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又抓了回来,拿着梳子,帮我梳了头发,再给我拢上大衣,牵着我的手就出去。
我有些无语,一本正经地跟他说:“我过几天就十六岁了,我会自已的走路。”
又不是三岁的奶娃儿,还要人牵,你还能更母性光辉一点,顺便给我喂奶不?
“那朕抱着你去吧,这大雪天的滑得紧,要是摔着朕又会心疼你了,还得照顾你。”他自顾自地说着。
我硬生生打个寒颤,乖乖地任他牵着我的手。
我想李子墨现在怎么了?为什么母性大发了。
于是我问他:“是不是沅沅快要生了。”
“没呢,别问这些,朕不喜欢你风轻云淡地问这些。”他带着一丝丝的不悦。
雪极大,厚厚的,我就喜欢踩在新雪上面,看着那儿留着我的脚印子,这靴子十分的漂亮,保暖,我长这么大,也还是第一次穿这么好的靴子,以及这么暖的衣服,然后手让他拉着,他手心热热的,我真怕我会贪恋上这样的温暖和腐落的生活。
李子墨倒也不说我的,只是笑笑地看着我,那眼神就像是老狼喂小狼吃奶,还带着一股子宠溺。
我发现,我不能多看他,越看越是让我害怕,我宁愿他能正常一点,还像是以前的李子墨一样,威冷,恶势。
“莫天爱,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吗?”他忽然这样问我。
“知道。”
“是什么?”他挑起了眉毛,分明就是就不敢样相信。
拉倒吧,李子墨,这个我可真的知道。“喜欢一个人,就是可以为他痛,为他乐,为他的一切而一切,甚至可以为他付出生命。”莫离教过我这些,而我也深切地体会过这些,为莫离,我都可以做的。
“朕不会让哭,朕用自已的方法喜欢你。”他一字一句地说着。
我觉得北风一吹,我真的风中凌乱了。
于是,他很正经地说:“莫天爱,朕喜欢你,喜欢得不想放手了,也不想让你去勾引谁,不想放你自由,你看着办吧,朕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么强烈地喜欢一个人。”
我只想说,你喜欢我,关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