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尤莉娅这个“内鬼”的建议,第二天上午,段英杰和杜星武直接去了花旗银行。
结果,正如尤莉娅所说,奥佩朋、爱丽丝、菲朗普果然都在花旗银行开了账户。
至此,案件再次取得重大突破。
因为,三人的银行账户很“有料”。
菲朗普的账户余额不过十万多一点,这个数字很正常,而且入账的对方账户都是科斯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说明是正常的工资收入。
爱丽丝的账户就不对劲了,账户余额五百八十多万,其中的五百万都来自于另一家外资企业沃尔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奥佩朋的账户一样有异常,余额高达两千万,其中一千八百多万同样来自于沃尔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这里边肯定有猫腻。
经过工商部门的注册查询,沃尔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正是奥佩朋!
而这家公司目前已经处于注销状态,注销时间就在一个月前!
虽然科斯顿公司的账目做得很好,没有查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但假的就是假的,账目抹平了,银行的信息还在,抹不掉。
沃尔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显示,收入来源只有一个,就是科斯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很明显,奥佩朋和爱丽丝通过做假账,贪墨了科斯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钱,奥佩朋拿了大头,爱丽丝拿了小头。这个时间,持续了两年之久。
而奥佩朋分明是提前得到了即将调走的消息,将爱丽丝灭了口。
一帮人聚在京东市警察署的小会议室里,听着林子君的分析,觉得事实应该就是这样。
但林龙提出了一个问题:“奥佩朋把爱丽丝灭口很好理解,可他为什么要把菲朗普也杀了?”
其他人应该也想问这个问题,便都看向了林子君。
沉思了一会儿,林子君说道:“我推测,是因为菲朗普发现了奥佩朋与爱丽丝贪墨公款的行为,所以会被灭口。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想,有这么几点。
一是调查显示,爱丽丝对菲朗普本来是不假词色的,为什么会和他约会?还在夜晚跑到外边的山岩上去?这是不是很反常?
二是奥佩朋,这个公司的负责人,他可以决定到哪里旅游,以及是否每人开一间客房。据了解,以前旅游都是两人开一间客房,足以说明他是很抠门的,却在这次一人开了一间客房。为什么呢?因为他要为除去菲朗普做准备。
三是以结果论好处。菲朗普和爱丽丝死了,唯一对奥佩朋有利,事实证明,如果不是我们及时限制他离境的话,他现在已经回到米国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我推断,奥佩朋和爱丽丝在旅游之前就已经商量好了要除去菲朗普,所以爱丽丝会把菲朗普约出去并把他带到第一现场,毕竟除去菲朗普也是爱丽丝的需要。
只是,爱丽丝没有想到,奥佩朋连她也一起除去了,这才是奥佩朋的终极目的。
所以,发案时,第一现场有第三个人存在,这个第三人,就是奥佩朋,他就是杀人凶手。”
林子君侃侃而谈,抽丝剥茧,层层推进,把自己的推断说了出来。
段英杰还好些,他早已熟知林子君的风格,所以并不觉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