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之南,颇为赞许的看了沈清漪一眼。
倒不是因为沈清漪愿意只恩图报,而是因为沈清漪如今比以前好像更不一样了,或许是这些年在娱乐圈的历练,又或许是这些年在社会上的打拼,让沈清漪多了几年前那种所没有的底气和自信。
哪怕是谈到那些充满了千疮百孔的过去,也能够坦然以对不再那么的畏畏缩缩束手束脚。
……
再有好看的皮囊,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需要包装包装的。
秦之南也不否认深山老林里面会有纯天然出淤泥而不染的美人。
但是在现代社会之中,如果能出生在一个良好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但举手投足之间的气质一般来说会更加的看的出来那种金钱砸出来的修养。
倒不是说这是铜臭味,而是说别人花了大价钱培养出来的女儿,多多少少会有一种不卑不亢的气质。
不然这些人让自己女儿又弹钢琴,又学小提琴,又学舞蹈还学习古筝的目的是什么?
让自己的孩子见一见大世面,以后也就不会怯场。
除了极少数极少数可以无知者无畏的孩子以外,大多数真正山村里,即使一层不染的美人来到大城市中后,也会被这酒色繁华而迷了自己的眼睛,即使再表露出多么挺拔的姿态,也会难免在眼神中露出一丝胆怯,甚至是恐惧。
……
在沈清漪与秦之南刚刚相识的时候,秦之南注意到这个少女的倔强与清冷,却也注意到了沈清漪那种稍微有一些局促的小家子气。
然而多年不见沈清漪,仿佛脱胎换骨,倒不是说容貌上有多大的整改,而是在气质上整个人都变得干练自信了许多。
所以钱真的是一个好东西。
而且被别人给予的钱和自己挣来的钱就是不太一样的。
……
顾珏也颇是不好意思。
“清漪,你也不用这么尖锐的针对我和小叔叔吧,我们俩真的也只是关心你呀,如果你不喜欢我们俩呆在这的话,我可以劝小叔叔现在就跟我走。”
沈清漪知道顾珏跟秦之南最大的区别可能就是,顾珏相对的会为他人考虑,而秦之南总远的独断专行。
……
当然了,顾珏在这种特质上也许做个朋友很不错,甚至做老公也可以勉强同意。
但是要在这样商场如战场的地方,厮杀下去,还是秦之南这样霸主一般的性格更合适一点,即使秦之南表面上都对谁都挂着微笑,温润如玉,翩翩公子,然而却是一头披着羊皮的豺狼。
……
“好啦好啦好啦,不要搞得好像我多么不近人情似的,你们两个如果有空的话,在外面随便找个地方喝个茶吧,但是今天真的很晚了,我也不想被造谣出去说我一个青春美少女跟你们两个大男人共处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