
所以在这个地方,他的手段柔和了许多,不仅要拉拢平民,也要尽力想办法把一些婆罗门也拉拢过来。
两管齐下,方可成功。
自己传道还有另一个优势。
就是这里读书人太少了。
容易受到糊弄。
他只不过是耍了一些小小的把戏,就把许多人都唬住了,若是放在他生活的地方,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
这里果然适合自己成长。
大贤良师张角如是想到。
眼下信徒还不够多,刚刚才超过200人,相信归顺的几个婆罗门会给自己带来好运的,只要慢慢取缔了当地宗教,让大家都接受黄天之神是湿婆之父,只要自己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的抱负。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眼前的符篆。
旁边还放着清水。
接下来,就要向大城池进发了。
这个地方已经无法满足自己了。
张角摸了摸自己的枯黄的毛发,喃喃道:“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