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来了,我等你等的花都谢了。”
看到卡门饶了八圈,终于绕到了他这,王旭深深的松了口气。
虽然他知道,卡门一定会找到真理之门,前往巫师世界,可他依然希望能早一点。
毕竟,王旭虽然不在乎时间,却也不想给自己找罪受。
这里实在是太臭了,简易的下水道,一下雨就会往上翻黄汤,再加上这个时代的人喜欢乱倒垃圾,街道上简直臭不可闻。
王旭整天宅在家里,除了确实没什么事以外,臭气晕天的街道要负很大责任。
如果有选择的话,谁会喜欢住在垃圾厂里。
“这次卡门过来,我应该怎么表现?强硬一点,不不不,这个世界太复杂,如果真是大千世界的一部分,我这点实力在这里根本算不上什么。嗯,还是低调点好,先装装普通人,一切等见到巫师之后再说。”
王旭本身就是扮猪吃老虎的高手,装高人他不会,装普通人可是他的拿手好戏,余则成的特训不是白上的。
“装普通人,衣着打扮要额外注意,很多时候细节将决定成败。”
王旭背负着双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眼睛锋芒太盛,不要紧,戴上圆形眼镜,锋芒就被掩盖下去了。
头发太短,也不要紧,爵士帽能解决这个问题。
戴上爵士帽,眼镜,王旭围着镜子转了转。
还是不对劲,他身高一米八二,本身就人高马大,再加上常年练武,浑身上下棱角分明,拥有束身效果的燕尾服,愣是被他穿出了练功服的效果。
身材太魁梧了,也不要紧,风衣可以弥补一下。
王旭穿着白色燕尾服,配上一件白色风衣,跟披肩一样搭在肩膀上。
果然,这次看着顺眼多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王旭习惯穿带有龙纹的衣服,衣服上贸然少了花纹,他还真有点不习惯。
“再来朵玫瑰。”
王旭从花瓶里抽出一支玫瑰花,这段花枝,将花朵插在了上衣口袋上。
不行,太艳了,这又不是去参加酒会,打扮的这么骚包做什么。
将玫瑰花拿下来丢掉,王旭选了一款金色怀表,充当胸口的装饰品。
至于怀表怎么装饰,很简单,就跟那些年流行bb机一样。
bb机是别在腰带上的,在衣服底下,别人不知道你有bb怎么办。
那时候的人们,就想到了给bb机加链子的办法。
一来,链子系在腰带上,就算有小偷去偷,不解开链子也偷不走。
二来,链子比衬衫长,可以显露在衬衣外面,别人一看你腿上有链子,就知道你有bb机了。
据说很多社会上的青年,买不起bb机,经常就单独买个bb机链子,露在外面装逼用。
怀表也是一样,在bb机与手表没有发明出来之前,怀表就充当着身份的象征。
它的链子也特别长,将怀表装进上衣口袋,链子能一直垂到腰部。
别人一看从你口袋里垂下来的链子,就知道你是有怀表的上等人,这条链子在当时的作用,就相当于现代人放在桌子上的宝马车钥匙。
“嗯,这次有点味道了。”
一套装备上身,王旭发现他就跟换了个人一样,从一名武道强者,变成了乐忠于举办宴会的上等人。
对着镜子点点头,他又将桌子上的酒杯换成了茶杯,酒水也换成了牛奶。
拿着勺子在牛奶中搅拌几下,王旭抽出汤勺,轻轻敲了敲茶杯,听着那清脆悦耳的叮珰声,他满意的笑了笑。
咚咚咚
王旭这边刚准备好,他的客人卡门就到了。
起身从沙发上站起来,王旭打开了房门,看到卡门的一瞬间,脸上装出厌恶的样子,低语道:“你来做什么?”
王旭的表情很到位,将一个上等人,对下等人的鄙视表现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