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本市的一位副市长上台说话,对他们两位新人表示祝贺。这在婚礼现场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因为由副市长来为他们捧场和讲话,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因为政府部门的领导一般是不会随便出入这种场合,更不会在别人的婚礼上讲话。
等婚礼快要结束时,主持人就要新郎唱支情歌来表达对新娘的深情厚爱。于是,新郎就大大方方地唱了一支《在那遥远的地方》。等听完这支歌,我被震惊了,还别说这狗蛋真不是等闲之辈。歌竟唱得如此之好,简直就跟专业歌手一样。接着,应人们之邀,新郎和新娘随着《友谊地久天长》的曲子跳起舞来。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妙动人的舞蹈。可以说狗蛋的这支歌和这曲舞彻底改变了我对他全部的印象。我甚至有些打心里暗暗地佩服起他来。等新郎拉着新娘的手从婚礼台上下来时,我儿子竟从餐桌旁迫不急待地出来,跑过去紧紧地握着新郎的手,说,“表哥,你真是太棒了!我佩服你!”
婚礼结束了,宾客们品着美酒,吃着大菜,赞不绝口地说着“今天这婚礼真是太豪华太隆重了。”即使出了酒店门口,也能听到人们的赞叹声“今天真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我当然也身有同感,只是心里却老是在想着:今天给狗蛋的礼真是太少,只有1000元钱。因为我觉得最少最少也该随上个3000或5000,这让我会在狗蛋面前很丢面子。可是,已经没有办法了。
开车走在路上,我就说狗蛋这小子,从小不务正业,不走正道,却瞎猫撞见了死耗子,娶了富婆。真是命好。可是,儿子却反驳我说,“表哥那不叫不务正业,不走正道,而应该说是志向高远,理想远大。”妻子就训儿子,说,“他初中没上几天就学不进去了,这能叫志向高远,理想远大吗?”儿子表示不赞同,说,“爱迪生上过几天学?高尔基又有多少文化?就是比尔·盖兹不也到了大三就弃学了?表哥虽然没有上多少学,可是人家是在实践中学习,要不,你看人家那歌唱得多好,舞跳得多棒,简直让我羡慕死了。”
儿子的话让我们无言以对。<!-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