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黎部落的粟田是在族地内部,一阵风吹过,族人便能闻到阵阵清香,这是属于粟的味道,程扬眼睛眯起,有点陶醉。
可惜这批粟成熟后要全部留着做种,要不然他真想尝尝小米粥了。
程扬如今还喝不到小米粥,虽然觉得有一点点遗憾,可一想到等再过几年,部落里差不多真的又万亩良田了,心里那一点点的念想很快就放下。
现在还不到享受的时候,还是赶紧抓紧时间搞发展。
真等他们有了足够的种子后,到时候直接冲进农耕时代,反正鳍鲮连铜矿都找到了,以后还怕没有金属工具吗?
想到以后还有一场迎战要打,程扬心里一点也不敢松懈,现在可不是享乐的时候。
倒是猛想要放松放松了。
程扬先前给他抓的三只兔子,其中的两只母兔子已经成功的产崽,各自生了一窝兔子,春草肥美,如今都长得毛光水滑,猛爱不释手,每天怀里都要抱一只。
像猛这么大年纪,也是要与到部落里的劳动中,而舍不得丢下兔子的猛,竟然惨绝人寰用麻绳拴在了兔子的脖子上,真的是走到哪里都要随手带一只,也不管被他拴住的兔子心里是如何挣扎的。
不过随着这兔子越长越肥美,程扬觉得猛盯着兔子的眼神开始不对劲,瞧着不像是看爱宠的目光啊,有点冒绿光啊。
“成羊,这兔子是不是也可以用来吃?”
猛摸着怀疑毛发顺滑的兔子,双眼期待地看向程扬,其实他开口想问这是走一个过场,像是一个信号,提醒程扬可以将兔子杀了做成吃的。
毕竟去年猛就自己在密林里挖了陷阱,抓了一只兔子回来,程扬记得当时还是他们两人一起吃的呢,当时程扬做的煎兔片可是馋坏了不少的人。
程扬看着抱着兔子的猛,心里突然多了一丢丢怀疑,也许猛不是他想的那样憨傻,人家一开始就奔着养兔子来吃的?
程扬试探地开口,“猛,当初你为什么想要养那只狼崽?”
“因为我看你养了很多野兽啊,你有好多只山羊,还有不少的鸡崽,我就想一只狼崽……”
程扬觉得有些不对了,他养山羊和鸡崽可完全是准备发展养殖业的,到时候都是要杀了吃肉的,难道猛也是这么打算的?
“要不然呢?”猛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就是想将狼崽养大了吃肉啊……”
程扬无话可说,当初他射杀那种狼崽,还以为猛是将其当伙伴了,担心等狼崽长大了再杀,猛心里会产生感情。
没想到人家就是奔这狼崽的肉去的,是他想多了,他差点将狼崽当成后世的狗子了,可惜猛却不是后世的爱狗人士。
如今听到他馋兔肉,程扬看了他怀里的那只能兔子,感觉还不是很大。
“这是幼崽吧,如今杀有点可惜……”
这兔子还可以再养上一段时间,等长得再大些杀的话,明显会更划算。
猛眼睛一亮,“我可以抓一只大兔子来!”
他说的是那两只已经产过崽的母兔子,这两只都算是大兔子,相当肥硕,一看就知道有不少膘油。
程扬有一瞬沉默,其实他现在还不想杀这些兔子,他还打算到时候弄一个养兔场,自然是兔子越多越好,尤其是开始阶段,那母兔子产量惊人,而且一年可以多次产崽,现在正是扩大兔子数量的时候,等基数大了,到时候再杀也不迟啊。
可看着猛那口水都快滴到兔毛上了,算了,还是现在杀吧,要不然他真担心猛会因为太馋,一时忍不住背着他将那些兔子全杀了。
就杀猛怀里这只兔崽!程扬目露凶光。
猛微微失望,他还想换只大一点的呢。
程扬火速提了猛怀里的兔子就走,找石刀动手,不给他后悔的机会。
大兔子怎么可以现在杀,那是要留着生崽的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几章算是过渡,程扬马上就要长大了!(跳到几年后了)