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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被遗弃的女人13.寂寥中的迷失(1 / 2)

被遗弃的女人张宝同20161112

人是有依赖性的。当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呆在一起成了习惯,然后再突然离开,就会在心里造成一种若有所失的失落感。一连几天,兰兰都觉得好空虚好寂寥好孤单好无聊,甚至失去了生活的目的和意义。她是王作家的佣人和管家,要全心全意地照顾他的生活。可是,他现在不在屋里了,她去照顾谁呢?

没得人照顾,她就没得事做了。所以,兰兰早上很晚才起床,起了床也没得做饭,随便吃了包方便面,然后坐在屋里发呆。王作家在屋里,她一天要忙着给王作家和自己做饭,洗碗洗衣服,还要出去买菜买东西,有时为了改善生活,还要杀鸡。实在没得事做,她就过来给王作家按按摩。王作家整天坐在凳子上写书,背部和肩部老是发酸发痛,所以,每当他写上一两个小时,她就来到他的背后,给他捶捶背揉揉肩。她甚至还学会了拔火罐。每次王作家感到劳累时,她就让王作家在睡觉之前用热水冲澡,然后给他在背部拔火罐。拔过火罐,王作家就会一连轻松好几天。她喜欢为他做事,也喜欢在他面前做事,因为她晓得她每为他做一件事,就会在他心中增加一份感激。而且,她晓得他非常喜欢她。

只要他在屋里,她就有一种安定感,可以一边做着事,一边看着他,时不时还能说上几句话,听到一些欢笑声。即使他默不作声地在埋头写作,也会让她感到安心平静。可是,他不在屋,就让她老是有种空虚失落的感觉。好象他不在,这里就不象是一个家了。

这时,她想起应该给他买把椅子,因为坐在凳子上写作会对他的腰背不好。于是,她从沙发起身,开始换衣服。她已经习惯了,只要一出门就得换衣服,要梳妆打扮,这是王作家对她的要求,因为他不想让别人瞧不起她。

实际上兰兰已经爱上了打扮,打扮能让小丑鸭变成白天鹅。她换上了那件淡绿色的连衣裙。可是,连衣裙的领部敞露着,让她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甚至可以看到微微隆起的部分。于是,她就把那只紫色艳丽的丝巾系在脖子上。然后,又换上了那双后跟很高的皮凉鞋,不穿袜子,因为这是城里人的时尚。

她出门时,太阳已经升到了半天空。春季的阳光十分明媚,亮得让人有些睁不开眼,但气温并不热,还时不时地有凉风从山间吹过。

顺着公路刚走上一会,一辆摩托车从后面开来,突然在她身边停下,差点撞上她。她吓了一跳,转身一看是光华。光华差不多和她是同龄人,因为花心好色,老是招惹人家老公不在家的年轻堂客,所以,在四村八乡的名声很臭。但光华这人穿着讲究,一身笔挺的西服,还扎着领带,皮鞋一尘不染,头发啥时间都梳得光光溜溜,一点都不象别的乡下农民,穿戴邋遢,还没走近就能闻到一身的汗味。而且光华也不象乡下人那样粗糙,说话柔声柔气,见到别人不笑就不说话。所以,许多乡下女人都在暗中喜欢他。

见光华用一脸坏笑在看着她,兰兰恼怒地骂道,“你这个死鬼,吓死我了。”

光华说,“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妖女,穿得这么漂亮,走起路来屁股一扭腰身一摆的,让我都看花眼了。”

兰兰甩开光华的胳膊,说,“你看哪个女人不花眼?”

