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的分居生活让我懊丧孤独,苦不堪言,所以,我急切地希望结束这种生活。虽然她父母强烈地反对,但我们背着她的父母,经过两三次协商,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因为我们没有什么财产,而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孩子必须归她,但孩子的供养不用我管。因为离婚的责任和原因在她一边,她愿意为此做出牺牲和补偿。我本身就不会带孩子,工作之余还要写作,所以,我当即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第二天一早就去了民政局办了离婚。
办完离婚,我真有种拔开乌云见晴日的感觉,觉得阳光是那样地明,天地是那样地宽,空气是那样地清新。我当即给崔秀玲打电话,说我们办过了离婚。她高兴地说太好了,要请我去她家吃饭。于是,我就买了些水果去了她家。她家住在离西华门不远的一个住宅区里,屋子是两室一厅,收拾得干干净净。拉开窗帘,亮光进到屋里,让人的心里感到格外地敞亮。
为了请我吃饭,她请了假,孩子因为是让母亲带着,不在家。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连衣裙,不胖不瘦的身材十分地好看,特别是她的腰间很细,让人想起古时美人那纤细的小蛮腰。我忍不住大着胆子搂住她的腰,夸她的身材真是好看。她笑我怎么就像是古时烟花柳巷中的风流才子。我们谈笑风生,仿佛已经认识了很久似的。我毫不掩饰我爱美人的性情,这让她感到我是真心地在爱着她。
我在她家呆到很晚,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所以,我要回学校。可是,她拉着我的手久久不放,让我不忍离开,于是,我夜里就她家里住下了。我已经两年没跟女人在一起了,她也有很久没跟男人在一起了,所以,我们在一起说着闹着,几乎整夜都没怎么睡觉。
我就奇怪我们两人几乎没有恋爱就粘在了一起,一天不见就非常地想念,就跟我第一次见到于凤娟一样。但是,我们还没有结婚,所以,我不能老是住在她家,因为白天我要教学,晚上还要写作。她几乎每天都给我打电话,要么问候几句,要么就要我去她家吃饭。我就给自己规定每周三晚上和周六晚上去她家。每到这两天,她就把三岁的女儿放在她妈家里。
这种情人般的生活过了大半年,她开始正式地向我提出要结婚。可我对结婚并不着急,如果这种情人般的日子能永远地持续下去,我可以一辈子都不结婚。因为经历了与于凤娟的婚姻变故,我深信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对男人来说,真正需要的是女人,而不是婚姻。我和于凤娟在一起时,也没想到要急着结婚,那时我才25岁,而她已经27岁了,她父母觉得女儿的年龄已经大了,催着我们赶紧结婚。所以,我就一切听着他们家的安排。<!-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