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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六百一十三章狂战士铠甲(1 / 2)

都不敢这么写,格里菲斯以一当百地出现在战场上,神兵天降似地杀入敌群,然后在百万军中取得敌人首级。完全就是龙傲天转世,最要命的是格里菲斯还长那么帅,每次胜利之后都是那么淡定。

少女也好,贵族也罢,凡是受到格里菲斯帮助和挽救的人纷纷投向了格里菲斯的怀抱,成为了他的信徒。

连法王廷的老教主都不例外,因为他看到了白色的鹰飞向自己,然后格里菲斯就出现了,就差在梦里自报家门了。

老教主知道格里菲斯就是希望,就是未来,于是立刻跪在格里菲斯面前,把他当做神的使者。

如此一来,格里菲斯基本上统一了米特兰王国的民心,现在剩下的就是给恐帝一点教训。

恐帝也没想到米特兰王国突然冒出一个这么厉害的家伙,那叫一个无奈啊,明明本来都已经快把王国整个都占领下来了,可现在他们的部队是节节败退。

而且根据士兵的说法,敌人的数量很少。

恐帝知道自己必须亲自上战场,必须使用自己的战争迷雾才能让敌人束手就擒。

米特兰王国现在是人人都知道格里菲斯,人人都相信格里菲斯就是预言梦中代表的那个男人。只有公主领地里的人不相信,因为他们认为白色的鹰并不代表具体的一个人,因为如果代表一个人的话,那么不就是开历史倒车,把教义的解释权又集中起来了?神肯定不会这样的,白色的鹰代表的是神把教义解释权交给每一个人,代表了人人平等,而不是神选择了格里菲斯。

对于公主领地的人来说,他们有自己的理解,而且也不允许有人再夺走他们的解释权。

不过格里菲斯确实挽救了很多人,至少这些追随格里菲斯的人在短时间内不但安全,还能不断地获得胜利、收复失地,甚至都要反推到库夏帝国的国境线了。如何不让人激动?就和当年格里菲斯带着鹰之团连战连捷,最后加官进爵一样。

格里菲斯总是能带给人希望,不过一旦格里菲斯遇到挫折,那么身边的人就该倒霉了。所以格里菲斯只能打顺风局,不能打逆风局。

现在被格里菲斯救援到的百姓确实是受到了好处,所以他们愿意跟着格里菲斯也是自然的事情。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过来劝他们不要跟格里菲斯,他们肯定会跟那个人急。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是格里菲斯救了他们,格里菲斯就是他们的希望。

所以就算杜兰亲自过来说格里菲斯的坏话,也已经不可能动摇格里菲斯的声望了。当然格里菲斯也很小心,把兽鬼都藏在森林之中,不让他们吃人。大部分百姓是并不知道兽鬼的存在的,只有少女这样的狂信徒才知道,但她相信格里菲斯会控制好他们的,她甚至和使徒、兽鬼成为了朋友。

和意气奋发的格里菲斯相比,格斯虽然赶走了神之手,但也是浑身是伤,非常狼狈。

为了保护一个村子,真的是差点在地狱里走了一遭,好在失踪的妇女也找回来了,就是格斯自己伤得很严重。

但更不巧的是回到魔女的住处,却发现使徒已经来袭。显然格里菲斯也预见到了魔女的存在会对他有影响,所以对魔女发动了攻击。

格斯苦啊,伤都没养好,就又遇到了强敌。危急关头,老魔女让弟子把狂战士铠甲送给格斯,如果他还想要战斗,穿上狂战士铠甲是唯一的办法了。

和格斯他们同行的薇薇本来是对魔女好奇,所以才来看看,没想到直接遇到了使徒。没有时间组成讨伐队了,薇薇只能临危受命,开启战斗。

这位使徒是火龙巨人,以防御力见长,他本来是想要和传说中的黑色剑士战斗的,不过格斯现在一身是伤根本不是对手,所以就和薇薇打了起来:“大剑,我听说过你们,作为女人,你们的实力确实令人惊讶,但也仅此而已!”

薇薇手持铁剑,战斗得很吃力,对方是重甲盾兵,一手战锤一手钢盾可以说是攻守兼备的战争机器。

在冷兵器的战争中,钝器远远比刀剑好用。就比如传说中的关刀,基本上就是当做钝器使用的,不会开锋,但就算不开锋也能砸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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