光华笑着说,“不是漂亮鲜秀的女人,我胥光华连看都不看。”

不一会,豫先也骑着摩托车从大坡上下来了,见到兰兰就问,“去乡镇吧,我带你去。”

可光华却对豫先说,“你莫要先来后到,兰兰已是名花有主。”

豫先一听,便开车走了。

兰兰对光华说,“你胡说啥呢,让人家听着还以为我与你有么子关系。”

光华说,“我怕他把你带到哪个旅店去。”

兰兰不高兴了,说,“你如何满嘴喷粪,越说越离谱了。”

光华说,“这你就不晓得,豫先见到女人就没得命。”

听着这话,兰兰就说,“你把豫先当成了何人。”

到了乡镇的街口,光华要去亲戚家,问兰兰何时回去。兰兰说她只买把椅子。光华说一个小时再过来接她。

兰兰去了商店买了一支口红和一把挂面,然后去了家具门市部选了把比较结实舒适的椅子。因为椅子带着不方便,兰兰不好再逛街,就来到了街口等着光华。没过多久,光华骑着摩托车过来了。兰兰往后座上一坐,一手拎着椅子,一手搂着光华的腰。

车出了街头不远,要下一个一公里远的大坡。光华对兰兰说,“要下大坡了,搂住我。”

兰兰用一只胳膊紧紧地搂住光华的腰,说,“你开得慢一些,好吓人呢。”

光华非但没有放慢速度,反而开得更快了,并放肆地大笑着。

兰兰在背后喊道,“你这人好坏。”

光华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下了大坡,走了一段平路,又开始爬坡。这下,兰兰才算轻轻地舒了口气。

下了车,为了感谢光华,兰兰让光华进到了屋里喝茶,还给他削着苹果。可是,光华突然从背后搂住了她。兰兰吓了一跳,因为门前路上随时会有人走过。她喊道,“别这样,快放手。”

光华却厚着脸皮说,“你这般洋气漂亮,把我的心都搞乱了。”

兰兰过去常常被人瞧不起,听着光华的甜言蜜语,自然很容易被迷惑,但她还是害怕让别人看到,说,“快放手,莫让人家看到了。”

光华是玩女人的老手,对女人的言行举止再熟悉不过。他见兰兰没有对他发脾气,而是在劝说他,就嘻皮笑脸地说,“怕啥,我就是爱你,谁见了我也不怕。”

兰兰急了,说,“你不怕,我还怕呢。”但她又不好跟他恼怒,毕竟光华对她不错,帮过许多忙。她不能过河拆桥,翻脸不认人。

光华把她搂得更紧了,还说,“我真地好喜欢你。”

兰兰的心在突突地跳着,生怕有人突然进来,就用力推开光华,可是,光华还是不肯放手。兰兰真是害怕了,对光华说,“你放开,我有话对你说。”

光华问,“么子话,你说。”

兰兰犹豫了一下,说,“要不,你晚上十点过来。”

光华这才松开了手,兴奋地说,“好,我晚上十点钟来。”

光华离开后,兰兰的心还在慌慌地跳着,觉得实在不该对光华说那种话。这是多么地荒唐和冒险!所以,她不停地在心里责怪自己。可是话已经说出去了,她该如何?

她说这话,并不是喜欢光华,而是在空虚和寂寞中的一念之差。她觉得这也许是受到了秀莲的影响,但她还是觉得是王作家不在屋的原因。如果王作家在屋,她就不会有这种无聊的感觉。

可是,有些事就是这么怪,当你正想着某人,某人就突如其来地出现在你的面前。这时,她的屋门突然开了,一片清亮的阳光洒了进来。阳光中一个熟悉可亲的身影正朝她走来。是王作家回来了。

几天不见,他好象有点胖了,也显得年轻了。兰兰从床边起身,赶忙接过他的背包,说,“你怎么不打个电话,我去接你?”

王作家说,“我本想再过两天回来,可是,今天庆儿开车进城,所以,我就坐她的车回来了。”说着,坐在她的床边,拉着她的手,显出一副喜出望外的样子,说,“几天没见,你怎么瘦了?但更漂亮了。”

她也觉得自己比过去漂亮了。因为她开始喜欢化妆和打扮了,对穿衣和发式也特别留意。她晓得女人只要让别人喜欢就会感觉良好,感觉良好才会注重打扮。女人打扮就是想让自己喜欢的男人喜欢。这就是王作家对她说过的那句话: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已者容。所以,当王作家把她拉到面前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她时,她就有了一种非常异样的兴奋感。这种感觉象是被人亲近和被人亲爱。于是,她调皮地朝着他耸了耸身子,大着胆子说,“你那么久也不回来,好象一点都不想我。”

王作家微然一笑,说,“怎么不想?要不,我为何要急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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