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项南主要就是带丛姗四处逛逛,见见世面。
洛杉矶比香江繁荣的多,也开放得多,让丛姗真的是大开眼界。
“哎,那人的头发怎么一缕一缕的?”
“那叫脏辫,时尚来着。”
“哎,她怎么把內衣穿在外面呀?”
“那叫內衣外穿,也是时尚。”
“哎,她下半身怎么什么都没穿呀?”
“那叫下衣失踪,也是时尚。”
“哎,怎么什么都是时尚,真让人接受不了呀。”丛姗感慨道,感觉美國人太标新立异,稀奇古怪了,让她真的看不过眼去。
“习惯就好了。”项南笑道,“在这里生活,最大的好处,就是只要你不影响别人,你自己随便怎么样都可以。
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怎么喝就怎么喝,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没人能管得到你。”
“那要是没人管,想怎样就怎样,那不都乱了么?”丛姗诧异地问道。
“乱了,也不关咱们的事。”项南摆手笑道。
洛杉矶的确有些地方比较乱,尤其是那些黒人聚集区。比如诞生了知名嘻哈组合nwa的康普顿,就号称暴力之城,每年都有几千次暴力犯罪。
不过比佛利山是豪宅区,住在这儿的非富则贵,因此这里的警方也格外负责。
毕竟美國警方是为资本服务的,在这里日夜都有警方巡逻。只要是陌生面孔,哪怕逗留的时间稍微久一点,都会被警方上前盘问搜查的。
“不可思议。”丛姗感慨道。
……
项南陪了丛姗半个月时间,带她去了趟大峡谷、去了趟拉斯维加斯、去了趟黄石公园、去了趟五大湖、去了趟自由女神像……
等丛姗回内地之后,他才忙着为《致命武器》奔波。
这部电影投资三千万美元,可是个大项目,不容有失的。
“丹尼·格罗夫很合适,那就定下他吧。”项南敲定搭档道。
丹尼·格罗夫,四六年生人,七零年代出道,出演过大量的影视剧作品。虽然没有做过主演,也没有特别成功的作品,但是圈内的口碑很不错。
大家都知道他会演戏,如果戏里需要一位黒人男子,一般情况下都会推荐他。就好像港剧中的那些绿叶,有三姑六婆那样的角色,都会固定安排那么几人。
“崔西·莫道的人选,查尔斯,我有一个好推荐~”选角导演开口道。
“拿来看看吧。”项南点点头。
他只负责决定主要角色,其他选角大都交给手下负责。毕竟他不是超人,做不到事事躬亲。
而且谁都有仨亲俩厚。只要选得不是太差劲,他都愿意体谅一下的。毕竟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选角导演随即递过一份资料。
项南打开一看,顿时一愣,就见资料上的人,正是被称为黑珍珠的哈利·贝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