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杉看着已经长大的唐惟,似乎看见了过去那个五岁的孩童,那个时候他浑身是血,而五岁的孩子却将他的伤口处理得干干净净,冷静地看着他说,“走得远一点。”
或许从那个时候起,这个孩子就注定了将来是不平凡的,薄夜和唐诗的爱恨纠缠,浇灌出了唐惟这样桀骜自私却又亮得刺眼的灵魂,所有贬义词褒义词在他身上都失去了条条框框的定义作用——唐惟从来不可能被任何人定义。
当你觉得他是个绝世好男人的时候,他下一秒便残忍麻木,当你觉得他无情无义的时候,他又转身为你从容赴死。所有一切,都不过是三个字——
“我乐意。”
那一秒,唐惟笑得特别开心,“她是我的天使,只能被我亲手弄脏,我不允许这世间任何人,企图给她染上一点别的颜色,一丝一毫都不行。”
丛杉站在唐惟面前,将之前从唐诗那里拿来的一串项链递给了唐惟,像是一个重要的交接仪式,他说,“还记得这个项链吗?”
“嗯,很早的时候见我妈妈戴过。”
“这是丛林的信物,是丛林大当家给出去的,最重要的信物。”丛杉盯着唐惟的眼睛,“听见了吗,从这一刻起,丛林任你派遣,而我,也再也不是七宗罪的懒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