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啊。反正我这几日都在美国,也闲着。”苗锦说到。
有事干总比没事干好,看打篮球也是“事”。
“下午自己过去,还是我来接你?”江行云又问。
“我自己过去好了。”
下午三点,苗锦睡了一觉以后,便换上运动服和运动鞋,开车去了江行云所在的体育馆,江行云刚才给她发位置了。
这是很少的,她和江行云的微信联系之一。
江行云已经在打球了,只有个人,苗锦去了以后,便坐到观众席上了。
观众席上,还有几个女观众。
果然篮球的观众都是女人。
“你是谁的女朋友?”一个女人侧过脸来,问到苗锦。
苗锦披肩长发,瘦瘦高高的,但是脸又不是那种很瘦的,脸上是属于很有肉的,所以就显得比较水灵。
苗锦指了指江行云的身影。
那个女人“哦”了一声,“原来是江总的老婆啊。”
江行云已经结婚了这件事情,几乎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上上个月,他和苗锦的婚礼,也是特别轰动。
苗锦看着江行云打球,特别帅的那种,弹跳很厉害,扣球又稳又狠,身姿非常矫捷。
他曾经说过,他只会打一个皮毛,如今看起来,根本不是“皮毛”这么简单。
他很会打,是这方面的行家。
不知道那晚是谦虚,还是戏弄苗锦。
江行云打累了,拿着毛巾擦汗的时候,瞥了一眼苗锦,接着继续打。
打完篮球以后,江行云去洗了个澡,换上了衣服,这次,他竟然是穿的是运动服。
想不到,他穿上运动服便也如此好看。
苗锦从未见过他这样的人,穿上运动服,看这长相,便是荷尔蒙爆棚的运动员;脱下运动服,又是运动感十足的企业家。
难道是以前苗锦不怎么注意观察他,所以没有注意到,他竟然如此有魅力?
江行云走到苗锦的座位前,说道,“带你回家?”
“好啊。”苗锦说道。
虽然她也开了车,但他要带她,她并不反抗,毕竟“夫妻嘛。”
江行云伸出手,拉起苗锦,走到篮球馆停车的地方,苗锦才发现那里停着一辆很拉风很拉风的摩托车,据苗锦观察,好像是道奇,贵到离谱的那种,比十辆车还贵。
苗锦的心突然就要跳出来,她不想看见摩托车,她不知道他何时有了这么一辆摩托车,现在看到摩托车,无异于是挖苗锦的心。
她微皱着眉头,侧过脸,“不坐,冷。”
她双手抄兜,站在那里。
“不坐么?那你便开车,咱俩看看谁先到家?”江行云目光如银汉星河,盯着苗锦的眼睛。
“好。”说完,苗锦便走了。
她的步子,冷硬而坚定,她上了自己的奔驰。
上车以后,苗锦大口地喘着粗气,有几分气塞,好像要喘不上来气。
喘不上来的气,马上要变成泪水,哭出来。
她的头趴在方向盘上,努力平稳着自己的情绪。
她的车窗响了一下,苗锦朝外看,才看到,江行云已经全副武装,戴着拉风的头盔,准备走了,他来告诉苗锦,比赛开始了。
苗锦也发动车子,风驰电掣地飞了出去。
两个人走的不是市里,是郊外,人少。
本来苗锦占优势的,她从后视镜里能够看到江行云。
骑摩托车果然帅啊。
本来苗锦不想想到的,可所有的画面,还是在她的脑子里放映,她不知道江行云今日为何要骑摩托车,可她讨厌摩托车,讨厌看到摩托车。
曾经,刚上大学的时候,她坐在那个人摩托车的后座上,因为第一次坐摩托车,兴奋地大喊大叫,“聂以恒,你慢点儿,我害怕。”
虽然害怕,可是心里又蕴藏着勃勃生机。
“慢点儿?慢点儿你怎么能撞到我背上?”聂以恒说。
“可我害怕。”苗锦说。
“有我呢,你怕什么?今晚去郊外过一个夜晚,你害不害怕?就咱俩。”那个人又说。
那个人的摩托车,就是普通的哈雷机车,还是二手的,他家里穷,可天知道,为什么苗锦那么喜欢他,那时候是发了疯一般地喜欢,喜欢到甚至要自杀——
因为想到了这些,苗锦的车速就放慢了。
不知觉的,江行云的车便追了上来。
刚刚超过她的时候,他还回头看了一下苗锦。
虽然他戴着头盔,苗锦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可是苗锦知道,他是在笑的。
苗锦发现,江行云也挺坏的。
和聂以恒不一样,江行云不是那种随时都会的坏。
江行云的坏,是分场合,还有——分人的。
一般情况下,他是严肃高傲的企业家江行云。
某些情况下,他又是运动员江行云。
江行云的坏,因为很少,所以,也便显得非常高贵,非常难得。
他的坏——别具一格,又动人心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