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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胡狼(1 / 2)

不知过了多久,庄邪觉得自己做了很长很长的梦,模模糊糊之间,也是被耳边的传来的吵闹声扰醒。

庄邪睁开眼睛,晕乎乎地从床榻上爬起,眼前的一切变得陌生和隐藏的不安。他仍然能感觉到脖子的疼痛,他一边抚着脖子,一边警惕地张顾着四周。只见自己身处在一个帐篷之内。

帐篷内烛火明亮,让得庄邪可以看清这粗布糊成的墙面上有着岁月侵蚀过的痕迹,地面上胡乱铺着皮毛毯子。整个帐篷弥漫着一股炭火和羊肉的气温。

他抬头再看向帐篷外面,此时已是天黑,但掀开帘子,但见外面篝火正旺,人声鼎沸,人影围着篝火跳跃。

此时的篝火白烟飘起,一头血淋淋的羔羊碳烤下逐渐变成的白肉。一群人为了上前,拿出利刀,割下片片羊肉,然后便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起来。

这些人多半都身着皮草衣裳,无不是珍禽异兽,偶有人蓬乱的卷发用几串珠子髻在一起,模样很是邋遢。

而距离这群人不远处,李公子踞在石头上独自酣饮,脸色通红,似醉非醉。

庄邪从帐篷里走了出来,顶着众人的目光,一步步的朝李公子走去,走近了便问道:“这是哪里?”

李公子放下酒碗,还未答他,身旁便上来一名身披虎头披风的壮硕男子,道:“此地乃羊沙山,沿着这山路再行百里,便是我胡狼一族的城寨。”

他话未完,又一名男子托着酒碗走上前来,他虽身披与这位壮男一样的披风,但身形却显得无比瘦弱,仿似骨材一般。但庄邪也是不难发现,这一瘦一壮两名男子,臂弯之上,皆纹刺着一头猛兽,月光之下,赫然是一头栩栩如生,狰狞无比的饿狼!

这瘦人笑了笑,道:“早听三当家说,这次他可带回个智囊。昨日也多亏小先生才智,让我等弟兄痛痛快快的干上了一票,我瘦猴子在此,先干为敬!”说着,他一口酒痛痛快快地喝了下去。

“嘿,我说你个臭猴子,谁准你先和小兄弟喝上了?我大虎可不乐意了啊。”他一阵埋怨,便接过一旁递上来的酒,大口饮下,大呼爽快。

庄邪细细观察这二人。目光不禁向另外一顶帐篷看去,但见门帘飘忽之际,里头的金银粮草清晰可见。

“果然,这一批子匪徒昨日定是劫了那商船。”庄邪暗自细想,不禁也是想起方才这大虎所言,他们皆是灵王朝边域民族,胡狼族。

早些年,庄邪曾在古籍上略了解过这个民族,印象中依稀记得这族中人,擅长骑术,生性凶残,常以拦道劫财为生。

见着庄邪一副思忖的模样,李公子也是豪笑了几声,道:“小鬼头,看你这表情,好像看不起我胡狼一族啊。”

庄邪回过神来,也是摇了摇头:“你们虽然是劫匪,这点令我不悦。但见你们围火而踞,亦是洒脱自由。豪气冲天,不禁也是佩服。”

大虎一听庄邪这话便乐呵起来,手掌不分轻重,很是用力的在庄邪肩头拍了几下,大笑道:“这灵王朝中谁人不知我胡狼一族最重情义,有血性!三当家,你说是不是?”

李公子没说话,举杯敬酒,大口吞饮。

庄邪干笑了几声,忽然看向李公子,问道:“他们都喊你三当家,想必你在胡狼族中地位很高啊。”

“那可不?”瘦猴子上前一步,两只雪亮的眼睛直溜溜地转着,介绍道:“我们胡狼一族足有数十万人口,无不听我们三位当家的,只怕是当今大帝见了,也得敬他们三分。而将小先生你带回来的你口中的李公子,正是胡狼一族的三当家,李青。”

闻言,庄邪忽然有了心思。这擅长骑术,生性凶残的战斗民族,人口竟多达数十万,且不人实力如何,单凭这数量,怕是都超越了灵王朝的大军。也难怪当今大帝也要留他们几分薄面了。

“虽然这些人多半都是以匪徒为生,但若是用于正道,也能为我王朝击退妖兽尽份力。”庄邪暗想。

想到此处,庄邪又看向了篝火堆旁的人群,心想这些人饮酒吃肉,无不豪气自在,野性十足。再瞧这两位似是在这群人中身份略高的大虎和瘦猴子,也皆是爽快之人。而性情直爽之人,多半少些城府和狡诈,若是善加利用,他日必能走上正途。

李青见庄邪许久不说话,便也问他:“小鬼头,为何不说话了?”

庄邪微怔,也是回道:“没事。只不过内心有些矛盾罢了。”

“何来矛盾?莫非觉得我等行的都是土匪行当,你不乐意了?”李青道。

庄邪沉静了半晌,转眼也是叹笑了声,道:“正与邪,从来就没有定论与对错。我又何必为难自己呢?款且,眼下看来,各位皆是庄邪平生所见之好汉,能与各位结识,也不快哉?”

“好!说得好!来啊,大家一起敬我庄兄弟一杯!”李青高举着酒碗呼道。

“敬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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