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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我心怀宇宙,落笔尽是平庸》(1 / 2)

创作是什么?

我曾经能够很自信地说出答案。

创作就是表达,是思想的延续,是我存在至今的一切意义。

只要松开约束灵魂的枷锁,文字将为我构造极尽癫狂的绚丽世界。

有时候我会觉得……只有在那些世界里面,我的存在才是真实。

而此时此刻身处于此的,不过是被现实重力牵引着的躯壳。

一个仅仅会写字的普通人。

对一个迷信幻想主义的作者来说,承认自己只是个普通人是多么让人痛苦啊。

眼睁睁看着心里完美的梦破碎于自己手中。

为了逃避这样的痛苦,唯一的办法是制造一个全新的,更加真实的世界。

然后——

忘记自我,沉迷进去。

我思考过很多世界,很多未知的奇观,有时候似乎能够在思域中触摸到那些朦胧的轮廓:从原初爆炸弥漫至今的黑夜、银河四千亿恒星照耀的清晨……

我知道,它们都不是真实的。

不完美,也不生动。

只是灵性的片段,就像光从窗帘间隙照起来的瞬间,满是暖意的金色包裹着浮尘,脆弱到朦胧。

那一瞬间,银河炸裂,星光尽陨。

那一瞬间,被它的纯粹美感打动。

那一瞬间,我会相信那是真实的。

然后在落入纸面的刹那,它们便从遥远的虚空坠落,化为固有“幻想故事”的一种。

毫无差别。

无聊至极。

是的,是的,我知道。

文字是飞不起来的,而想象力可以。

但我要如何向你们传达我的想象力?

我……做不到。

古代的神话创作者认为,我们是大地和天空的孩子。如果我们没能摧毁自身,在将来的某一刻,人类会听从召唤走向天空。

于是在这短暂的匍匐于地面的文明中,我们将最宏伟的想象力都送给“天上的世界”。

天上会是什么?

神秘主义者认为是天堂,是极乐,是神的领土。

理性主义者认为是太空,是黑暗,是亿万星辰。

而怀疑主义者可能觉得那里什么都没有。

又或者存在所有。

我曾在三者中摇摆,后来不得不安定下来。

我大概是个“宇宙主义者”吧。

明明身为最平凡不过的渺小的人类,却妄想着统一真理与神性。

——得知一切,控制一切,完美一切,创造一切。

神当然是存在的,是森罗万象的集合。

终有一天,人类将击败神明,前往终极的领域。

眼前迎来辉煌的黎明,升起的不是旭日而是星河。

可那太遥远了,不是么?

所以我们需要故事,一些从未发生的故事。

从中获得此生都无法得见的终末之景。

所能看见的上限便是作者表现力的上限。

其实我并不能确定你们是不是都这么想的。

只是……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我开始写作,就是为了那些我想要看到但仍然没人去写的景色。

你们应该能够理解的。

有些想法一诞生,就让人感觉到独占的苦楚。

独守即为恶,奉献才是正义。

我希望向你们分享一些偶然想到的东西,那就写吧。

最开始的困境是难以完整。

探索太空的伟大启示之一是地球的形象:有限而寂寞。连我的想象力也是如此……

我试着抓住一道贯彻宇宙的灵光,却看见它背后无穷无尽的黑暗。

所有的书,都是从这道光开始,外延的想象力将填充出整个世界。

就这样,我只能开始想象——

想象宇宙,想象散落在永恒黑暗中的星辰,我只能想象,却无可想象……

如何才能构筑出一个世界?

最简单的方法是套用现实。

我们生活的这个现实,就是最完美的借鉴对象。

你们应该都听过那句话:“艺术来源于现实,却高于现实。”

“现实意义”已经成为评判一本书的无上砝码。

那么把“世界观的现实性”作为一个写作方向,亦是合情合理。

是的,就是这样,只需要描刻出现实……

的某一部分?

文字终究是有限的,而现实是无限的。

所以,在那个平平无奇的夜晚,我终于明白了幻想文学的意义所在。

所谓“幻想”,就是提取出“现实”的极端化碎片。

——拼接组合,染上色彩,任其绽放。

我们喜欢幻想。

喜欢它独特于常世的美,更喜欢它在某一侧投向现实的映射。

没有任何现实基础的幻想从一开始就不应存在。

因为“我知道”,才能够“我理解”,终将抵达“我愿意”。

层层深入的文学共情,给予读者体验另外人生的机会。

我想,这就是我要写的。

我删除了自己的第一本书,重获新生。

我开始寻找超越性的视界,那些拥有最极致创造力的作品。

从现代网文,到近代的科幻,最后又回归至古代的神话。

如果神话也有具体的作者,那些作者必然值得被当做“文学之神”来崇拜。

它们是人类艺术的源头,文明的基石。

后世再伟大的作家,也不可能独自接近那种根植众生人格的影响力。

“神话”便因此成为文化发展的王冠与尽头。

成为能够统治时代之风潮的代名词。

按照时代的发展,科幻应成为当代的神话。

他们的确成为了神话,但不是当代,而是在已经过去的黄金时代。

最伟大的科幻作品都在上个世纪。

我们连同星辰大海在内的宇宙情怀都被遗失在上个世纪。

他们说这个世纪是属于虚拟现实的。

属于赛博朋克。

可1/5的时间已经流逝,撕裂夜幕的黎明仍未到来。

信息浪潮让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眼花缭乱,也带来了比以往更狂暴的思想碰撞。

这里理应诞生出什么。

但是没有。

我知道你们在等,我也在等。

我也知道你们很多人在看我,但我……

我觉得自己做不到。

我不是天才。

真正的天才可以尽情挥霍他那被上天赐予的才情。

就像奥逊·莱姆那样。

他是我最崇拜的作者,也是——如果这不算自不量力的话——我想要超越的目标。

没有人能够不被他的文字打动。

你可以感受到那种力量,直击灵魂的创伤,宛如神启。

在开始写书之前,我模仿了他很久。

从下笔的角度到思维的路径。

这没有让我成为下一个奥逊,只让我理解了为何“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文化”。

我们,不,身处这个时代的所有人,都无法走上一纪元的老路。

即便复古思潮再起,哪怕文艺复兴重临。

时代在变化,文化导向亦然。

大幸,亦或者不幸的是,我们这一代人生于后现代的当今。

这是个怀疑被反叛的年代,也是个理性常常受挫的年代。

看起来……科技发展太快了,文化发展太慢了。

可现实又远远跟不上思想的脚步。

时间、空间和自然的法则,一切现实都在无情地击碎我们回望自己的视野,以及遥望不可知世界的好奇心。

什么理论将被推翻,什么领域将会开辟。

日新月异,时光快得连感知都难以触及。

你的记忆停留在哪一年?

你会恍然间以为今天是哪一年?

你是否也会突然发现彷如昨天的事迹已经过去了很多年?

是的,我会。

我都会。

记忆之光围绕一切摇曳,枯萎的树叶讲述着往昔的事情,渴望那不会再有的景象和声音。

在这个未来日益逼近的世界,我又开始怀念并不遥远的过去。

任何情绪都不会是毫无理由的。

怀念的背后是什么?

这个问题不需要思考很久。

或许答案一直都在我心里,只是我不敢去承认罢了。

——我在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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