焱部勇士都有猎杀凶兽的经验,虽然成年勇士有的还是新手,经验略有不足,但在壮年勇士的帮助下,倒也没受到什么大伤害。
黑色的夜给了兽类黑色的眼珠,但兽群却用它来掩映光明,捕杀猎物。
夜晚的兽群非常凶猛,所以这次对决十分惨烈。战斗结束,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弥漫在麻部上空。遍地的鲜血,残肢断腿到处都是,有的凶兽肚子被破开,里面的内脏流出来,都还能看到心脏跳动的样子。
公良来到猲狙王身边,收起短矛,顺便把染血的巨骨在一头护卫猲狙身上擦了一下。
然后,就取出随身携带的竹筒取了猲狙王的心头血,又拿出水囊接了一囊凶兽血,喝一口,满满都是凶兽能量。
猲狙王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厚厚的皮毛很是蓬松,摸起来如绸缎般光滑,柔弱舒服。
公良感觉这皮毛不错,就打算带回去做床垫。于是,就把猲狙王扛起来,走了回去。
刚刚来到焱部队伍面前,就被首领拉过去狠狠教训了一顿。
“谁叫你单独过去杀猲狙王的,知不道你那样做很危险?”思刚才真是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一个人往兽群里冲。幸好没事,要不然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巫交代。他可是知道巫有多看重这小家伙。
公良连忙承认错误,刚才确实有点鲁莽。若非凶兽惧怕巨骨,他绝对无法像现在这般安然无恙。
“以后小心点,可不要再这么莽撞行事。”思又教训了几句,就离去做事。
后面和他差不多年纪的部落勇士看首领走了,就挤眉弄眼的说道:“好小子,不错啊!竟然杀了猲狙王,比我还厉害。”
“那是自然。”公良一点都不谦虚。
“这猲狙王的毛真白,我都从来没见过这么白的毛皮。”旁边一个勇士说道。
“那是你没见识。”另外一个勇士鄙视道:“我就见过这么白的皮毛。那是一种小兽,有圆滚滚大,在溪里玩水,全身雪白,摸起来就像兽油一样滑腻,水滴在上面就从旁边滑落,一点也不沾。而且肉味道不错,炸出的油香喷喷的。那次我们猎队杀了一只,我带回去做垫子,软的要命,坐得我都不想起来。”
“你们猎队是在哪里发现那种小兽的,改天我们猎队也去看看。”
“很远的,大概在嘎啦山后面。”
“那真是很远。”
焱部勇士在前面厮杀,打扫战场收拾猎物的活自然是由麻部人包了。当凶兽离去,战事结束,一个个麻部勇士和少女就从部落出来,处理死去的牙豺和猲狙尸体。已经看对眼,刚才在宴席上聊过的焱部成年勇士看了,赶紧上前帮忙。但有的勇士显然是新手,根本不会割兽皮,不仅没帮上忙,还净惹事,被麻部女孩很是教训了一顿。
但焱部勇士却不生气,反而乐在其中。
“阿良。”
公良和一群焱部勇士聚在一起聊天,忽然听到上面有人叫,抬头看,才发现部落的巫和麻部的巫站在寨墙上面。
丹向公良招了招手,让他过去。
公良一看,就把猲狙王放下,对部落勇士说道:“你们帮我把皮子剥一下,我要带回去当垫子。”
“知道,知道,你快过去吧!”部落勇士看巫在叫他,连忙答应。
公良扛着巨骨昂首挺胸的走进麻部,焱部人强悍的武力和壮实的身体已经在刚才与凶兽厮杀中一一具现。所以,他一走进麻部落,就迎来麻部男女老少热情的眼光。他现在的样子,就像国产凌凌漆中的一句台词:“你是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神乎其技的刀法,还有那杯dryarte,都深深的迷住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