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闹婚协议(小说)张宝同2017117
我千不该万不该在去年暑假带着玲玲回我家,更不该让她给我表姐当伴娘。那次在我们家参加表姐的婚礼的经历,让她对闹婚产生了极度的恐惧。所以,当我提出要带她回家举行婚礼时,她就向我亮出了《禁止闹婚协议》,提出了诸如不允许异性对新娘和伴娘身体碰撞、不允许让新娘和伴娘做有辱尊严的事情、不允许强迫新娘和伴娘喝酒等六个大项共12个小项的协议。我家在湘西边远农村,那边有着结婚三天男女不分,老少不分的闹婚习俗。如果按照玲玲所提出的《禁止闹婚协议》的内容要求,几乎每一项都会受到或轻或重的挑战。
我最早对闹婚的印象是在我六岁那年,后来,年龄大了,参加过一些婚礼,看过一些闹婚的场景,才知道闹婚有许多的花样,有老式的,有新样的,五花八门,层出不穷。
其实,这些还都算是比较文明的,被称之为是“清素的节目”,如果要是来荤的,那就让人有些吃不消了。前些年,我参加了一位亲戚的婚礼,新娘子刚下婚车,就被迎亲的几个伴郎在嬉闹中扔到半空,但掉下来时愣是没接住,结果新娘当场后脑勺着地,昏迷不醒。
当然最让我气愤的是去年带着玲玲参加表姐的婚礼。玲玲给表姐当伴娘。她听说我们这里的婚礼风俗,显得有些担心,但我对她说没关系,他们不会对伴娘有所冒犯。而且她见陪同新娘的还有四五个女孩,也就放心了。可是,在接亲时来了七八个伴郎。他们进到屋里来找喜靯。找了一会没找到,有个小伙子就直接过去掀玲玲的裙子,并对玲玲说是不是把靯藏在你的裤档里了。玲玲大喊了一声,往后一退就坐在了床上。我当即发怒了,他们才开始收敛起来。
本来,闹婚又称为闹洞房,是通过热闹快乐营造婚庆喜气洋洋的氛围,以此来广扬家族之势,尽显家族兴旺。可是,在很多地方,闹洞房已经演化成单纯以挑逗和侮辱新婚夫妇为乐的“闹婚”,在众人的心目中,无论“闹洞房”过分到何种程度,新郎新娘都不能翻脸,否则就会得罪众多的客人,把喜事演变成恼剧。有的地方还因为闹得太过,给新人和双方亲友都带来非常地不愉快,甚至会引发悲剧。
可不,现在我们还没举办婚礼,就遇到了麻烦。我虽然出生在湘西农村,但自从来西安上大学到现在在大学里教书,我已经在城市里生活了将近10年。几乎已经完全适应了城市里的生活。而且,我自己也对家乡农村里那种闹婚的陈规陋习深恶痛绝,我曾不止一次地对父母说我们想旅行结婚或是在西安结婚,可是父母坚决不答应,因为我是我们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被人们视为金凤凰。而且父母也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所以,早就说要在我们结婚时大办一场,壮壮家族,显显门风。父母把我养大,并把我培养成大学生,一生不知脱过多少层皮,到现在还落下了一身的病,所以,我不忍心违背他们的心愿。
于是,我就把玲玲给我提出的《禁止闹婚协议》打电话给他们说了,并说如果不肯答应这个协议,玲玲就不同意回家结婚。父母一听玲玲提出的这个协议,当即就大发雷霆,说别人都是这样地走过来的,她为何就不能这样?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家。我对父母说不是这个意思,玲玲还是非常爱我的。可是,父母却说,爱你为何不肯顺从你?如果她看不起我们家,为何还要跟我们家的儿子谈爱。还说这样的女孩有蛮傲,只怕婚后我会管不住她,反会让她当了家。其实我道觉得婚后谁当家不当家又有何妨?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就一切ok。可是,不管我怎样解释,父母还是不肯接受那个《禁止闹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