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啊找,找啊找。
李贽终于在一堆最早期的新学手抄资料里找到了,马先生的《王国与国王》。
这本书,好几个名字,就连新学那边的官方翻译出版,每期都各不相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新学又出新书了。忽悠了好多不清楚的人买重复了。其实内容都差不多。唯一的不同在于序言部分。实属是不太厚道。
“凯撒的归凯撒,耶稣的归耶稣”原来是这个意思吗?这可是之前好长时间都疑惑的问题。
李贽此刻一下子恍然大悟起来。终于明白,为什么泰西这么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怎么突然能够出现在大明的疆域上来。
马先生,不过是武宗时期人物,这才几十年而已,泰西的武装商船就已经能远航到大明的南方了。
很显然,我大明也该孔子归孔子,汉武的归汉武了。
正如今日色之性一样。如果不分开,就只能止步于此了。人之性,难道不是天理的一部分吗?因为人本来就是天理的自我展开的工具。如果天理是越多越好,岂不是越色越好了。这很显然荒谬了。这也是儒学的争论一涉及到本质部分就浅尝辄止,流于烂骂的表象。谁敢深入讨论,就不得不突破儒学的基础性善性恶论。
一旦剥离道德,如果色单纯是天理,那到底是什么样的天理?天理是不是也有范围限制,这不就可以让京城的医学院去研究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