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的于干事是从爵溪边防派出所调过来的。
他当时27岁,是和徐干事同一批从公安转为现役的,也有插队支农的经历。
个子不高,1米7不到,长得白白嫩嫩,象个书生。
据他自己说当知青时打过铁,所以他时常和长得比他魁梧的邱士良他们比划手劲,别说还真的不是他对手。
他是象山本地人,已经结婚,老婆在商业部门工作,那时啥都凭票才能买,商业部门很吃香的。
他父亲是南下干部,在县上某个部门当过领导,是个干部子弟。
因为领工资、报差旅费,以及购买一些军供物资,时常到我办公室来坐坐。
对所里的后勤工作,特别是伙食管理方面也比较关心。
感觉他比较重视协调当地的各种社会关系,可能与他的家庭背景以及在爵溪这种经济发达的地方工作过有关。
来所里没几天的一个晚上,他就叫上我去了当地钱仓村的书记家里。
书记姓张,30多岁,在县团委工作过,任过兼职领导,在当地很有威信。
他的哥哥是塗茨公社的书记,也是我们辖区范围内的领导。
因为天热,我们就在屋前一起乘了会凉,聊了一会天,顺便就把所里缺点生煤的柴火的事说了一下。
张书记满口答应,让我们改天到附近的山上去砍点松树的树枝。
几天后,我们一起在北门外的山上砍来上千斤的松树枝,堆在所后面围墙的墙角,备足了柴火。
那次上山我不小心扭了一下脚,伤得比较重,右脚碗部位肿得象馒头,是大家轮流把我背回所里。
曾根友把我处理以后贴了一阵子的伤膏,也没好好去治,很多年以后还有点影响。
我秉持一颗纯真的心,开流节支,全力搞好后勤保障和服务,营得了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我的办公室也成了大家闲谈聚会的地点,尤其是发工资拿补助那些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